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800i (K800i)
看板rent-exp
标题Re: [其他] 开始欠房租的房客
时间Thu Jun 20 09:00:27 2019
: → mimily0504: 调解是没强制力的,对方可以不到场,而且台湾的制度 06/19 14:57
: → mimily0504: 是可以每个月都拖欠,不像有些国家拖欠两次就可解约 06/19 14:57
: → mimily0504: 。房客不会把拖欠当一回事。 06/19 14:57
: → mimily0504: 以後记得了,两押一租没法一次给的风险大很多,别租 06/19 14:58
: → mimily0504: 。 06/19 14:58
: 推 spmark: 如果对方是当地人,里长调解就稍微有用 06/19 19:12
: → spmark: 如果是去公所申请调解,就是留个纪录 06/19 19:13
: → spmark: 以後打官司,利己证据越多越好 06/19 19:13
租约是参考内政部及其他范本自行印的,有一条忘记是哪抄来的
第5条:提前终止租约。
乙方提前终止租约,应赔偿甲方壹个月租金额之违约金。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
以迳行终止租约,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当期租金偿还、迁移费及其他任何名目费用。
1.迟付租金之总额达两个月之金额,并经甲方通知七日期限,乙方仍不支付。
2.违反第4条规定使用房屋。
3.积欠第3-3条其他费用或其他应负担之费用达相当两个月之租金,经甲方通知七日期限
,乙方仍不支付。
乙方违反5-1 拒不七日内缴租,甲方可提前终止租约,那等七月一日之後,事实上已累积
积欠两个月租金,我直接发存证信函,拿信函申请公所调解解约,人不来最好,其态度赖
定了,调解不成再上简易庭提诉讼解约反还房屋及所欠之房租违约金。
不到十万元的纠纷,找简易庭应该受理处理比地方法院迅速。
这样程序应该是没问题吧。
如果他耍招,协商分期缴纳,然後缴个意思,继续欠租拖着,是不是在上简易庭时要留意
哪些约定,可以迳行解约。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rent-exp/M.1560992429.A.261.html
1F:→ spmark: 不接受分期阿,最笨的就是在法院接受分期 06/20 11:42
2F:→ spmark: 要求从他货款扣钱啊 XD 06/20 11:42
另外想确认件事,爬文说法不一致,今年相关法条也有修正,不清楚最新情况。
1.房客积欠只要达两个月租金(押金不论)。
2.房客积欠租金超过押金达两个月(扣押金後再欠两个月)。
是哪种状况才符合申请诉讼要求返还欠租跟索回房子的要件?
区公所调解会看前文是只要有拖欠就可以申请,调解不成,用处在於之後诉讼的前置。
合约自己约定5-1有抵触法律吗?
3F:→ mimily0504: 之前是在提告後,会先安排调解,欠租房客要求分期支 06/20 15:47
4F:→ mimily0504: 付,第一期的支票就跳票,这样就视为全部到期,这种 06/20 15:47
5F:→ mimily0504: 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走简易庭也一样。 06/20 15:47
6F:→ mimily0504: 欠租两个月就可以终止,租赁管理条例优先适用(住宅) 06/20 15:50
7F:→ mimily0504: ,後面那个是土地法 06/20 15:50
9F:→ mimily0504: 三项执行名义。你自己去公所申请的调解就不能当执行 06/20 15:57
10F:→ mimily0504: 名义。 06/20 15:57
11F:→ mimily0504: 现在就发存证信说,欠租两个月,,7/1日(还6/30?)号 06/20 16:07
12F:→ mimily0504: 终止,只剩6个工作日,星期五寄,下礼拜才会到,慢的 06/20 16:07
13F:→ mimily0504: 很。 06/20 16:07
租约是每月一日给付当期租金,欠租是六月一日开始,到七月二日才达到欠两个月。电费
费六月二十一日刚查询已累积积欠一万三千多元。我之所以提早来此版询问是每个月都在
拖欠,这个月回去当面沟通,其态度前面已说明,当下明白赶快走法律程序,解约收回房
子,拿到支付命令讨债务。
14F:推 spmark: 你这是商用的,和最近修改的法条无关吧 06/20 17:06
15F:→ spmark: 应该是以契约为主 06/20 17:06
出租并没有公证,也没有营业登记,他的公司营业登记在永和店面,最近去查,现在改成
他宜兰户籍自家。事实上房子还是自用住宅。他用来做啥,只要没违法,没在管。
另外有个文字解读问题,每月一日缴租,那从六月一日开始欠租,到七月二日共欠两个月
,那麽七月三日开始寄存证信函催讨并且依合约5-1跟租赁条例第十条之二
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出租人得提前终止租赁契约,且承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赔偿
一、承租人毁损租赁住宅或附属设备,不为修缮或相当之赔偿。
二、承租人迟付租金或费用,达二个月之租额,经催告仍拒缴。
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契约」,这时程在法律上符合吧,还是得等到八月二日,在日期计算
上房客达到占用房子满两个月?
从网路查了电费,
108年04月 4,724元 未缴 期限 108/05/13
108年06月 7,029元 未缴 期限 108/07/14
有设定台电网路柜台,没缴就会定期简讯通知,这个月六日我还重复通知房客,就是不理
会。除了赖租金外,这是准备留下烂摊子神隐的前奏?
16F:→ starlkj: 先准备走法律途径吧...希望能少损失一些 06/21 11:08
※ 编辑: k800i (220.136.126.253 台湾), 06/21/2019 11:59:50
17F:→ mimily0504: 欠租原则上是能拿多少先拿多少,对方离开比较重要, 06/21 16:32
18F:→ mimily0504: 只是像这种非受薪阶级,要讨钱不容易。 06/21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