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12112 (萨克)
看板rent-exp
标题不定期租约 想收回
时间Sun Sep 11 17:25:57 2022
不定期租约想收回是不是超困难啊
事情是这样的
有个长辈亲戚在很久以前把房子用很便宜的价格租给他一个经济状况不好的朋友
大概是现在正常价格的三分之一不到 超级低
他朋友过世了之後朋友的女儿和女婿继续租
续租的时候有跑去跟亲戚签约 用制式的合约书 除了写一样的超便宜租金以外什麽都没改
亲戚没多想就签了
朋友的女儿和女婿是有经济能力的
自己买了房子用正常价格租人 然後住在亲戚的超便宜房子
後来亲戚年纪大了有慢性病需要看医生想增加些收入
就打算把租金提高到正常价格或请他们搬走
被租客说
合约上写多少就多少不能改 要开新合约我们不同意
没有新合约敢提高租金我就去告你 除非你想打官司
只要合约没写 我们有缴房租 也没有转租或破坏房子就不能要我们搬 敢要我们搬就去告你
老人家听到要被告 要打官司都吓死了 就找其他亲戚求救
我们不是很懂 帮她查之後知道他们大概已经变成不定期合约
想提高租金的确需要两方都同意 不然就只能打官司
就算不想租也一定要有特殊理由才能通过
房子在外县市年纪大了不想搬家 自住这条不行
老人家观念比较传统 非常不想卖房子 可以的话希望留着收租当老本
虽然法律站着住脚但看他们这样欺负老人家不懂满不舍的
想请亲戚除了卖房子之外真的没有办法摆脱他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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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ardeniablue: 收回自住呢? 09/11 17:30
2F:→ gardeniablue: 看到不考虑收回自住,但找家人当自用自住,自已不去 09/11 17:30
3F:→ gardeniablue: 住呢? 09/11 17:30
4F:推 lawer1314: 既然你说租金是行情的1/3,直接提告请法院酌定租金即 09/11 18:07
5F:→ lawer1314: 可,因为你们的需求只是要正常的租金金额并非赶租客! 09/11 18:07
6F:→ lawer1314: 若是要收回自住,在司法解释上,除收回由出租人自己居 09/11 18:07
7F:→ lawer1314: 住外,亦包括供与出租人共同生活之家属自住,及供出租 09/11 18:07
8F:→ lawer1314: 人自己营业使用!所以看有没亲戚有住的需求或是小孩有 09/11 18:07
9F:→ lawer1314: 学区就学需求,或是若是店面可以拟一份开业准备资料, 09/11 18:07
10F:→ lawer1314: 都可能成立! 09/11 18:07
11F:→ mimily0504: 国税局手上听说有一份当地的租屋行情,如果公证的租 09/11 19:25
12F:→ mimily0504: 约低於当地行情,还是会依照他们手上的资料要求房东 09/11 19:25
13F:→ mimily0504: 补税 09/11 19:25
14F:→ mimily0504: 至於上法院要求提高租金,法官的评估标准就不确定了 09/11 19:26
15F:→ mimily0504: 如果上法院,你亲戚可能要评估所得税,地价税,房屋 09/11 19:28
16F:→ mimily0504: 税(自用->非自用) 09/11 19:28
17F:→ mimily0504: 如果有可靠的人,左手卖右手,当然也有增值税的问题 09/11 19:30
18F:推 kivenQQ: 既然缺钱就认分卖掉,转给亲友都好赶走後重新出租 09/11 19:31
19F:→ licochen: 房东直接违约,不给租,赔押金不行吗? 09/11 19:34
20F:→ licochen: 只是没想到这世界上不要脸的人多到吓死人,外表正常 09/11 19:35
21F:→ licochen: 内心却这个邪恶,跟我亲戚遇到的人好像,有钱却不要脸 09/11 19:35
22F:→ licochen: 其实这种事情找黑道天天去找麻烦,那人就会搬家了 09/11 19:37
23F:→ licochen: 就说老翁欠他钱,房子是老翁的,他要找老翁,天天去问候 09/11 19:37
24F:推 mujiigem: 原来不定期契约对房客这麽宽容 真的太厚脸皮 09/11 19:55
25F:推 cuteeQiao: 考虑到跑法律流程的成本,是不是可以直接毁约赔租金叫 09/12 00:24
26F:→ cuteeQiao: 他们搬走 09/12 00:24
27F:→ cuteeQiao: 更正:赔押金 09/12 00:24
28F:推 mag1021: 赔押金+1 既然房租便宜 押金相对的应该也很低 09/12 00:41
29F:→ mag1021: 花点钱把瘟神送走比较划算 09/12 00:42
30F:推 lawer1314: 不定期租约虽然按民法可随时终止,但因土地法第100条 09/12 00:47
31F:→ lawer1314: 的限制,非有100条所列事由外,是不得收回房屋的,哪 09/12 00:47
32F:→ lawer1314: 怕想违约赔押金都不行!除非想方法让房客重签契约、或 09/12 00:47
33F:→ lawer1314: 是有100条事由、卖房,否则只能与房客协调看愿意要多 09/12 00:47
34F:→ lawer1314: 少「搬迁费」才肯,请神容易送神难啊! 09/12 00:47
35F:推 ghjkl2222424: 赔押金跟搬家费最快,不然就说家里要使用请他们择 09/12 10:16
36F:→ ghjkl2222424: 期搬迁 09/12 10:17
37F:推 spmark: 主动提告,法院可以帮你把租金拉高唷 09/12 10:27
38F:→ spmark: 收回的话,土地法100条看一看,自住要提供自住计画才行 09/12 10:28
39F:→ spmark: 不定期租约最租客非常非常的友善,这例子只是被恶意使用 09/12 10:29
40F:推 spmark: 有这种房客在,想要用贷款的方法筹资金都没办法 09/12 10:32
41F:→ spmark: 银行看到租约就.... 09/12 10:32
42F:推 windsson: 原签租约的友人不是过世了吗?他小孩也能承接不定期约吗? 09/12 16:21
43F:→ windsson: 看到了,内文有写其子女有重新签约 09/12 16:22
44F:→ mimily0504: 德国跟日本好像就是这种,不定期契约的主流,德国至 09/12 19:48
45F:→ mimily0504: 少改善建物可以涨租,日本不确定,不定期契约是没问 09/12 19:48
46F:→ mimily0504: 题,但是在台湾要涨租必须上法院,这太麻烦了。 09/12 19:48
47F:→ mimily0504: 很多法律民国初年从国外抄过来使用,一直都没有根据 09/12 19:49
48F:→ mimily0504: 台湾实际的情况修正 09/12 19:49
49F:→ mimily0504: 土地法100条是特别法,优先於民法,租赁管理条例虽是 09/12 19:51
50F:→ mimily0504: 特别法,但对不定期契约并没有着墨 09/12 19:51
51F:→ mimily0504: 总之,在台湾要当房东,契约还是不要变成不定期约 09/12 19:52
53F:→ mimily0504: 我之前也有贴过,在台湾不懂这些,最好不要当房东 09/12 20:00
54F:→ mimily0504: 公宅公地他们懂,契约有写好,不懂的房子放空也比租 09/12 20:02
55F:→ mimily0504: 人好 09/12 20:02
56F:推 zhuce: 直接说 收回自住 也不用提供证明 然後限期内搬走即可 09/12 23:26
57F:→ zhuce: 如果对方还是很皮 就说押金全数退还 再不行的话再说搬家费 09/12 23:27
58F:→ zhuce: 帮忙出一半 09/12 23:27
59F:推 spmark: 收回自住要提计画,是要给法院看的.... 09/13 00:16
60F:→ spmark: 对方一定是不愿意搬,必须打官司请法院帮你赶人 09/13 00:16
61F:推 typhoonghi: 收回自住啊~ 09/14 08:14
62F:→ typhoonghi: 如果是透天 收回自营业 也可以 09/14 08:15
63F:→ typhoonghi: 这很简单处理啦 09/14 08:16
64F:推 typhoonghi: 还有别的方法 你在台中吗?免费教你啦 09/14 08:27
65F:→ Keade0325: 可以把门拆了说要维修吗 XDDD 09/14 09:52
66F:→ spmark: 拆门的时候就是毁损了.... 09/16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