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mark (这就是幸运)
看板rent-exp
标题Re: 雅房退租
时间Mon Feb 12 23:15:15 2018
※ 引述《eddyliu1 (eddyliu)》之铭言:
: 各位好
: 我的情况如下,
: 目前和四个朋友租屋在台北市的某处五六楼,五楼是一般住家六楼是顶加违建的,但是水
: 泥墙的不是铁皮屋,这边的房子都这样。一个月房租30000元,一个人6000,当初签约时
: 房东是买那种现成的租约,且我们五个房客都到齐,同时在契约上签名和盖章,不论是承
: 租人还是甚麽栏位,只要是要签名的地方都是五个人都签,房东也留下我们五个的身分证
: 影本及电话。
: 现在因为我个人的关系,我想退租,但其他室友都还是住的好好的,租约上写着提早退租
: 要被扣一个月押金,也就是6000,当初是押两个月。所以我跟房东要回一个月租金,他却
: 说我们应该同时退租,若我坚持退租,其他四位室友必须分担我的房租。
: 我的问题是,我认为很不合理,若像房东所说,五个人应一起,那当初是不是只要一个人
: 签约就好,然後那个人在当二房东租给我们就好,不是吗?这样才是由一个人负全责啊,
: 五个人分别签名不就代表每个人都要付自己的责任吗?
: 请各位为小弟指点迷津,感恩。
不爽分享了
给那些酸酸回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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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pmark (111.255.242.95), 06/19/2018 20: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