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ha1229 (金蛋就好)
看板rent-exp
标题[合约] 请问契约不成立预先收的仲介费是否可以
时间Mon Dec 30 13:45:31 2019
各位好,是这样的,我妹最近租屋,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看完仲介费就丢给房仲,还没
签约也没付押金给房东,事後觉得这间屋子不好,收费不合理,就不想租,房仲主张仲
介费不可退,但我查询相关法规,民法568条规定:
「居间人,以契约因其报告或媒介而成立者为限,得请求报酬。」
以此看来,契约不成立也没有付押金,是否房仲先收取费用并不合理?请问各位这样能
拿回来吗?
往深一点问,是否构成诈欺?
先谢谢各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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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hjkl2222424: 有定金收据吗或是斡旋书 12/30 13:51
2F:→ yaha1229: 她说有签一张不知道什麽,我有请她拍给我看,到时候我 12/30 14:04
3F:→ yaha1229: 再上传,谢谢你 12/30 14:04
4F:推 pesoft: 你也可以请对方开发票,不是收据而是发票,有因此讨回来过 12/30 15:49
5F:→ jackeylaw: 有的会凹说那是订金不是仲介费 12/30 19:22
6F:→ mimily0504: 定金或斡旋金吧,你妹是自己付钱给人家,自己改变主 12/30 20:36
7F:→ mimily0504: 意想退钱,不要想退钱,就想些沾不上边的罪名(诈欺) 12/30 20:36
8F:→ mimily0504: 冠到别人头上,好像自己三心二意都不用为自己的决定 12/30 20:36
9F:→ mimily0504: 负责似的。 12/30 20:36
10F:→ yaha1229: 楼上不了解情形胡乱开炮我就不计较了,至於我妹的事情 12/31 10:16
11F:→ yaha1229: 我们处理完了,谢谢大家 12/31 10:16
12F:→ mimily0504: 先把你妹的筋接回去吧, 不要哪天筋又不见了 12/31 10:26
13F:推 spmark: 你妹签的那张贴上来看看阿.... 12/31 15:14
14F:→ spmark: 本来想等你上传後再回应的 XD 12/31 15:15
15F:→ spmark: 你妹看完房子就把仲介费丢给房仲 12/31 15:16
16F:→ spmark: 请问他有没有口头说要租? 12/31 15:16
17F:→ spmark: 不然干嘛把仲介费丢出去? 12/31 15:16
18F:→ spmark: 我很好奇你干嘛强调"还没签约也还没付押金给房东" 12/31 15:16
19F:→ spmark: 这不重要不是吗 XD 12/31 15:17
20F:→ spmark: 而且後面还补了一句"收费不合理,就不想租"表示原本要租? 12/31 15:18
21F:推 spmark: 反正就把那张贴上来看看吧 12/31 15:26
22F:→ spmark: 如果只是单纯看房子就先给仲介费,没成交是可以拿回来的 12/31 15:26
23F:→ spmark: 但如果曾经有过承诺,就,不用想了 12/31 15:26
24F:→ spmark: 如果是曾经承诺要租、给了仲介费、再反悔不租的话 12/31 15:27
25F:→ spmark: 那麽是房客对屋主违约,另外处理,与仲介无关了 12/31 15:27
26F:推 p98341014: 诈欺罪,必须是一方为积极的诈欺行为,而使他方为错误 01/17 15:48
27F:→ p98341014: 的认知,进而为财产的处分行为。从你描述的情形,好像 01/17 15:48
28F:→ p98341014: 是表妹事後不满意,主观上改变心意。这无法构成诈欺罪 01/17 15:48
29F:→ p98341014: 的提告。 01/17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