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urus (yeu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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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请各位用词谨慎。不要误触法。
时间Tue Sep 26 12:19:23 2017
只看到自己想要看的XDD
有病要看医生 跟 幼稚无知
我看根本半斤八两
而神经病没有明确指出对象,是对人还是对言论还有很大操作空间呢
真心请求真的去告,并回报一下进度,感恩
我最喜欢看互相伤害的戏码惹,想到都兴奋
※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铭言:
: 2017/03/06的新闻。
: 金溥聪为此再告冯加重诽谤、公然侮辱罪。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冯光远无罪,但去年12月
: 底法院认为「混蛋、烂咖、下流胚」部分有罪,依公然侮辱罪改判冯罚金5000元定谳。
: 金溥聪对冯光远另提民事诉讼求偿1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北院今天判冯光远赔15万
: 元,全案可上诉。
: 所以那三个用词已经是超过情绪用语并被法院认定符合侮辱。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言词负责
: 。我会同时提民刑事。
: https://i.imgur.com/jqTILNl.jpg
: 至於Tywin。我建议你用词收敛一点。今天sp只是暂时不跟你计较而已。你以为你没有骂
: 的太过头吗?
: 【综合报导】高雄区渔会渔业专用电台代理台长凌文富,去年7月间不满部属陈桂姬上呈
: 的公文内容,竟在办公室众目睽睽之下,将公文丢掷在地,并辱骂陈女「太幼稚了!」陈
: 女提告後,高雄地检署侦查认定,凌文富的行为已触犯公然侮辱罪嫌,将他起诉并向法院
: 声请简易判决。
: https://i.imgur.com/ErXKRzx.jpg
: https://i.imgur.com/KFSBajC.jpg
: 建议各位。这边没有版主使用版规做规范。但是身为公民请守法。观念相左讨论可以。但
: 是用攻击性的谩骂侮辱词语就後果自负
: 包含这位。
: https://i.imgur.com/MhNoi8p.jpg
: 「神经病」多数人觉得不是脏话,不过用这个词说别人可能会失去5张小朋友。一名56岁
: 郭姓男子今年6月间与路人陈姓女子起冲突,他便当众呛对方「你不觉得你自己是神经病
: ?」,气得陈女报警提告妨害名誉,因此被判5000元罚金。
: 後来民事赔偿是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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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221080: 你在备份齁 09/26 12:40
2F:推 Tywin: 备份帮推 09/26 12:51
3F:推 Hermess: 感谢备份 09/26 12:56
4F:→ spmark: 这根本没备份到什麽 09/26 13:06
5F:推 Hermess: 可以用来佐证这里是供不特定多数人浏览的版面啊。 09/26 13:14
6F:→ spmark: "有病要看医生 跟 幼稚无知" 不是半斤八两,是差很多的喔 09/26 13:18
7F:→ spmark: 另外我那篇文章中有针对神经病三个字做回应了 09/26 13:19
8F:→ Hermess: SP大。你要他们理解这个差异太强人所难了 09/26 13:20
9F:→ spmark: 那是我主动说可以这样说我的观念是神经病的 哈哈 09/26 13:20
10F:→ Hermess: 哈哈。你人真好 09/26 13:22
11F:→ Tywin: → spmark: 我没兴趣了解你的标准在哪,不过,你会知道法 09/26 14:34
12F:→ Tywin: 律标准在哪的 09/26 14:34
13F:→ Tywin: 不过这个被电到删推文的,又跑来推了一大堆,想要解释,想 09/26 14:36
14F:→ Tywin: 要别人认同他的标准呢! 09/26 14:36
15F:推 spmark: 就是有些人的阅读能力有问题 09/26 14:40
16F:→ spmark: 自己复制贴过来的东西,竟然没看清楚内容,可悲.... 09/26 14:40
17F:→ spmark: 我的标准不需要人认同,我只要大家认识法律标准 09/26 14:41
18F:→ Tywin: 躲回自己文章吧!不然就躲下面HXXXXXX那篇吧!你又被电到 09/26 14:41
19F:→ Tywin: 崩溃的时候,还可以求他帮你删文喔,反正也不是没做过嘛! 09/26 14:41
20F:→ spmark: 我说过"说我的观念是神经病"没关系,就不会有法律问题 09/26 14:41
21F:→ spmark: 至少我不是一个会用站内信骚扰别人的人,我还有人品的 09/26 14:43
22F:→ Tywin: 哈哈,法律标准你说了算喔?到时候不起诉再来说司法不公? 09/26 14:45
23F:→ Tywin: 84.6%不满司法?要跟你 SXX 标准一样才是正确的司法? 09/26 14:45
24F:推 spmark: 会不会起诉是检察官去决定的,很多人也都赔钱後才不起诉的 09/26 14:47
25F:→ spmark: 你就多骂点啊,别怕阿 09/26 14:47
26F:→ spmark: 只要我认为超出法律范围,我就告,就这样子阿 09/26 14:48
27F:→ spmark: 我也不是一个喜欢告人的人,上次告公然污辱是11年前了 09/26 14:49
28F:→ spmark: 不过,你,只要用词超过标准,我告定了 09/26 14:49
29F:→ spmark: 小心发言阿,嗯哼~ 09/26 14:49
30F:→ Tywin: 私事私了,难道要学某个人一样占公开版面攻击别人?骚扰大 09/26 14:49
31F:→ Tywin: 家?老话一句,快躲回自己文章下面删推文喔,不要出来乱了 09/26 14:49
32F:→ Tywin: → spmark: 你就多骂点啊,别怕阿 09/26 14:50
33F:→ spmark: 公开讨论区的事情,谁跟你私事私了 09/26 14:50
34F:→ spmark: 你有本事就用论述讲赢我 09/26 14:50
35F:→ Tywin: 这句话好像在模仿我呀,你小心一点呀 09/26 14:50
36F:→ spmark: 只有谩骂鬼叫的,那算啥私事私了 09/26 14:51
37F:→ Tywin: 公开讨论区你都敢乱删了,有本事用论述赢我呀,删推文就是 09/26 14:51
38F:→ Tywin: 不敢论述 09/26 14:51
39F:→ spmark: 还说啥难免过分一两句?过分的话就去负责阿 09/26 14:51
40F:→ spmark: 我说过删推文的理由了,我会删就是因为没有论述 09/26 14:52
41F:→ spmark: 你有本事正面论述,我就不会删 09/26 14:52
42F:→ spmark: 别以为我删掉就没证据喔,ptt是可以捞出编辑文章历史的喔 09/26 14:53
43F:→ spmark: 被我删的那些是不是没论述的文字,可受公评 09/26 14:53
44F:→ Tywin: 快,你再骂呀!这篇没办法删罗!原PO都说喜欢战了,我看你 09/26 14:53
45F:→ Tywin: 求他他也不会帮你 09/26 14:53
46F:→ spmark: 你写给我的信有没有论述,也可受公评,要不要自己公开啊? 09/26 14:53
47F:→ spmark: 在我那篇,你的说法被我当到都不能继续回应了,唉 09/26 14:54
48F:→ spmark: 其实我很期待你能正面回应我的,因为我的论述也不是没漏洞 09/26 14:54
49F:→ spmark: 偏偏你就很爱扯东扯西扯一堆有的没的 09/26 14:55
50F:→ Tywin: 删了要怎麽说有没有论述?删不就怕被人看到你词穷战不下去 09/26 14:55
51F:→ Tywin: 了? 09/26 14:55
52F:→ spmark: 果然很会无视别人说的话,算了,你自说自的去吧 09/26 14:55
53F:→ spmark: 我要去回另一篇,给版友意见了 09/26 14:55
54F:→ Tywin: 当到不能回应?你还被当到删推文咧!连面对都不敢面对,更 09/26 14:58
55F:→ Tywin: 不用提回应了! 09/26 14:58
56F:→ spmark: 你被我当到没办法用论述回应我,只剩下无意义的叫嚣 09/26 15:00
57F:→ spmark: 我删除那些没意义的叫嚣,刚刚好而已 09/26 15:00
58F:→ spmark: 其实留在上面的你的推文,也看得出来你的程度在哪了啦 09/26 15:00
59F:→ spmark: 要补充论述就去补充,我不删不同"意见" 只删谩骂废话 09/26 15:01
60F:→ spmark: 不要因为我删了你的谩骂废话,就说我不敢面对阿~~~~~ 09/26 15:01
61F:→ Tywin: 删了再说别人在叫嚣,好方便呀!这就是宣称不听一面之词的 09/26 15:01
62F:→ Tywin: 高标准呀! 09/26 15:01
63F:→ spmark: 我已经提醒你,我的论述有漏洞,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 09/26 15:01
64F:→ spmark: 去把我的漏洞抓出来好好评论一番吧 09/26 15:02
65F:→ spmark: 恩,刚刚说过,ptt是可以捞出编辑文章历史内容的 09/26 15:02
66F:→ spmark: 看不到吗 09/26 15:02
67F:→ spmark: 有空继续在这边像小孩子般吵架,不如想办法用论述让我丢脸 09/26 15:03
68F:→ spmark: 已经跟你说有漏洞了,欢迎来攻击,可以正面把我打下去耶 09/26 15:03
69F:→ spmark: 不过我也不觉得你有那个能力啦.... 09/26 15:03
70F:→ Tywin: 谁还想去留呀?我不理你後,你发现根本没人在甩你那篇,不 09/26 15:03
71F:→ Tywin: 甘寂寞又跑来这挑衅喔? 09/26 15:03
72F:→ spmark: 跳针跳针跳针跳针~~ 09/26 15:04
73F:→ spmark: 嗯嗯嗯,我习惯当句点王了,无所谓阿 09/26 15:05
74F:→ spmark: 答辩的时候我也常常是句点王,哈哈 09/26 15:05
75F:→ spmark: 不是对方讲不出来,就是我认错,不浪费时间 09/26 15:06
76F:→ spmark: 你觉得我那篇,有谁讲到让我认错了吗?除了TR要我别扯他 09/26 15:06
77F:→ Tywin: 你的漏洞百出,不是只有我看得出来啦,别人不想说你而已! 09/26 15:06
78F:→ Tywin: 不然怎麽会除了你们房东联盟的三本柱外,没人去挺你呢? 09/26 15:06
79F:→ spmark: 像你这样啊,没有论述还硬要扯东扯西刷存在感 09/26 15:07
80F:→ spmark: 才真的浪费版面~~ 09/26 15:07
81F:→ spmark: 好啦,说了那麽多,请正面反驳我的论述吧 09/26 15:08
82F:→ Tywin: 指正你的时候你不敢面对,只能删推文逃避事实。现在又要我 09/26 15:08
83F:→ Tywin: 回去说出你论述的错误?什麽问题呀你? 09/26 15:08
84F:→ spmark: 不陪你跳针了,你留在我那篇的内容,根本没有指正的能力 09/26 15:09
85F:→ Tywin: 知道自己有错出来自己承认啦,大家还会给有错认错的人一点 09/26 15:09
86F:→ Tywin: 敬意 09/26 15:09
87F:→ spmark: 被我删掉的谩骂留言,硬要说是论述,那就是你的人格水准了 09/26 15:10
88F:→ spmark: 你真的是法律大外行 09/26 15:10
89F:→ spmark: 我的论述有漏洞,不代表我不能这样论述 09/26 15:10
90F:→ spmark: 重点是,你要有本事抓出漏洞并推翻我的论述 09/26 15:10
91F:→ Tywin: 删推文的事实,认证了自己不敢面对他人的指正,这个论证比 09/26 15:11
92F:→ Tywin: 什麽都明确 09/26 15:11
93F:→ spmark: 你上过法庭吗?跟人辩论过吗?还是都跟人跳针吵架而以? 09/26 15:11
94F:→ spmark: 删推文的事实,并不证明我不敢面对他人的指正喔,别乱连结 09/26 15:11
95F:→ spmark: 而TR对我的指正,我没删喔,也公开跟他致意了 09/26 15:12
96F:→ spmark: 这样的做法刚好推翻你15:11分的这两句留言 09/26 15:12
97F:→ Tywin: 不用了啦!你那篇还有谁在理?除了一个不想被你拉去战别人 09/26 15:12
98F:→ Tywin: 的去表面立场,希望你尊重别人而已 09/26 15:12
99F:→ Tywin: 现在又想要刷存在感? 09/26 15:14
100F:推 spmark: 的确没有人想看吵架阿,你现在用词好委婉喔,不好玩了 09/26 15:15
101F:→ Tywin: 我没再去嘘你,就是尊重TR大不想被无端拉下水 09/26 15:15
102F:→ spmark: 建议你以後多多发表对版友解决问题有帮助的言论吧 09/26 15:16
103F:→ spmark: 我又不怕你嘘我,人品是自己的,我无所谓阿 09/26 15:16
104F:→ Tywin: 推 spmark: 的确没有人想看吵架阿,你现在用词好委婉喔, 09/26 15:16
105F:→ Tywin: 不好玩了 09/26 15:16
106F:→ spmark: 你继续嘘阿,刚好让人看看你所谓的指正是什麽内容阿 09/26 15:17
107F:→ Tywin: 就承认你想激怒我来兴讼嘛! 09/26 15:17
108F:→ Tywin: 要激烈的怕你不敢啦! 09/26 15:18
109F:→ spmark: 不,我想激怒你,但我懒得跑法院 09/26 15:18
110F:→ spmark: 告一告让你跑一跑就好了 09/26 15:18
111F:→ spmark: 反正你在我那篇也没有可以告的,你就注意别被其他人告吧 09/26 15:19
112F:→ spmark: 不过如果你想被我告,那就做些可以被告的事情吧 09/26 15:20
113F:→ spmark: 至於骚扰信件,因为我把你黑名了,所以不会再收到了 09/26 15:20
114F:→ spmark: 不然你继续寄的话,不要以为没有犯法喔 XD 09/26 15:20
115F:→ spmark: 不要以为没有犯刑法309 310就没事耶 XD 09/26 15:21
116F:→ spmark: 衷心建议你,做些自己觉得也不妥的事情之前,先查查看法律 09/26 15:21
117F:→ spmark: 通常会有规范的 09/26 15:21
118F:→ Tywin: 没有可以告的喔?那还真抱歉呀!再努力点激怒我呀! 09/26 15:21
119F:→ spmark: 我是因为这周股市很无聊,所以才陪你的 09/26 15:22
120F:→ spmark: 近一周才对 XD 09/26 15:23
121F:→ spmark: 平常有事做,谁理你阿.... 09/26 15:23
122F:→ Tywin: 你好像很爱自说自话耶?尤其偏爱在没有对证的情况下,自说 09/26 15:25
123F:→ Tywin: 自话呀!我觉得你好矛盾喔,其实你很爱一面之词吧!只要这 09/26 15:25
124F:→ Tywin: 个一面之词是你讲的话就是了? 09/26 15:25
125F:→ Tywin: 哎呀,虽然你现在好像不敢踩线怕被告,但不要一直纠缠我行 09/26 15:27
126F:→ Tywin: 吗?回你上面那篇躲着,看有没有人去找你嘛! 09/26 15:27
127F:推 spmark: 恩,自说自话和一面之词,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喔 09/26 15:27
128F:→ spmark: 你还是那麽喜欢把不同的东西混再一起讲 09/26 15:28
129F:→ spmark: 检查,可以被你扯成定期保养 09/26 15:28
130F:→ spmark: 尊重,相信,两者的差异也分不清楚 09/26 15:28
131F:→ spmark: 自说自话和片面之词,也混在一起讲 09/26 15:29
132F:→ spmark: #1PmrK60R 这篇是你点名我的,这篇也是你先点名我的 09/26 15:30
133F:→ Tywin: 不要没人去一直来求我回去指正你,又一直保证不会再删推文 09/26 15:30
134F:→ Tywin: ,会正面论述的…不用了啦,你信用破产了啦! 09/26 15:30
135F:→ spmark: 怎麽说我缠着你呢??????????????????? 09/26 15:31
136F:→ Tywin: 删推文就是想在自己的文章里,留下自己的一面之词而已,没 09/26 15:32
137F:→ Tywin: 别的解释 09/26 15:32
138F:→ spmark: 其实你这种论述方法我也看很多了,没有公正第三方的话 09/26 15:32
139F:→ spmark: 只会无止尽跳针阿~~~ 09/26 15:32
140F:→ spmark: 嗯?我不是留下很多你的推文吗?你要怎麽解释? 09/26 15:33
141F:→ spmark: 一直对刚刚被反驳的地方忽视,一直扯新东西,你不累吗 09/26 15:34
142F:→ Tywin: 你自己说的呀!自己标准都不能贯彻的人,没有认真对谈的价 09/26 15:34
143F:→ Tywin: 值呢! 09/26 15:34
144F:→ spmark: 我要去查别的资料了,你慢慢自high吧 09/26 15:34
145F:→ Tywin: 很多人事物,我们都不得不忽视呀!就像假如有一个自己标准 09/26 15:38
146F:→ Tywin: 不一的人,一直纠缠我们,说要跟我们认真论述,要我们指正 09/26 15:38
147F:→ Tywin: 他,要我们回应他…那真的还是只能忽视呀…,他程度不到嘛 09/26 15:38
148F:→ Tywin: ! 09/26 15:38
149F:→ Tywin: 不送喔,你在这个事件中留下的形象就是宣称不听一面之词, 09/26 15:40
150F:→ Tywin: 却删推文自打嘴巴,标准不一,最後被电到崩溃不敢让人留言 09/26 15:40
151F:→ Tywin: 的……咖 09/26 15:40
152F:→ spmark: 我想在这个版,没有人的形象比你更差了 09/26 16:01
153F:→ spmark: 完全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唉 09/26 16:01
154F:→ spmark: 这样也好啦,人生才会快乐 09/26 16:01
155F:→ spmark: 我承认这点我做不来.... 09/26 16:02
156F:→ spmark: 因为我就不是一个会阿Q的人 09/26 16:02
157F:→ Tywin: → spmark: 我想在这个版..... 09/26 16:02
158F:→ Tywin: 活在自己世界的明证 09/26 16:02
159F:推 spmark: 挖,会论述耶,怎麽在我的文章也不这样发言呢? 09/26 16:04
160F:→ spmark: 我改一下刚刚说的话好了,改成高度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 09/26 16:05
161F:→ spmark: 你要是在我的文章是这样的发言,我一定不会删的,哈哈 09/26 16:06
162F:→ Tywin: 你满阿Q的呀!SP:我不听一面之词 -> 观点被指正 -> 不行, 09/26 16:06
163F:→ Tywin: 指正我的文字都删掉,只能留下我自己爱听的话,你问我凭什 09/26 16:06
164F:→ Tywin: 麽,凭我是楼主,爱删就删 (森七七) 09/26 16:06
165F:推 spmark: 不要扭曲我的话喔,我只删那些没意义的言论喔 09/26 16:08
166F:→ spmark: 删那些没意义的言论,则是凭我是楼主 09/26 16:08
167F:→ spmark: 我现在还是不信片面之词的,永远也不会信 09/26 16:09
168F:→ Tywin: SP 认真跟你说一句话。是谁活在自己的世界,是谁用自己的 09/26 16:09
169F:→ Tywin: 标准看世界,现在可以有公正第三者来裁判了! 09/26 16:09
170F:→ spmark: 而你那麽爱信片面之词,是你的自由 09/26 16:09
171F:→ spmark: 但,法律绝对不会信片面之词的 09/26 16:09
172F:→ spmark: 你又扭曲了,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标准在看世界,好吗 09/26 16:10
173F:→ spmark: 但,我不会用我的标准去要求别人 09/26 16:10
174F:→ spmark: 你会 09/26 16:10
175F:→ Tywin: 不是有人要告?你不用帮H护航,L大那边其实也私下告诉我, 09/26 16:12
176F:→ Tywin: 不用帮他多说什麽,算我多嘴。就像我之前说的,要告就静候 09/26 16:12
177F:→ Tywin: 裁决,不用威吓别人,也不用带风向,判决出来就是一翻两瞪 09/26 16:12
178F:→ Tywin: 眼,就那麽简单 09/26 16:12
179F:→ Tywin: → spmark: 但,我不会用我的标准去要求别人 09/26 16:12
180F:→ Tywin: 错,我用你自己的标准要求你,你都不能过关了! 09/26 16:13
181F:推 spmark: 你用我的标准要求我?有吗?哈哈 09/26 16:14
182F:→ spmark: 说到 L,那篇看到你的留言,第一直觉就是你在害他犯险阿 09/26 16:15
183F:→ spmark: 都不知道是在挺他还是捅他了 09/26 16:15
184F:→ spmark: 不过事不关己,就懒得多看了,只是提醒他一下就算了 09/26 16:16
185F:→ spmark: 至於信不信,随便他,你也可以试试看那样的字眼会不会有事 09/26 16:16
186F:→ spmark: 好了,我要继续忙了,有空多给版友有用的建议 09/26 16:17
187F:→ spmark: 这几天你除了吵架,根本没有给版友有用的建议 09/26 16:17
188F:→ Tywin: 我们两个一对一论战,H却硬要替你帮腔。然後L大才看不过去 09/26 16:18
189F:→ Tywin: 指正H,不要一再拿扭曲过的他板事务来乱,最後却是L大要被 09/26 16:18
190F:→ Tywin: 人滥诉纠缠,请问他有何辜? 09/26 16:18
191F:→ spmark: 那不叫滥诉,加入情绪字眼并不会让人支持谩骂的行为 09/26 16:19
192F:→ spmark: 没骂过头就不会有事,骂过头才有可能有事 09/26 16:19
193F:→ spmark: 我也不觉得你跟我那叫做论战,你根本没有啥论述 09/26 16:20
194F:→ spmark: 还有,我要忙了,不想多说太多,最後跟你说 09/26 16:20
195F:→ spmark: H在房板那篇和这版的提醒文,都是你自己对号入座去找事的 09/26 16:20
196F:→ spmark: 你不能接受把事情切开来看,要找查就去找没关系 09/26 16:21
197F:→ spmark: 但其他人看在眼中,就会觉得你在讨战,房板就是这样回的 09/26 16:21
198F:→ spmark: 你的说法,H拿去房版问,并没有提到来源,只是单纯讨论 09/26 16:22
199F:→ Tywin: 烂咖这两个字就算你说太过好了,他也为用词向板众道歉了。 09/26 16:22
200F:→ Tywin: 他只错在他不该说出来,而该放在心里,啊不然就真的是这样 09/26 16:22
201F:→ Tywin: 想,要道歉什麽?就跟柯P骂王八蛋一样呀! 09/26 16:22
202F:→ spmark: 请问H那篇文章有被任何房版的人质疑吗? 09/26 16:22
203F:→ spmark: 没有,但你却自己跳进去开战,搞到房版版主介入 09/26 16:22
204F:→ Tywin: 你只代表自己,不要跟我说其他人! 09/26 16:23
205F:→ spmark: L道歉了,如果真的面对司法,检察官也会考量在内 09/26 16:23
206F:→ spmark: 哈哈,其他人的反应就在房版啦,自己去看看啦 09/26 16:23
207F:→ spmark: 那你也不要帮L说话啊,你就代表你自己就好,别提到他 09/26 16:24
208F:→ spmark: 没空陪你了,你在爱这样乱扯乱战的,扯到我我就奉陪 09/26 16:24
209F:→ Tywin: 你拉TR被他说觉得你不尊重他,又想拉抽菸那篇的原PO认证你 09/26 16:25
210F:→ Tywin: 的贡献,人家也不想帮你认证,你还学不乖? 09/26 16:25
211F:→ Tywin: 自己代表自己的立场很难腻?没拉其他人下水就不敢讲话罗? 09/26 16:26
212F:→ Tywin: 很简单啦!H我也跟他讲了,L大那他告得成,不管他以为能告 09/26 16:30
213F:→ Tywin: 三十万,还是一百万,全部我出!啊告不成,请他吐出他自己 09/26 16:30
214F:→ Tywin: 求偿的金额,来为滥诉负责,不过他到现在都不敢回应啦! 09/26 16:30
215F:推 spmark: 提到其他人并不是什麽不可行的事情 09/26 16:31
216F:→ spmark: 你也不用在那边讲不可能的金额,只显得你常识不足阿 09/26 16:31
217F:→ spmark: 不过要是告成了,L背个纪录,你能负责吗? 09/26 16:32
218F:→ spmark: 你只为了满足自己的情绪,完全不顾别人阿 09/26 16:32
219F:→ Tywin: 啊你点名的其他人都撇清了,你还在那不是不可行,尊重别人 09/26 16:34
220F:→ Tywin: 好吗? 09/26 16:34
221F:推 spmark: ??你已经学会分辨尊重和相信的差异性了吗???? 09/26 16:35
222F:→ spmark: TR要我别再提他,我没提了,这就是尊重 09/26 16:35
223F:→ spmark: 在他没提起之前,我并不觉得提起他有啥不妥 09/26 16:35
224F:→ spmark: 而你呢?为了呛H,把L推向风险,好棒棒 09/26 16:36
225F:→ spmark: 你是想帮人还是害人啊? 09/26 16:36
226F:推 Hermess: 公然侮辱是刑法。重点在背前科。无法帮别人负责。 09/26 16:36
227F:→ Tywin: → spmark: 你只为了满足自己的情绪,完全不顾别人阿 09/26 16:36
228F:→ Tywin: 那你真的为了满足自己想贬低我的执念,不惜拉别人下水呀! 09/26 16:36
229F:→ spmark: 我私下有跟H说过了啦,他和L之间怎样我不清楚啦,自己决定 09/26 16:37
230F:→ spmark: 但我也公开说了,只要你的发言我认为已经越过法律界限 09/26 16:37
231F:→ spmark: 我告定了啦,所以以後发言注意点啊 09/26 16:37
232F:→ spmark: 另外还有一件事情,建议你去把毁谤罪看清楚一点 09/26 16:37
233F:→ spmark: 我明後天有空再来看看你的言论有没有毁谤的问题 09/26 16:37
234F:→ spmark: 硬是扯一堆不是事实的东西在跟我吵架 09/26 16:38
235F:→ spmark: 不回应你好像煞有其事一样,回应你又浪费时间,也没人爱看 09/26 16:38
236F:→ spmark: 你继续扯没关系,越线了就告,就这样,结束 09/26 16:38
237F:→ Tywin: 你告得成再来嘴吧!公然侮辱多小的罪,起诉率低到可笑,更 09/26 16:39
238F:→ Tywin: 别说网路的部分了。现在因为滥诉浪费司法资源的人太多,都 09/26 16:39
239F:→ Tywin: 要除罪化了 09/26 16:39
240F:推 spmark: 起诉率低到可笑是因为大家都花钱消灾 哈哈哈哈哈 09/26 16:40
241F:→ Tywin: 一直在等你呀,SP,想激怒我,结果刚才还在说找半天找不到 09/26 16:41
242F:→ Tywin: 可以告的,再加油呀 09/26 16:41
243F:→ spmark: 浪费司法资源的人,是在网路上使用违法文字的人 09/26 16:41
244F:→ spmark: 不是提告的人 09/26 16:41
245F:→ spmark: 你啊,阅读能力请去加强,我是说那篇没有可以告的 09/26 16:42
246F:→ spmark: 我可没说其他篇的留言没有可以告的阿 09/26 16:42
247F:→ spmark: 如果连这种分辨都做不到,上法院你只能祈祷了 09/26 16:42
248F:→ spmark: 出门先 09/26 16:42
249F:→ Tywin: 就是大家都想花钱消灾,才助长了讼棍的行为呀!三十万那个 09/26 16:42
250F:→ Tywin: 也是花钱和解,法官可没认证呢! 09/26 16:42
251F:→ Tywin: 加油,认真找喔 09/26 16:43
252F:→ Tywin: 冯光远一上诉,就从一百万变十五万了 09/26 16:44
253F:→ Tywin: → spmark: 但我也公开说了,只要你的发言我认为已经越过 09/26 16:46
254F:→ Tywin: 法律界限,我告定了 09/26 16:46
255F:→ Tywin: 这句还给你,讲话小心点呀! 09/26 16:46
256F:推 Hermess: 其实我觉得Ty你真的这样会害惨L。因为不和解判赔偿虽然 09/26 16:46
257F:→ Hermess: 金额有机会比较少。但是起诉就是背前科。 09/26 16:46
258F:推 Hermess: 我今天去找法扶了。我是用我自己是骂人方做咨询。法扶说 09/26 16:48
259F:→ Hermess: 这个事证太明确。没太大机会不起诉。建议我找对方和解。 09/26 16:48
260F:→ Hermess: 给你参考。 09/26 16:48
261F:→ Tywin: 喔,但滥诉的人是你耶!我叫你不告你就不告喔?我劝过你啦 09/26 16:50
262F:→ Tywin: !你不听呀!一直叫嚣,又不听劝,啊那不是要告快去告? 09/26 16:50
263F:→ Tywin: 推 Hermess: 我今天去找法扶了。我是用我自己是骂人方做咨 09/26 16:51
264F:→ Tywin: 询。 09/26 16:51
265F:→ Hermess: 你劝过我什麽?不是只有一直叫我去告L吗? 09/26 16:51
266F:→ Tywin: 哈哈哈哈哈 09/26 16:51
267F:→ Tywin: 法扶都是不希望人家滥用资源,你换个立场问法扶,这样该不 09/26 16:52
268F:→ Tywin: 该告,包准答案不一样 09/26 16:52
269F:→ Hermess: 好啦。我会听你的建议去提告的。不然不去不知道又会被你 09/26 16:52
270F:→ Hermess: 酸成什麽样。 09/26 16:52
271F:→ Tywin: 唉,法扶资源居然被这样滥用,当事人还不诚实告知实情,任 09/26 16:54
272F:→ Tywin: 意偷换立场,真为这些法扶人员不值 09/26 16:54
273F:→ Tywin: 要我劝喔?好呀,我劝你别告L大,要告告我吧!你不是还寄 09/26 16:57
274F:→ Tywin: 一封私信,说掌握了我的个资吗?那告我不是比较方便?哈哈 09/26 16:57
275F:→ Tywin: 哈哈哈 09/26 16:57
276F:→ Tywin: 还家里开清洁公司喔?清洁公司很危险喔,很多背景不单纯 09/26 16:58
277F:→ Tywin: 我是法扶人员,知道你用这种没有告知实情的方式来问,一定 09/26 17:00
278F:→ Tywin: 很生气 09/26 17:00
279F:→ Hermess: 你寄给我好几封私信。我也没拿来攻击你。我是觉得私信的 09/26 17:03
280F:→ Hermess: 内容就私信讨论吧。你要拿私信攻击人那何必一直寄私信给 09/26 17:03
281F:→ Hermess: 我。公开讨论就好了啊。 09/26 17:03
282F:→ Tywin: 那句攻击?说你有我个资告我比较方便而已 09/26 17:04
283F:→ Tywin: 也许你的个资真的是对的,我死鸭子嘴硬而已呀!相信自己嘛 09/26 17:05
284F:→ Tywin: ! 09/26 17:05
285F:推 Hermess: 那不重要啊。我是想说从你提供的资讯想说你可能是国中生 09/26 17:12
286F:→ Hermess: 。希望你不要给你家人添麻烦所以想规劝你一下。不过看来 09/26 17:12
287F:→ Hermess: 你并不领情。 09/26 17:12
288F:推 Hermess: 还有我不需要知道个资跟肉搜。因为公然侮辱是刑法。警察 09/26 17:14
289F:→ Hermess: 会去找犯罪者。 09/26 17:14
290F:嘘 yufat: 我觉得你们这几个真的很奇怪,网路上嘴一嘴也要认真,人生 09/26 23:41
291F:→ yufat: 没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关注吗,整天耗在这个板上,还自以为警 09/26 23:41
292F:→ yufat: 政署出来呼吁人家不要犯法。时间那麽多要不要修一下法律学 09/26 23:41
293F:→ yufat: 分班,别在那浪费法扶资源。起诉率低???我们检察官起诉 09/26 23:41
294F:→ yufat: 的案件约60%一审有罪吧,日本是99.9%一审有罪,呵呵 09/26 23:41
295F:→ Tywin: 推 Hermess: 还有我不需要知道个资跟肉搜。因为公然侮辱是 09/27 09:35
296F:→ Tywin: 刑法。 09/27 09:35
297F:→ Tywin: 本来想给你留点面子,现在要把私信的事拿出来讲了吗? 09/27 09:36
298F:→ Tywin: 是啊,要告也是透过警察去找出对照,自己肉搜是很不好的举 09/27 09:38
299F:→ Tywin: 动呢! 09/27 09:38
300F:→ Tywin: 肉搜的话找本人也就算了,还想用威胁对方家人的手段来施压 09/27 09:42
301F:→ Tywin: ,"你万一被告的话,爸爸公司可能会有问题喔" "你万一被 09/27 09:42
302F:→ Tywin: 告,哥哥学业会有问题喔" 我还真不知道台湾的公然侮辱,还 09/27 09:42
303F:→ Tywin: 要把家人连坐呀!H 大爷! 09/27 09:42
304F:→ Tywin: 只是今天你找的个资完全错误,我当笑话笑笑而已。当然你还 09/27 09:47
305F:→ Tywin: 是可以照你找的个资去玩你的手段,毕竟搞不好你找的个资就 09/27 09:47
306F:→ Tywin: 是对的呀!反正你试了就知道嘛!不过一般人莫名奇妙连家人 09/27 09:47
307F:→ Tywin: 都一起被搞,会有什麽反应,你可能要有心里准备喔,那大概 09/27 09:47
308F:→ Tywin: 就不是跟你讲讲法律那麽简单了 09/27 09:47
309F:→ Tywin: 另外楼上Y大,你说的是起诉的判罪率,不是起诉率。我其实 09/27 09:53
310F:→ Tywin: 满尊敬检查官们的,确实经过起诉,都有一定的定罪率,所以 09/27 09:53
311F:→ Tywin: 我相信,这种滥诉的案子最有可能就是连起诉都不起诉 09/27 09:53
312F:推 Tywin: 不过你说的有人自以为是警政署,一天到晚叫别人不要犯罪的 09/27 09:57
313F:→ Tywin: ,我真是深有所感 09/27 09:57
314F:推 spmark: 这周股票没啥好做的阿,只好上来嘴了 09/27 10:54
315F:→ spmark: 至少我还会回覆其他网友的问题呢 09/27 10:55
316F:推 Hermess: Tywin。虽然你一直寄私信给我。里面满满的骂人话语。并且 09/27 13:11
317F:→ Hermess: 你公开我私信给你的文章。但我也不打算在没有你同意的情 09/27 13:11
318F:→ Hermess: 况下在版上公开。因为我认为私信表示对方希望私下聊。虽 09/27 13:11
319F:→ Hermess: 然你这麽没底线。不过我仍不打算效法你就是。 09/27 13:11
320F:嘘 Tywin: 都意图威胁我家人了还私下聊咧!有种公开呀! 09/27 13:13
321F:→ Tywin: 反正信我转给L大当证据了,到时候请他带到侦查庭让检座欣 09/27 13:15
322F:→ Tywin: 赏一下,也是帮助检座判断一下,「烂咖」这两个字有没有言 09/27 13:15
323F:→ Tywin: 过其实 09/27 13:15
324F:→ Tywin: 其它你谩骂侮辱我的言词,我也整理好先给L大了,毕竟我暂 09/27 13:20
325F:→ Tywin: 时不想学滥诉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就先让L大跟检座面谈的 09/27 13:20
326F:→ Tywin: 时候,先给检座参考参考 09/27 13:20
327F:推 Hermess: 没问题。你一直提到L。看来L是你的好朋友。放心吧。我会 09/27 13:36
328F:→ Hermess: 看在你的面子上好好让他知道该负的代价的。 09/27 13:36
329F:推 TRosi: 楼上的口气真的好像当自己是法官,判决书都写好了一样 09/27 13:41
330F:推 Hermess: 我不是法官。我是受害者。自从被骂了之後我有失眠及注意 09/27 13:51
331F:→ Hermess: 力不集中的情况。我今天要去看身心科了。 09/27 13:51
332F:→ TRosi: 要告是你的权利,自己不是法官就安静等判决出来吧!判决出 09/27 13:58
333F:→ TRosi: 来前也不要说什麽自己是受害者,一切等法院来裁决。在这之 09/27 13:58
334F:→ TRosi: 前搞一些小动作不会让自己的立场比较好 09/27 13:58
335F:→ TRosi: → Hermess: 你公开我私信给你的文章。 09/27 14:08
336F:→ TRosi: 看来你自己也承认T讲的,有去肉搜,而且想用对方家人的个 09/27 14:08
337F:→ TRosi: 资来施压。这个事实到时候被拿出来讲,你可是很不利。 09/27 14:08
338F:→ TRosi: 虽然上次叫你不要拉我当战友後,我也已经成为你经常干谯的 09/27 14:08
339F:→ TRosi: 对象(同样的点,至少感谢SP大比较尊重我)。我跟你说的话你 09/27 14:08
340F:→ TRosi: 大概听不进,不过这件事去告没你自己想的那麽乐观,趁事态 09/27 14:08
341F:→ TRosi: 没扩大前,赶快自己找个台阶下吧 09/27 14:08
342F:推 Hermess: 那Ty明明不是当事人。一直推文加站内给我说你一定告不成 09/27 14:08
343F:→ Hermess: 的怎麽说? 09/27 14:08
344F:→ TRosi: 我话就只说一次,也不想和你争。反正你明显不信任我,那你 09/27 14:12
345F:→ TRosi: 就去兴讼吧,然後照程序等判决出来就是了 09/27 14:12
346F:推 Hermess: 嗯。我会的。谢谢你。不过我不信任你的原因是因为你一直 09/27 14:15
347F:→ Hermess: 针对我。Ty的用词比我恶劣的多。而L都直接侮辱我却从来没 09/27 14:15
348F:→ Hermess: 见过你替我说话。 09/27 14:15
349F:→ Hermess: SP跟Ty的争执也是。你一直说你尊重SP大。但他被Ty攻击时 09/27 14:16
350F:→ Hermess: 你也是沉默的。 09/27 14:16
351F:→ Hermess: 不过就如同你说的。我静候司法调查就好。谢谢你的建议。 09/27 14:17
352F:→ TRosi: 我一直是针对事,你那些点我觉得感冒也跟你说过了,至於个 09/27 14:22
353F:→ TRosi: 人间要去战,我不介入也不想挺哪一边 09/27 14:22
354F:推 TRosi: 你去法扶那谘询的事,应该也会被提,自己要有心里准备。这 09/27 14:34
355F:→ TRosi: 种自己要兴讼的事,其实是该付正常费用找律师,而不是用法 09/27 14:34
356F:→ TRosi: 扶的资源。而且你居然还自白虚伪本意去谘询?唉......我认 09/27 14:34
357F:→ TRosi: 识的几个法律人都是超级讨厌这种行为的,被拿出来讲,我不 09/27 14:34
358F:→ TRosi: 认为检座会给你好脸色看。诚实的讲,我认为你胜算极低 09/27 14:34
359F:→ TRosi: 好啦,言尽於此,讲多了你又觉得我在帮对方 09/27 14:35
360F:推 Hermess: 不会。原来你在意的是这一块。那可能是我之前没有解释清 09/27 15:10
361F:→ Hermess: 楚。首先。我是找偏远乡镇。只有上午半天三小时有法扶的 09/27 15:10
362F:→ Hermess: 地方做询问。这些地方会去咨询的人数很少。我去的时候甚 09/27 15:10
363F:→ Hermess: 至不用排队。直接登记直接可以咨询。所以不会影响到别人 09/27 15:10
364F:→ Hermess: 咨询的权利。 09/27 15:10
365F:→ Hermess: 另外我是先把整件事情告诉律师。然後问:如果今天是网路上 09/27 15:10
366F:→ Hermess: 骂人的是我。是否有甚麽机会可以不起诉?律师才回答我机率 09/27 15:10
367F:→ Hermess: 很低。因为事证很明确。 09/27 15:10
368F:→ Hermess: 我们公司也有自己的约聘律师。但是每位律师擅长处理的纠 09/27 15:10
369F:→ Hermess: 纷不同。我们家的律师是擅长处理房地产纠纷的。所以我是 09/27 15:10
370F:→ Hermess: 有参考过多位律师的建议。另外也谢谢你的提醒。我会多注 09/27 15:10
371F:→ Hermess: 意。 09/27 15:10
372F:推 spmark: 不会阿,我找的律师很习惯别人说谎,他就针对资讯做回应阿 09/27 19:16
373F:→ spmark: 30年以上法官经验,听谎话早就听惯了,听谎话就是他的工作 09/27 19:16
374F:→ spmark: 有多找证据、说多少话,换个角度情节去谘询也超正常的 09/27 19:17
375F:→ spmark: 有人天真到以为寄骚扰信没违法 09/27 19:18
376F:→ spmark: H去看个精神科医师,就有人要出事噜 09/27 19:18
377F:→ spmark: 做些自己也不能接受的事情之前,先查查法律可不可行吧 09/27 19:20
378F:推 spmark: 其实很多人去找律师谘询,也都隐藏资讯、或是说假资讯 09/27 19:24
379F:→ spmark: 来这个板发问的也很多人这样啦 09/27 19:24
380F:→ spmark: 对了,分享一下,那律师很讨厌听故事,只听证据重点 09/27 19:26
381F:→ spmark: 也是帮客户省钱啦,哈哈 09/27 19:26
382F:推 Hermess: 谢谢SP大。没事啦。目前我还挺的住。只要不是太夸张其实 09/27 19:45
383F:→ Hermess: 我大多都一笑置之。 09/27 19:45
384F:→ Tywin: SP还真是努力呀!再加油多留点言喔… 09/27 20:55
385F:→ Tywin: 我觉得H有你这个参谋的建议真的太好了,我还真担心他听了T 09/27 21:19
386F:→ Tywin: R大的建议呢!还好有你出来反驳TR大呀!加油,多传授他一 09/27 21:19
387F:→ Tywin: 些喔,就让H拿你上面这些话说给检座听吧!检座一定觉得超 09/27 21:19
388F:→ Tywin: 中肯的,怎麽会反感呢?TR大太多虑了吧? 09/27 21:19
389F:推 spmark: 我觉得阿,有种人就是搞不懂法条差异在哪,等到被当才会懂 09/27 21:56
390F:→ spmark: 只是可怜了其他人.... 09/27 21:56
391F:→ spmark: 到现在还搞不清楚刑法 309 和 310 差在哪 XD 09/27 21:57
392F:→ spmark: 算了,我不多说了,又没收学费,啧啧 09/27 21:58
393F:→ TRosi: H真的听我的我才奇怪呢!听SP的很好呀,我说的就全部忽略 09/27 23:08
394F:→ TRosi: 吧 09/27 23:08
395F:推 Hermess: 两边的建议都很好。TR大提醒我蛮多东西。我下午已经去附 09/28 00:00
396F:→ Hermess: 上了。谢谢。还有谢谢SP大的关心。我的确是有点难受。已 09/28 00:00
397F:→ Hermess: 经预约身心科了。 09/28 00:00
398F:推 Hermess: 另外也特别谢谢TR大的提醒。帮助我很多。我之前误会你还 09/28 00:04
399F:→ Hermess: 愿意提醒我提高胜率的重点。真的非常感谢。 09/28 00:04
400F:推 ImHoluCan: 好热闹 09/28 01:19
401F:→ rekun: 反正特地几个id就跳过了 根本到後面的回文跟内容一点关系也 09/28 05:48
402F:→ rekun: 没有 就在那里无意义的争吵而已 09/28 05:48
403F:推 TRosi: 提醒你提高胜率的重点?我还真的没这样的意愿。我比较希望 10/01 02:10
404F:→ TRosi: 提醒你的是,自己的作为并非没有可议之处,兴讼不会是好的 10/01 02:10
405F:→ TRosi: 选择 10/01 02:10
406F:→ TRosi: 从事法律工作的人,经常性的面对谎言,我认为他们因此更厌 10/01 02:28
407F:→ TRosi: 倦谎言和欺瞒,而不是接受或视为无关紧要,尤其欺瞒如果来 10/01 02:28
408F:→ TRosi: 自自己代表的当事人,恐怕是更难以原谅。这部分我和sp的观 10/01 02:28
409F:→ TRosi: 念倒是明显不同。当然你已经修正了原先的说词,但我个人是 10/01 02:28
410F:→ TRosi: 不太相信法扶的律师会建议就这种情况就兴讼 10/01 02:28
411F:推 Hermess: 帮TR大补充一下。法扶不会建议是否提告。只会就你提出的 10/01 08:47
412F:→ Hermess: 资讯给出你问题的答案。而且问题要问的很精确。不能只问 10/01 08:47
413F:→ Hermess: 大方向。 10/01 08:47
414F:推 Hermess: TR大说到的情况是花费请律师打官司。律师全盘在帮你规划 10/01 08:56
415F:→ Hermess: 拟订战略。你却隐瞒一些重要事项。造成战略上的全盘错误 10/01 08:56
416F:→ Hermess: 。公司的约聘律师告诉我这种情况才是他们觉得麻烦的。至 10/01 08:56
417F:→ Hermess: 於提问时的立场跟问题。他们倒是不介意。你给多少资讯就 10/01 08:57
418F:→ Hermess: 资讯来回答。假想问题的提问也是天天有。 10/01 08:57
419F:→ Hermess: 然後我个人认为兴讼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後来我已经 10/01 08:57
420F:→ Hermess: 屡次避开L刻意的攻击不做回应。也要求过请他不要再针对 10/01 08:57
421F:→ Hermess: 我留言。但是没有用。他发言仍屡次针对我并变本加厉。言 10/01 08:57
422F:→ Hermess: 词中越来越过份。直到这次的辱骂实在超过我承受的极限。 10/01 08:57
423F:→ Hermess: 我才决定用提告来吓阻他。希望他不要再针对我辱骂。现在 10/01 08:57
424F:→ Hermess: 看来这方式是有用的。 10/01 08:57
425F:推 spmark: 恩,说不在乎谎言的那个,是经验分享,不是观念分享 10/01 11:43
426F:→ spmark: 裁决者不会随便把人的话当实话,有多少证据做多少处理而已 10/01 11:44
427F:→ spmark: H去问法扶谘询也一样,有多少资讯给多少意见而已 10/01 11:44
428F:→ spmark: 跟那种欺骗自己律师是完全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 10/01 11:45
429F:推 TRosi: 你觉得是你提诉讼产生了吓阻,为什麽不反省你不要拿房板的 10/01 22:54
430F:→ TRosi: 事来攻击别人,L大根本不会那样说你呢?你在板上一直说得 10/01 22:54
431F:→ TRosi: 好像Ty去房板发文针对你,被房板板主处罚,所有责任只在他 10/01 22:54
432F:→ TRosi: 一人身上,真的如此吗?我也去看了那篇文章,很明显,Ty的 10/01 22:54
433F:→ TRosi: 文章没有违规,你推文後双方吵了起来,锁文是同时制止两边 10/01 22:54
434F:→ TRosi: 。你的讲法确实偏颇吧? 10/01 22:54
435F:推 spmark: 嘘 angel07: 它板事务此处引战,违规。 10/01 23:07
436F:→ spmark: H在房板的那篇文章完全没有针对谁,而是针对事情 10/01 23:07
437F:→ spmark: 而跑去针对H回应的是Ty,然後版主也在最下面讲清楚了 10/01 23:08
438F:→ spmark: 就是他版事务跑到房版去引战 10/01 23:08
439F:→ spmark: 我也是近几天才去看那篇房版的文章,怎看都是Ty引战违规 10/01 23:09
440F:推 spmark: 不管是不是成年人啦,网路发言本来就要注意 10/01 23:11
441F:→ spmark: 最近演艺圈新闻不是很大?以为骂没关系?人家说要告就道歉 10/01 23:11
442F:推 TRosi: 是吗?原文就违规引战怎麽不直接处罚?我倒是觉得不管怎麽 10/01 23:31
443F:→ TRosi: 看都是H推文後,才产生後续双方都有违规,原文一点问题都 10/01 23:31
444F:→ TRosi: 没有 10/01 23:31
445F:→ TRosi: L如果跟徐一样问候别人母亲的脏话连发,我倒是支持提告, 10/01 23:38
446F:→ TRosi: 不过好像状况完全不同。不是骂烂就构成公然侮辱,要有积极 10/01 23:38
447F:→ TRosi: 证据证明确实有侮辱的意图,这类判例多得是 10/01 23:38
448F:→ TRosi: 而且再怎麽说,房板的判决也跟这里无关,拿回来战人就先理 10/01 23:40
449F:→ TRosi: 亏了 10/01 23:40
450F:→ mimily0504: "那我就在这边公告一下你在租屋板的劣蹟吧" << 这TY 10/01 23:41
451F:→ mimily0504: 在房板说的, 还跟主题试住完全无关.Y 10/01 23:42
452F:→ mimily0504: "拿来战人就先理亏了" hmm 标准要一致啊 10/01 23:43
453F:推 spmark: 你有你的标准,不过我的标准比教接近房版主的标准就是了 10/02 00:13
454F:→ spmark: 只是,希望你也能用检视H的标准去检视Ty 10/02 00:14
456F:推 spmark: 至於你说的若原文引战为啥不开罚,去问房版版主 10/02 00:17
457F:→ spmark: 就我的认知啦,gogin不喜欢直接板规处理,通常都会先通知 10/02 00:18
458F:→ spmark: 改善,会给时间,都不处理的话才会祭出版规 10/02 00:18
459F:→ spmark: 而另一个版主,一出面就开嘘了,不过那时候双方也已熄火 10/02 00:19
460F:→ spmark: 我也不知道他怎看那事情的,要是我,我就板规处理 10/02 00:19
461F:推 Hermess: 没关系啦。我跟TR大本来之前就有观念不合的事情在。所以 10/02 01:19
462F:→ Hermess: 他对我有成见是难免。 10/02 01:19
463F:推 Hermess: 不过L的确是在【跟他完全无关】的情况下跳出来对我恣意辱 10/02 01:21
464F:→ Hermess: 骂。这点我不能接受。 10/02 01:21
465F:推 Hermess: 而且我在房版的确是想讨论试住与否的可能性。可以在我的 10/02 01:24
466F:→ Hermess: 原文及回文中看出来是很正经的在讨论。只是没想到Ty会针 10/02 01:24
467F:→ Hermess: 对性的回文以及指名挑起租屋版的事情。租屋版这边没版主 10/02 01:24
468F:→ Hermess: 尺度大。但是房版是管理相对严谨的。所以我才好意提醒他 10/02 01:24
469F:→ Hermess: 房版有版规。没想到反而造成反效果。 10/02 01:24
470F:推 Hermess: 而且gogin所说的如有谩骂欢迎检举。是正常表达立场:【如 10/02 01:30
471F:→ Hermess: 有违规去检举他就秉公处理】。 10/02 01:30
472F:→ Hermess: 但是Ty曲解这句话的意思说版主是在当我。 10/02 01:30
473F:推 Hermess: TR大有句话说的很好:【这就是一个你打人家一拳。人家还你 10/02 01:34
474F:→ Hermess: 两拳的世界】这句话激励我很多。很感谢TR大。我一直单方 10/02 01:34
475F:→ Hermess: 面挨骂实在是受不了。所以决定不作避让了。 10/02 01:34
476F:→ LouisGrey: 大家辛苦啦,原来还在板面闹呀... 10/02 10:57
477F:→ LouisGrey: 不过关心的人好像就只剩几个老面孔了,除此之外的人一 10/02 10:57
478F:→ LouisGrey: 直提出,这种要兴讼找人麻烦的事不要在这碍眼。看来 10/02 10:58
479F:→ LouisGrey: 某 H 也是不放在眼里,唉... 10/02 10:59
480F:→ LouisGrey: 我实在是不懂既然要兴讼,却要在这一直放话玩小动作是 10/02 11:01
481F:→ LouisGrey: 甚麽意思啦?在这嘴就能影响司法判决? 10/02 11:02
482F:→ LouisGrey: 这是我一直没再对这个事件发言的原因,要上法院玩那还 10/02 11:04
483F:→ LouisGrey: 在这废话是怎样?就来见真章呀!这麽简单的道理不懂? 10/02 11:05
484F:→ LouisGrey: 还听说有人帮我说话,就被去肉搜家人个资拿来威胁了是 10/02 11:07
485F:→ LouisGrey: 吧?这种行为在我看来就是无耻烂咖而已,没有第二句话 10/02 11:09
486F:→ LouisGrey: 还自得意满,以为扬言兴讼我才保持沉默?以为你这样吓 10/02 11:12
487F:→ LouisGrey: 得了人?不说点话好像还让你得志了是吧? 10/02 11:14
488F:→ LouisGrey: 我早就说过,我虽然讨厌你,但我不会为酸而酸,为吐而 10/02 11:15
489F:→ LouisGrey: 吐。自己文字没问题,我何必攻击你?这点我早就跟你说 10/02 11:16
490F:→ LouisGrey: 过了,你自己不信而已。跟告不告一点关系都没有! 10/02 11:17
491F:→ LouisGrey: 再说一次,要告快去告,真的是吃饭睡觉等你来告 10/02 11:19
492F:→ LouisGrey: 等法院认证了,我再来回你这篇,顺便把标题改成, 10/02 11:20
493F:→ LouisGrey: 「请不要滥行兴讼,浪费司法资源。」 10/02 11:21
494F:→ LouisGrey: 单方面挨骂更是好笑,本来大家根本井水不犯河水,我只 10/02 11:44
495F:→ LouisGrey: 评论一句,房东如果税务上有瑕疵,最好要多善待房客。 10/02 11:46
496F:→ LouisGrey: 就有人记恨在心,跑到好几篇根本和税务无关的文章里来 10/02 11:46
497F:→ LouisGrey: 找麻烦。这种行为才真的叫做对人不对事 10/02 11:47
498F:推 LouisGrey: 至於房版的g大要你检举那句话是不是在当你,我到时候 10/02 11:50
499F:→ LouisGrey: 自有证据可以让检座确认,这边也懒得跟你废话 10/02 11:51
500F:→ Hermess: 阅 10/02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