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AUYING ( )
看板rent-exp
标题[生活] 管委会如此订定抽车位的规则是否妥当
时间Tue Dec 25 00:05:10 2018
目前承租的大楼,停车位属於公共区域,因车位不足所以每年抽签向大楼管委会承租。
但总觉得管委会订定的车位抽签资格很奇怪,前後矛盾外又只顾少数人权益?。
首先公布
第一轮由区权人抽签编号後抽序位,登记车位,位置。
第一轮登记完成後,尚有空车位,则由承租人登记抽签车位。
区权人无法出席,视同放弃抽签权力,为确保资格,请带权状证明和车子行照核对登记。
(但根据房东跟我透露,车位根本不足,第一轮就会被抽完;所以要他要出面抽签,登记
他的车子,车位让我使用)
以上公布快一个月後,又在抽签前约10天急更改公布,并回收旧的公布、
第一轮 须区权人自住、自有车辆,若区权人不在可由配偶或二等亲内亲属代抽。
第二轮 有剩余车位开放给承租户及区权人第二户房、车抽签。每户、每车限定一次机会
抽签程序采先登记先抽签
看了有点令我无言以对,管委会如此行为有法源依据吗?这是否公平或有争议呢?
烦请版上各位大大提供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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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pmark: 管委会开会通过就可以 12/25 03:43
2F:→ spmark: 你们房东要去积极争取,不该分自住户或出租户 12/25 03:44
3F:推 cka: 限自住区权人优先很合理啊 就是有买的人比较大 12/25 10:01
4F:推 lucifa38: 有买最大 区权人会议最大 无解 12/25 12:09
5F:推 albertab: 其实当您写下文章第一段时,就要了解到车位不一定能租到 12/25 16:11
6F:→ albertab: 区全会决议可以制定相关规章,并无问题。 12/25 16:12
7F:→ albertab: 问题在於跟屋主签订契约时,关於租车位的内容怎说。 12/25 16:14
8F:→ albertab: 有sense的房东会跟您说不保证能抽到车位,须按规约抽签 12/25 16:16
9F:→ albertab: 而规约制定是由区权会决定,区权人必须服从。 12/25 16:17
10F:→ albertab: 当然您屋主可以在区权会以区权人身分表达意见,但这会议 12/25 16:18
11F:→ albertab: 是多数决,不是你房东说的算,所以她也只能服从。 12/25 16:19
12F:→ Norip: 很多社区都是这样规定的,自住者优先,有多余的车位才让租 12/26 00:04
13F:→ Norip: 屋者抽签。 12/26 00:04
14F:→ LIAUYING: 感谢各位,那为什麽缴一样的管理费,却不能有同样的抽 12/26 12:12
15F:→ LIAUYING: 签机会?另外像如果我房东在该大楼有两户以上之房子, 12/26 12:12
16F:→ LIAUYING: 为啥房东也只有一次抽签的权利? 12/26 12:12
17F:→ hodinup1: 管理费是要区权人收的 所以他能抽车位啊 只是你房东转 12/26 13:15
18F:→ hodinup1: 嫁到你身上 你认为你缴管理费就能有区权人的权利吗? 12/26 13:15
19F:→ hodinup1: 至於两户以上只有一次抽签权 那也是管委会开会通过就 12/26 13:15
20F:→ hodinup1: 可以 你一直纠结这些有用吗? 12/26 13:15
21F:→ hodinup1: 管理费是要跟区权人收的 12/26 13:16
22F:→ LIAUYING: 感谢!就是有问题来厘清,了解 12/26 16:14
23F:推 albertab: 区权人需缴管理费,但缴管理费的人未必市区权人。 12/27 08:52
24F:→ albertab: 前者是承租房屋时区权人转价给您,但不能因为缴了管理费 12/27 08:53
25F:→ albertab: 就享有区权人的所有权益,讲白就是您非所有权人。 12/27 08:54
26F:推 albertab: 区权会是所有权人的合体,订定符合他们权益的规范很正常 12/27 09:06
27F:推 vincent72039: 这感觉好像台北士林某忠诚路上社区... 12/27 09:24
28F:推 pigye: 我有个问题...停车位不是算公共区域,所有区权人共同拥有? 01/01 09:44
29F:→ pigye: 在这个论点下,不以权状做区分而是以自住不自住是不是怪怪 01/01 09:44
30F:→ pigye: 的? 01/01 09:44
31F:推 pigye: 拿公职投票来说,即使是唱居海外的国民依然可以跟其他人一 01/01 09:49
32F:→ pigye: 样享有同等价值的投票权不是吗? 01/01 09:49
33F:→ hodinup1: 楼上 你爱举投票为例子 管委会的决议就是区权人投票决 01/01 12:59
34F:→ hodinup1: 议出来的 所以区权人都能投 少数服从多数 上面都有人 01/01 12:59
35F:→ hodinup1: 说过了 01/01 12:59
36F:→ hodinup1: 以你的基调延伸 未满20 岁 也是台湾国民 在这个论点下 01/01 13:05
37F:→ hodinup1: 不以国民为区分 而以年纪为区分 是不是怪怪的? 一切 01/01 13:05
38F:→ hodinup1: 以规定为主 01/01 13:05
39F:→ hodinup1: 上面指的是 投票权 01/01 13:06
40F:推 pigye: 所以如果区权人会议提出"某某某不能抽签",也通过了,也是合 01/01 14:13
41F:→ pigye: 法的吗? 01/01 14:13
42F:→ hodinup1: 你爱东扯西扯 恕不奉陪 你看过管委会针对个人提案表决 01/01 17:27
43F:→ hodinup1: 的再说吧 要在那( 如果)的话 什麽都能扯 只有看过针 01/01 17:27
44F:→ hodinup1: 对比如 不交管理费的人 予以限制权利 那麽爱扯 去扯铃 01/01 17:27
45F:→ hodinup1: 吧 01/01 17:27
46F:推 pigye: 嗯你说的没错..... 01/03 09:26
47F:推 pigye: 但是这个例子不就限制同为区权人但是非自住户的第一轮抽签 01/03 09:27
48F:→ pigye: 权益? 01/03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