作者DrumREd (我不要被21啦~)
看板scu_transfer
标题[转录][情报] 关於同等学历
时间Fri Jan 27 00:01:39 2006
※ [本文转录自 You_out 看板]
作者: erichugh (转阿转~~) 看板: You_out
标题: [情报] 关於同等学历
时间: Fri Nov 26 15:04:17 2004
肆、报考硕士班同等学力认定标准:
一、本标准依据教育部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二台参字第○九二○○五七九一九A号令发布修正「报考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之修正条文办理。
二、具下列资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学力报考本校硕士班入学考试:
(一)、曾修满大学各学系规定年限,因故未能毕业,经退学离校一年以上持有修业证明书或成绩单者。
(二)、曾在大学各学系肄业,除最後一年未修习,经退学离校二年以上,持有修业证明书或成绩单者。
(三)、曾在大学修业六年(含实习)以上之各学系肄业、修满四年课程,且已修毕各该学系应修学分一百二十八学分以上者。
(四)、取得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後,其为三年制者经离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经离
校三年以上;取得专科进修补习学校资格证明书、专科进修学校毕业证书、或专科学校毕业程度自学进修学力监定考试及格证书者,比照二年制专科办理。各校并得依实际需要,另增订相关工作经验、最低工作年资之规定。
(五)、曾经高等考试或相当於高等考试之特种考试相关类科及格,持有及格证书者。
(六)、取得甲级技术士证或相当甲级技术士证资格後,曾从事工作经验三年以上,持有证书及证明文件者。
三、符合教育部所定国外学历查证认定作业要点规定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学历,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班,得准用上项二第(一)至(四)款之规定办理。军警校院学历,依教育部核准比叙之规定办理。
四、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均以报考与所习学科相关者为原则,其相关学科范围由本校各系所自订;同等学力所定须经有关专业训练或从事与所习相关工作,由本校各系所认定。
五、本标准所称离校年数之计算,自修业证明书所载截止日期起算至报考当学年度注册截止日为止;专业训练及从事相关工作年数之计算,以专业训练或相关工作之证明上所载开始日期起算至报考当学年度注册截止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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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rumREd:意思是说..如果你大三下被退学, 还是可以去考研究所.. 01/27 00:02
2F:推 dreambreaken:要离校两年 01/27 00:10
3F:推 champion0519:>"< 要拼到中餐乙级再做三年工作 01/27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