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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讲点自己的浅见 其实「如何挑选房客」 还真是需要一点识人的功夫 通常要有足够的人世历练及敏感的心才能做得到 再加上「面试」接触过欲租人後 就会(大约)知道对方是什麽咖 所以如果身边有这样的亲友也愿意帮忙的话 则可以提出协助的请求 至於租给什麽职业的人比较好 其实我觉得不一定耶 但一定要先考虑性质稳定的工作 至於以後会不会破坏房东的房子和屋内设备 其实我也觉得这很看个人人品 跟职业较没什麽关系 所以说起来也算是运气的问题了 因为我曾经不小心出租给外表漂亮 打扮好看但不俗艳 其实是带着她的女孩做援交的女经纪人 还让人在我的屋里吸K的租客 至於这个女经纪人 自己有没有在吸K 有没有在援我就不知道了 至於一开始看屋就开始对房子有不良评价的人 我是绝对不会选择出租的 因为这种情况一般有二种 一种是准备要开杀戒的 一种则是真的具有很爱嫌东嫌西人格特质的 後者最可怕 容易欲求不满的人 不管是现在或将来都将很难应付... 前者则是看自己要不要坚守住自己的底价 或者一开始就乾脆像卖房子一样 先开高价让人砍(?) 但不被砍到自设的底线 使双方都能皆大欢喜 但是说实在的 阁下所列的这几组 本人都不想考虑 因为现在述明原因的话也已太晚了便不说了 做装潢的话...其实本人倒是觉得没什麽必要 一来自己做的装潢或说房东的房子 承租人不一定会爱惜 二来做了装潢也不一定合所有人的意 还不如都不做 原始状况出租也省事 至於附不附家具或家电 其实各有利币 通常家庭型的或生活品味有要求的会自已有家具 而单身型的(未必无男或女朋友)或新婚型的 通常会比较想租有附全部或有部份家具的房子 但有几种搬家後较不方便带走的还是可以附一下 例如冷气 热水器 瓦斯炉 抽油烟机 至於要不要附洗衣机 要看承租人是哪一种 总之电器类附得愈少愈好 因为如果坏掉 不管是找人维修或换新 如果承租人是好承租人 那倒好处理 如果不好相处就会有麻烦了 因为电器要好的话贵 不贵的又未必好用或耐用 总之是麻烦的东西 如果附耐用也好用的二/三线品牌 承租人没意见那倒是好事一件 家具也是一样 附耐用又好用不贵的就好 不过我曾遇过来看屋的人要求我撤掉某几样家具的 但全都被我拒绝了 因为我没有地方可以存放 後来我选定的承租人也曾有这样要求 但对我的说法也没意见 他们选择舍弃自已有的家具 说到这里我的重点是 房东所附的家具电器甚至装潢 都要算在成本内 当承租人付出的租金 超越了房东所附的这些的价值 才是房东真正获利的开始 所以房东是要早点获利或晚点才能够获利 自己要好好地想一想... 但如果原本屋里是没有电器设备的或打定主意要换掉旧的 我会愿意换全新品而非二手货 尤其是冷气.... 因为前面有提过电器故障坏掉维修或换新都是麻烦事 就算附的不是名牌甚至是二/三线品牌 也都愿附新的可以不用那麽早为了电器坏找我麻烦(咦... 至於签约.....如果是初次签约 个人倒是不愿意签长约 最多就一年 最好的半年约 签约时会要求约到想续约 得让我进屋看一看屋内维持的状况再决定要不要续 如果这条件不答应那就连初约都不必讲了 或原答应但在续约时却反悔不让我关心我的房子的状况 那就也不必续了 不续後也不搬走就可能要走法途了 当然即便是能进屋里看但状况实在令人不满也不必续了 如果在约期内都做不到的事 你想承租人求饶会改进 续约後就真的会有所改进吗 个人对人性是较没信心的 所以先签短点的约 算是比较保障自己的方式 基本上法律已经都较站在承租人那边了 房东当然也要有所防范 要比承租人更加挑剔 若挑不到好的 我倒还宁愿多养一段时光的蚊子和蜘蛛 看证件没问题 听说有承租人会要求房东出示所有权状呢 所以就是双方说好要看什麽证明就好 但承租人那边则偏好看双证 身分证和有效的工作或薪资证明 至於契约要不要公证...公证其实是好事 但会需要缴税 看出租人要不要承受 或讲好由承租人承担 有些事项 在契约里就要事先写清楚 跟承租人丑话先说在前头 因为法律是站在承租人那边的 所以房东只能多做事先防范 所以当初我的房契写挺多保护我自己的防范条款 甚至连所附的所有物品 小到连钥匙和铁卷门遥控器 都有拍照作为契约附件 这样才知道什麽东西缺少了或损坏了 其他例如虽即便公证了 但承租人不肯搬走有法途可走 但把人赶走的时程可能会很漫长 但至少还有法可依... 因为如同某位板友所言 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最严重的话搞到自己脱不了身或身心俱疲 那就太不愉快了 契约的话...当初我是用官版自己加强内容的 并且十分地思考应加强的内容 之後若觉有不尽事宜 则会在下次的约(不管是续签或新签)里再做加强 因为我已经讲了好几遍了 法律是站在承租人那边的 房东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为自己的前途着想留好後路 再来则是官版的真的强度与仔细度都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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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9.70.241.25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rent-exp/M.1595344628.A.A61.html
1F:推 abcpiii: 还蛮写到心坎,来承租时有抱怨其实不必理会,没有100%的 07/22 06:01
2F:→ abcpiii: 房子,虽说嫌货就是买货人,但真的要评估是嫌什麽,而对 07/22 06:01
3F:→ abcpiii: 方是否有相对吸引的条件,因为客人最终的考量都是*钱。可 07/22 06:01
4F:→ abcpiii: 以选择视而不见,轻松出租,但相对势必就是把房子当作消 07/22 06:01
5F:→ abcpiii: 耗品,难求归还时的屋况。见面的感觉很重要,这除非有人 07/22 06:01
6F:→ abcpiii: 带,现场讨论,不然这否则客人心要变也是马上马上变,但 07/22 06:01
7F:→ abcpiii: 还是有迹可循。 07/22 06:01
8F:推 RockMovie: 请问我提出的三组为什麽都不好呢?烦教一下 07/22 10:30
是我个人的想法而已 因为如果要出租 就不打算被杀价 当然也不会浮夸自己的租价 也不会有年缴比较便宜的作法 第一组来客 这样又要电器又要便宜一点 以为电器不用钱买的吗 以这一组的身份来讲 收入应该不会太差 如果又要要求品质好的进口品牌 那当然是不会接受的 之後又愿年缴....一般会愿意年缴 就是想要享有优惠折扣的 接着又说要买家具无法年缴 再来要求要改房东出租契约.... 承租契约这种东西 不就是要以出租人为主吗 如果不满意不想接受 弃租就好竟然想改掉出租人的契约 这不就是「反客为主」未将出租人放在眼里了吗 再来是要求承租人出示有效的证件 其实都是很合理的防范事宜 不能配合出示还反过来要求出租人出示证件 你要来承租我的房子 作风态度还这麽嚣张? 其家教光是看文字叙述我就觉得我不行了 第二组来客 收入这麽高在北台湾买间便宜的房子有什麽困难吗 是我 我就不会用租的 因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那种自由自在 自己想怎麽样弄房子就怎麽弄感觉 真的不是我在说的爽 干嘛那麽憋屈地去租 万一室内设备有耗损就得负责任 不再承租後也得「恢复原承租时屋内状况」 (这个在租约里一定要有编列)的麻烦事 并且收入这麽高的人 喜爱享受的生活态度也许会有 如愿自备好的生活物品或室内装潢 (包含有质感有价值的家具/电器/生活用品等) 不再承租後全数搬走或全数送给房东 那倒算是轻松事 如果不愿搬走也不愿送也要求房东花钱跟自己买 减少自己的花费损失 如果房东并不想买下 那不是令人很尴尬吗 至於该客所提的搬离前屋的理由 我个人是没有意见啦 但和他的同学一起住17年 病死猝死在家 他帮忙料理及清运(简称丧葬事宜) 但对这个说法我还是还蛮存疑的 这位同学跟他一样过了适婚年龄都未婚 无妻也无子又举目无亲无人处理吗? 这怪怪的...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第三组客 如果是正式的老师 薪水应该不低 做室内装潢工程 薪水应该也不至於太低 应该租得起条件及地段不错的房子 结果之前竟租冬寒夏热的顶加(一般房租会便宜些) 来租还跟我谈杀价 我是不了解澎湖的房价啦 但想必相当便宜 因没什麽人 没什麽就业机会 当地人主要业别是渔业 及观光业 但额度稀少 年轻人严重流失到台湾本岛 这种地方房价不会高 房租自然也就没那麽高 老师的退休金一定能应付 有需要那麽拼命省钱搬到澎湖住吗 所以会想很多的我便会觉得这样的租客会好应付吗 这时我会宁可错放千人以防万一 因为当今法律真的过度保护房屋承租人了 而且老师的退休年龄 最早应该在55岁吧 以47岁之龄还要等很久哩 这乍看之下应该会觉得我很机车吧 但真的只是在做宁可错放千人防万一的事而已 当初我的房子出租给人後 因承租人蛮好的 我甚至三节还会送礼呢 有人说出租给学生是很好的选择 但偏偏我的房子在PO网出租时 就硬是刷掉了一个学生 这个学生是男学生 由他的姐姐来陪租的 (家长有没有跟来我倒是记不清了 似乎有一位) 姐姐目测是大学生 男学生看起来像大学新鲜人 来看屋子时(本人都亲自接待面试 不假手他人) 都是姐姐在忙 所有事宜或问题都是姐姐在处理 男学生看起来傻不愣登呆模呆样 一副像是"只是跟来作陪的"的样子 一开始我误以为要承租的人是姐姐 之後才清楚是这个男学生要住的 於是我便不假思索 很大方的拒绝了 原因是把房子租给这种看起来像被家人保护得很好 不太有生活能力的人 日後我应该会有很多机会 得需帮忙处理他无法处理的生活琐事 甚至得帮忙照顾他的日常生活吧 我一想就觉得头皮发麻 只好心生畏惧进而退怯 就连事後跟这个有讲价但我不依结果姐姐退场了 又事後来电不断哀求我出租给他弟弟住 一再保证只有弟弟住 也会好好爱惜我的房子 我还是不依 为防万一 照样拒绝 因为 现在的法律真的很保护承租人 所以 对别人仁慈 就是对自己残忍 以上就是三组我都不会考虑 连学生也未必会考虑的因素 ※ 编辑: show1104 (219.70.241.253 台湾), 07/22/2020 20:43:15
9F:→ mimily0504: 其实现在老师很多是约聘制的,包括所谓在公家任职的 07/22 23:24
10F:→ mimily0504: 一堆都约聘 07/22 23:24
11F:推 RockMovie: 讲的真好,1.我不想理了。3.先说愿意年缴後来又拿社区 07/23 06:23
12F:→ RockMovie: 的一户比我稍便宜但是条件比我差,一直要我降租金 07/23 06:24
13F:→ RockMovie: 还一直说很喜欢我房子就是杀价。谢谢不联络了 07/23 06:25
14F:→ show1104: 我当初是坚持开价 当时来看屋的十之八九都会砍价 但我没 07/23 13:23
15F:→ show1104: 有做过退让 租得起你就接受 不能接受就881 最後也有一 07/23 13:23
16F:→ show1104: 半的人可以接受我开的价 只是人还是由我筛选 法律是站在 07/23 13:23
17F:→ show1104: 承租人那边的 房东难道就不能万般挑剔吗? 07/23 13:23
18F:→ show1104: 说来说去 简单地讲 我就只是对这三组人全都觉得有虞虑 07/23 13:34
19F:→ show1104: 而已o.o 07/23 13:34
20F:推 bingreen: 原PO坚持住,好的房客会省超多麻烦,宅宅真的是不错 07/24 00:35
21F:推 kevinjl: 基本上 就是职业房东跟业余房东的问题 07/24 11:51
22F:推 sheldonlord: 澎湖很棒欸 冬天有点麻烦就是了 我以前也想过退休买 07/31 15:08
23F:→ sheldonlord: 间房子偶尔去住 结果不久前看到新闻说那边房价变很高 07/31 15:08
24F:→ sheldonlord: ...无言 07/3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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