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zuyaya (Kazuya)
看板rent-exp
标题[生活] 噪音问题:社区大楼中庭很吵…
时间Sun Nov 3 23:34:10 2013
因为找不到有关「管委会」的版,所以不晓得此篇能不能PO,
我不是租户,但其实也差不多了,我有房贷.... 若有违规再请版主删文吧> <
其实我的问题跟是不是租房没什麽大关系,虽然说租户比较简单,合约到搬走就好…
正文如下:
星期一到五每天三点到下午五点要忍受「篮球」碰碰碰的声音
因为社区是口字型,会有回音~ 然後我的心脏会跟着碰碰碰跳,很难过!
然後星期六、日整个下午,小朋友们会冲天炮+bb弹,那段时间就像窗外在战争!
窗户已全关了,还是会有共振和声音~
因为都不是在半夜,所以也无法报警....
跟管委会说过了,没有用.........
因为管委会贴出公告,那群小孩更变本加厉...
以前会跳过一、二天不玩,公告过後,每天准时出来玩!
ps.
我无法搬家,因为我还有贷款...
换气密窗户的话,那我空气要从哪进来....尤其是夏天,没冷气..
哎.........好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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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已在ASK版问过了,但是法律问题的部份想要来这边问看看^^"
我们这边的管委会就是那种能不办事就不办事的人,所以我想要自已找法条
给管委会看,请他们确实管一下! 但目前不知道以下法条适用我的情况吗?
因为毕竟不是半夜吵闹的,会被管委会打回票吗?
法条如下:
原文缩址
http://ppt.cc/WWe7
住在社区内最常遇到的噪音有装潢施工产生的噪音、
邻居友人来访欢唱喧闹的噪音,而当这些
噪音干扰了我们的生活品质,该怎麽办?
社区内因装潢工程而产生的噪音,
一般在住户规约及装潢施工管理办法中会有规范。
通常可以
施工的时间是周一~周五早上8:00至下午5:00(国定例假日除外)。
对於邻居喧闹产生的噪音,因一般大楼属於集合型之住宅,
区分所有权人(屋主)对於专有部份权利之行使,不可妨碍他人,而
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 6 条第 1 条第 1 款规定:「於维护、修
缮专有部分、约定专用部分或行使其权利时,不得妨害其他住户之
安宁、安全及卫生。」也就是说,对於屋主虽有房子的使用权,但
却不可以妨碍公共安宁、公共安全及公共卫生。
在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中规定:住户不得任意弃置垃圾、排放
各种污染物、恶臭物质或发生喧嚣、振动及其他与此相类之行为。
如住户不遵守规定执意制造噪音,依同条例(16条规定):住户违反
前 4 项规定时,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应予制止或按规约处理,
经制止而不遵从者,得报请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处理。且同
条例的第47条第 2 项:住户违反第16条第 1 项或第 4 项规定者。
由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处新台币三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
罚锾,并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义务、职务;届期不改善或不履行
者,得连续处罚住户。
另外,噪音管制法中第 6 条规定:制造不具持续性或不易量测而足
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宁之声音者,由警察机关依相关法规处理之。
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2条中规定:有下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下罚锾:
一、於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酗酒滋事、谩骂喧闹,不听禁止者。
二、无正当理由,擅吹警笛或擅发其他警号者。
三、制造噪音或深夜喧哗,妨害公众安宁者。
所以您如果饱受噪音影响安宁,循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外,
也可以向警察机关陈情。
而警察则会以噪音管制法及社区秩序维护法,向噪音制造者处以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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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再拜托各位版友的回应了> < 不晓得有没有和我情况差不多的人,是怎麽
处理的呢?? 有爬过文了,好像都是隔壁邻居的问题,而我是中庭小朋友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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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5.32.112
※ kazuyaya:转录至看板 PttLifeLaw 11/03 23:36
1F:推 vimiq:我预过楼下做铝门窗的,天天尖锐切割金属声音,叫环保局来无 11/10 02:07
2F:→ vimiq:效。一楼地主跟市公所关系很好,检举几次都被搓掉 11/10 02:10
3F:→ vimiq:最後卖屋搬家,还好房市多头有小赚,从此严选管委会 11/10 02:12
4F:→ vimiq:而且只挑5年内新大楼,铁窗鞋柜都不许的那种, 11/10 02:15
5F:→ vimiq:你不如趁现在房价还高赶紧换屋,还能赚一些 11/10 02:19
6F:→ vimiq:我当时被吵的精神濒临崩溃想杀人了,理解你的感受 11/10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