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kid (世界真是小)
看板rent-exp
标题[合约] 签约後三天内解约的赔偿问题
时间Fri Jun 29 15:49:24 2012
如题 我上个礼拜在看房时
当场和新房东签约 (合约书是711买的那种)
并给了两个月的押金 一个月8500 共17000
房东也给我一个礼拜的缓冲时间
合约上打的生效时间比我们签约当天多了一个礼拜
但两天还是三天之後 我因为个人因素决定不租了
於是马上跟房东讨论赔偿问题
房东跟我收了五千
我知道是我个人方面的错
我只是想请问 这样的赔偿金是合理还是不合理
房东是多收我赔偿金还是少收呢?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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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53.129
1F:→ freekid:对了当我提出解约时 还没到合约上载明的起租日 06/29 15:51
2F:→ mimily0504:不租就不能履约 就算还没到起始日你也无法履行 06/29 16:05
3F:→ mimily0504:如果租约是内政部版的 提前解约大概是在第13条 一般大 06/29 16:06
4F:→ mimily0504:概是扣相当一个月的租金 06/29 16:07
5F:→ TOTOMIA:推楼上 你可以跟他ㄠ一下 看他愿不愿意 06/29 16:10
6F:→ monologist:那他有退你17000吗@@? 06/29 16:14
7F:→ freekid:有 退了17000後我赔他5000 @@ 06/29 16:38
8F:→ freekid:所以房东是少收我的赔偿金罗@@ 06/29 16:38
9F:→ TOTOMIA:算是 只是会觉得很贵 以後租屋前要三思 06/29 16:55
10F:推 monologist:房东已经算不错的了@@ 06/29 17:27
11F:推 Nanoha:少收啊 原本该扣一个月的 06/29 18:04
12F:→ Kerry906:你现在知道自己一个签名有多值钱了吧 06/29 20:08
13F:→ Kerry906:算一算周董的签名可能还卖不到5000 06/29 20:09
14F:→ freekid:推楼上~ 06/30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