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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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租社宅找呒保证人 得缴40万保证金!
时间Fri Nov 13 23:03:26 2020
租社宅找呒保证人 得缴40万保证金!民怨高门槛恶意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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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前
台北市社会住宅承租人不仅需要缴保证金,还得找一名保证人
,否则必须一次付清承租期租金,遭民众批评恶意刁难。
北市房价居高不下,政府推出的社会住宅一位难求,好不容易
抢到房间竟还遭到刁难?民众李先生日前向《苹果新闻网》投
诉指出,他日前候补到台北市健康社会住宅,但市府都发局要
求他提供一位保证人,由於他找不到保证人,都发局被要求他
一次付清3年租金、
将近40万元新台币。李先生认为市府都发局恶意刁难,「如果
能一次拿出这多钱,干嘛还要来跟人家抢名额?」
投诉人李先生表示,自己在10月23日递补到健康社会住宅,租
约一签三年,都发局当下要求他填写一位保证人,由於自己找
不到人担任保证人,都发局要求他一次将三年租金全部付清。
他算一算,三年租金将近30多万元,加上入住还要缴交两个月
保证金,家具也要自行添购,合计一次要支出近40万新台币。
他表示,由於自己拿不出这麽多钱,只能被迫延後一个月签约
。
李先生不满地说,入住公宅既然有保证金,双方合约也依规定
进行公证,倘若真的有违约、破坏房子等状况,对政府来说应
该都有保障,他只是一个普通青年,就是因为有特殊状况才需
要申请社会住宅,但市府订出这麽多门槛真的很糟糕,根本是
恶意刁难。
北市都发局坦言,依照过去规定,承租社宅确实会请承租人提
供一位保证人,主因希望能方便管理,过去社宅常发生内部遭
破坏、设备遗失、承租人积欠费用落跑等情形,如果有保证人
制度,比较有助於找到承租人。
《苹果》质疑,既然已有保证金的要求,加上合约有公证,应
该不会发生政府找不到承租人的情形?都发局解释,过去曾有
积欠租金、最终保证金不够抵押的情形,因此才有这项规定,
目前都发局针对弱势、低收入户已有放宽规定,也就是改为一
年一签的方式,但一般民众还是必须依原规定办理。
(陈思豪/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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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果知道公证是个屁吗? 贫果不知道, 都发局可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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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orlachang: 就所知,公证只是缩短诉期而已。其实社会宅不错,只是 11/14 12:56
2F:→ corlachang: 条件不符合.... 11/14 12:57
3F:→ corlachang: 阿祖乡下留祖厝土地,跟一大堆亲戚持份,你再穷,也不 11/14 13:02
4F:→ corlachang: 算弱势,前阵子纾困也没你的份 11/14 13:02
5F:→ mimily0504: 就算公证, 在法律上达到可以强制驱离房客的阶段, 押金 11/14 19:12
6F:→ mimily0504: 就是不够, 政府就是不面对现实, 不加快程序, 也不放宽 11/14 19:12
7F:→ mimily0504: 可驱离的时间. 都没办法, 就叫你整个租期的租金都缴了 11/14 19:14
8F:→ mimily0504: 押金一样两个月, 租金也没优待喔. 这样写应该有一堆讲 11/14 19:14
9F:→ mimily0504: 别租, 再找. 这样的困扰公家和个人都一样会碰到. 11/14 19:15
10F:推 spmark: 政府当房东,保障金额要三年租金,百姓当房东只能两个月 11/15 23:01
11F:推 albertab: 楼上s大这样一讲,才突然意识到这问题@@ 11/16 09:41
12F:→ Wnonoai: 疑?题外话,这记者名字好眼熟。原来还在当记者 11/21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