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mark (这就是幸运)
看板rent-exp
标题Re: [合约] 房东违约应负担多少赔偿费
时间Sun Sep 29 11:44:01 2019
※ 引述《TINYABE (TINYABE)》之铭言:
: 家里的店面目前租给餐厅使用,合约总共三年,至明年六月到期。
: 最近因为後方当作厨房使用的空地,有侵占的问题,要尽快拆除归还,本来与房客有讨论
: 其他备案,但昨天房客坚持以没有原本的厨房使用无法营业为由,只愿意租到十月底,房
: 东违约需要赔偿70万元,包含他当初的顶让费(他声称跟前房客顶了55万元,详细金额我
: 们不清楚)、营业损失以及员工资遣费等等。
: 合约是一般书局买到的制式合约,签约时也确实有标明出租的内容包含厨房,因拆除无法
: 使用是事实我们理亏,提前解约及赔偿我们都有诚意处理,但想问问大家房客开出的赔偿
: 金额是否合理?
: 因为每个月房租仅仅一万多元,面对房客的狮子大开口,实在有点傻眼。(目前初步协商
: 对方只愿意退让到62万元)
商业合约竟然用书局的制式合约,真是....
你知道对方是要开餐厅
现在厨房无法使用,就是没有办法营业
你觉得换成是你,事业被迫中止
装潢成本、员工生计,一堆东西要处理,你会索赔多少?
签约前有告知厨房是违建吗?
金额无法接受就上法院去吧
对方提出的金额都要有单据才行
但我要提醒一下
对方处境比你还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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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71.147.57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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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pmark (118.171.147.57 台湾), 09/29/2019 11:44:58
1F:推 TINYABE: 因为家里的店面都是母亲在处理,没有商业合约的概念。谢 09/29 11:52
2F:→ TINYABE: 谢你的建议!我们会再跟他谈谈看! 09/29 11:52
3F:→ corlachang: 有出租商业用范本?家里人开咖啡店,在马路旁,租约 09/29 19:23
4F:→ corlachang: 用的是书店范本那种,只是押金改成三个月这样 09/29 19:24
5F:推 mimily0504: 契约内容要看租赁的使用方是拟定, 市面上的契约多是 09/29 20:35
6F:→ mimily0504: 针对住家使用的契约, 法律上的规范可能是租赁管理条例 09/29 20:37
7F:→ mimily0504: 租赁管理条例就很明白的讲他是规范住家居住 09/29 20:37
8F:→ mimily0504: 现在到租期结束还有9个月, 如果你觉得房客索赔62万不 09/29 20:39
9F:→ mimily0504: 合理, 你再拖9个月会花多少钱? 餐厅厨房如果使用的违 09/29 20:39
10F:→ mimily0504: 建, 在台北好像是会被拆的, 住家厨房建管处就不太管 09/29 20:40
11F:→ mimily0504: 建管那边看你们能不能拖到9个月, 找议员那些去说说看 09/29 20:42
12F:→ mimily0504: 房客单方面说租到10月底, 要你们付62万包括资遣那些 09/29 20:43
13F:→ mimily0504: 我是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他不会再租个店面继续营业吗? 09/29 20:43
14F:→ mimily0504: 店租才一万多, 租3年都吐回去给他 09/29 20:44
15F:→ materu: 楼上是不是没看到顶让费? 09/29 22:17
16F:→ mimily0504: 有啊 顶让费我不知道是包括啥? 有些是包括设备等 09/29 23:09
17F:→ mimily0504: 设备可以搬啊 为什麽都要房东负责? 09/29 23:09
18F:→ mimily0504: 这个是属於民事的损害赔偿, 真的谈不拢, 上法院给法院 09/29 23:10
19F:→ mimily0504: 判, 可以找判决出来参考, 3年的契约, 剩下9个月, 赔 09/29 23:11
20F:→ mimily0504: 62万, 我是不觉得法院判出来会更多 09/29 23:11
租约只租三年,不知道是为什麽租这麽短,也不知道有没有其他但书
这种开店的考量因素很多(也怕经营不善吧)
要另外找一个适合的地方搬家也不是那麽简单
目前的问题,处理方法有很多方法啦....
既然问题根本在侵占到别人的地
那就跟地主谈,看对方有没有妥协的处理方式,你们愿意付出多少代价
(谈判要有技巧,该说的、不该说的,请自行注意)
如果对方不愿意,那就是打官司,等法院判拆屋还地,那也需要时间....
有心给他拖一拖,拖到租约结束其实也不难....
同时间告知房客约到不续租,请他早点寻觅下一个,并表示希望他早点找到早点搬家
(释出一些优惠,他会比较有意愿提早搬)
地主和房客,两边只要有一边解决了,基本上就过关了
我是不会觉得房客狮子大开口啦
因为他真的很惨 =.=
要开店、弄一个事业,背後有很多心血是很难量化的
搞不好进货也有契约,违约也都是钱阿
真的要狮子大开口,就拿营业额来跟你索赔、再让你杀价
※ 编辑: spmark (118.171.147.57 台湾), 09/29/2019 23:36:44
21F:推 kyoe: 依书店契约,应该是内政部版,第十条房屋部分灭失看一下,顶多 09/30 11:32
22F:→ kyoe: 承租人得按灭失之部分,请求减少租金 09/30 11:33
23F:→ kyoe: 另外房客只愿意租到十月底,请参考第十一条提前终止租约 09/30 11:33
24F:→ kyoe: 都照契约走就没争议了 09/30 11:35
25F:推 ymsu0415: 如果是这样,是不是往和侵占的对方讨论,和对方租用侵 10/10 23:19
26F:→ ymsu0415: 占的位置到租约到期的时间?这样或许比上法院跟别人撕破 10/10 23:19
27F:→ ymsu0415: 脸还要好一点 10/10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