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mark (这就是幸运)
看板rent-exp
标题Re: [房东] 房东於租约到期後要求搬离却转租
时间Sun May 5 10:09:09 2019
※ 引述《YOOI (好冷)》之铭言:
: 租屋处是套房,属於隔成多个套房的公寓
: 房东在合约到期前15天
^^^^^^^^^^ 时间点是重点
: 告知我房屋要收回给亲戚住
: (我认为租约到期後为不定契约,所以没有特别说要签约,房东也没有询问)
民法451
租赁期限届满
後,承租人仍为租赁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对
之意思者,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契约。
契约到期後、你继续住、继续付钱、房东也收下钱并没表示反对
以上通通满足才会变成不定期契约
你的状况是....都还没到期房东就已经表示反对了
: 但是我主张需在1个月前告知
: 所以房东表示
: 那就告知此事後一个月搬离。
房东退让给你多住半个月
但这是你们最新的约定
你就只能住到那时候
: 我怀疑房东其实是想要租给别人(租约期间我会反应邻居问题,但都没有得到适当解决,可能因此觉得我很麻烦)
: 结果证实,确实在搬离且退租完成後,又po租屋网招租。
房东要租给谁并不关你的事
不是你要付钱、房东就得租给你
我猜房东大概不想继续租给你吧
: 想请问的问题如下:
: 1.定型契约到期是可以直接要求房客离开的吗?还是也会受到至少一个月前告知的限制?
合约到期本来就该搬了,为什麽你觉得你可以继续住?
: 2.房东这样收回转租的行为,是否违法?(法律规定除非收回自用,否则不能赶房客?)
没有违法
而且房东不是转租,他只是重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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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ermess: 那篇奇文可以共赏一下 05/05 10:59
2F:→ mimily0504: 以为德日法律被抄进台湾了吧 05/05 13:30
3F:推 YOOI: 原来如此,谢谢你。 05/05 13:44
4F:→ YOOI: 原本一直以为,不管是承租人或是房东,有没有契约,不租了都 05/05 13:44
5F:→ YOOI: 必须在一个月之前告知。 05/05 13:44
6F:→ YOOI: 第一点就是基於这样的想法想确认一下,也才知道原来不定期契 05/05 13:44
7F:→ YOOI: 约不是到约前一个月内没有确认就直接转换。 05/05 13:44
8F:推 Hermess: 现在很多手机通讯协议有到期自动续约至通知停止为止。原 05/05 14:01
9F:→ Hermess: 原po可能误会了 05/05 14:01
按推文者的要求删除推文
如果真的有自动续约的条文,房东的确要提早一个月告知,才公平
※ 编辑: spmark (1.172.59.253), 05/05/2019 19:33:17
10F:推 dormice: 奇文 05/11 01:13
请问这句推文是什麽意思,可以解释清楚一点吗?
看了觉得很不舒服
※ 编辑: spmark (36.237.14.160), 05/16/2019 01: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