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dodo5363 (寻千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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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Re: [新闻] 假租屋盗卖 人去楼空 债留房东
时间Sat Aug 7 01:54:29 2010
这案子很明显的,根本上就是法官失职!
被害者被诈骗的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可是文中有出现这句话: ”法院还是认定他没有善保自己的权利”
(其中的他是指被害人,我的房子被法官这麽一判,法官使了用公权力的一判,却判给可
恶的诈骗犯,究竟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未善保自己的权利,还是拥有公权力的法官未审慎使
用他的公权力!?这句话意谓着法官是在推拖他的责任。
因为:我的房子都没有去动过,这样也会有事喔,法官随便一判就把别人家的房子判不见了
,是善良者受害呢?还是白目的法官使善良者受害?所以这句话是误导受害者去向诈骗犯
追索,其责任是在法官身上!)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的”枉法裁判或仲裁罪”:
「有审判职务之公务员或仲裁人,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
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很离谱的一件事,法官不作查证动作,只从书面来审理案件!
实在令人合理怀疑:那法官是不是诈骗集团的共犯
或是收受诈骗犯的钱才作出这样的裁决!?
有那麽大权力的法官,对於审理案件的过程,就只从单方的表述就来断案,也没向银行作
查证动作!?
看了这件事,我觉得直接告法官”渎职”,甚至於是,令人怀疑这是法官贪污!
(告法官渎职、贪污,被害者的损失反而比较有可能拿回来,采国赔)
一个法官是应尽法官审理案件的义务,未善尽审理案件的义务,代表什麽呢??
足以令人很合理地怀疑:有那麽大权力的法官,却作出不对称的低级式审案,法官要用什
麽脸来解释他的行为,把责任都拖诿给骗子所惹下的祸!?
只有单方面唱的一出戏,法官就这样相信对方了?此事件不是使全台湾的出租人担心受怕
,而是让全台湾拥有土地房屋的所有人都活在恐怖阴影之中,因为要让你收不到邮件不会
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较之一个上亿豪宅的利益,要使人收不到邮件不会是很困难的事,所
以若照这种法官的审理案件的模式,活在台湾的任何人是没有人可以安心的,因为你买的
房子随时都会被偷走!
1.法官智商有问题而且渎职
2.法官智商没问题并且贪污
我怎麽想就只有这两个选项可以解释了,对於受害人而言,这是天上掉来的灾难,人祸造
成的。
并不是此事的本身很夸张,并不是诈骗犯太过於狡诈,而是法官混得太夸张,混到很得夸
张的法官,还把他犯的错推给了”他作出错误裁决的被害人”!?
这是什麽样的世界呢!!
※ 引述《gn01982027 (梦露是个好乐团)》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home-sale 看板 #1CMb2KUI ]
: 作者: nmns (强哥) 看板: home-sale
: 标题: Re: [新闻] 假租屋盗卖 人去楼空 债留房东
: 时间: Thu Aug 5 13:48:02 2010
: 好像很多人看不懂这个案例?简单整理一下:
: 1.A是屋主,A把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房子租给B,B是坏人。
: 2.B伪造借据,假装A欠B很多钱,然後B就去法院告A欠钱不还。
: 3.法院要寄传票通知A去开庭,寄到A的户籍地,一定是挂号。
: 但是A又不住在那里,当然就不知道这件事;然後B也不会告诉他。
: 4.法院多次开庭,被告A都不出庭,法官当然也无法求证借据的真伪,
: 只好判决B胜诉,然後再将判决公告,也会寄一份去A的户籍地,A一样不知道。
: 5.公告期限一过,没有人上诉,判决就确定了。法院於是会拍卖房子,把卖得的钱给B。
: 总之,上述所有的过程,法院都会持续寄通知到户籍地给A,但A都不知道。
: 但是因为有寄了,且你户籍确实在那里,所以法院的程序是合法的。
: 所以现在只剩下A可以去告B这条路,告赢不难,要把钱拿回来却很难。
: 如果B一开始租屋就用假资料,A连告的对象都找不到。
: 这跟伪造身份证+所有权状不同,伪造前两样公文书,地政事务所没发现造假,
: 那是公务员的错,可以告国家赔偿。
: 但借据的真假就要靠你自己去证明(例如签名笔迹),所以法院通知当然要去。
: 把自己户籍地房屋租给别人,应该只是为了省房屋税吧,结果给了歹徒可趁之机。
: 不知道这样解释,清楚吗?
: ※ 引述《chen1765 (~奇男子~)》之铭言:
: : 1.来源连结: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4/4/2afqx.html
: : 2.内容:
: : 包租公、包租婆们要小心了!警方发现,有犯罪集团专找房东户籍所在的空屋,进行承租
: : ,然後再以人头假造借款、债权等文件控告房东,被蒙在鼓里的房东,因根本收不到法院
: : 的传票,价值数千万元的房屋,遭强制拍卖、或被盗卖还浑然不知,目前仅大安区即有五
: : 名屋主受害,全国被害人数高达数十人。
: : 台北市一名林姓屋主向警方报案,指称去年将位在大安区,一间市值三千多万元的房子,
: : 租给一名男子,日前男子退租,他在整理土地所有权状等相关文件时,赫然发现自己的房
: : 子屋主已换人了。
: : 林男赶紧向法院查询,结果差点没昏倒,因为根据法院的资料显示,他在去年向一名黄姓
: : 男子借贷了四千万元,还签下一叠本票,黄男年初向法院申请履行债务,他在屡传不到、
: : 也未出面解决下,房子遭到假扣押,并被强制拍卖。
: : 林男虽大声喊冤,表示那些本票都是伪造,而他的户籍设在出租处,当然收不到法院的通
: : 知无法出面,但法院还是认定他没有善保自己的权利,且过程中,也有依规定公告,他也
: : 没提出异议,所以建议林男依民法提出救济,并对租屋等嫌犯提出诈欺告诉,但私下不讳
: : 言地告诉他,「希望」非常渺茫。
: : 警方调查发现,全国已有多名与林男处境相同的被害人,光北市大安区,就有至少五间华
: : 厦,遭盗卖一亿五千多万元,这种手法可说是「假租屋、真贷款」的进阶版,并怀疑是同
: : 一犯罪集团的连续犯罪。
: : 警方怀疑,这个犯罪集团,应与刑事局在今年四月破获的孙伟忠集团有关,孙嫌等人就是
: : 趁租屋时,将屋主的土地所有权状掉包,然後向银行贷款卷款而逃,将债务留给不知情的
: : 屋主,不法获利超过数亿元。
: : 孙嫌虽落网遭到羁押,但集团成员仍结合不肖代书与房仲业者持续犯案,范围遍及台北县
: : 市、桃园县、宜兰县、高雄市等地,专挑地段好、房价高的房子承租,然後再予以盗卖或
: : 向法院申请拍卖。
: : 期间,诈骗集团有一次被车手黑吃黑一千五百万元,嫌犯不甘损失,还将房子二度卖出,
: : 买家在付出四百万元订金後,才发现根本无法过户。
: : 3.心得或感想:
: : 真可怕,几千万的房子就这麽没了,法院都没错 也没办法帮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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