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uliu (必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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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生活] 带朋友过夜问题
时间Sun Mar 14 15:14:22 2010
今天房东贴出公告
以後带人回来过夜要收100元
没报备被抓到变成200元
但是这是当初合约里没有的~~
假如他要订新规定是否应该要到租约到期呢?
我们电费自付~~水费一个月120元
房东理由是避免浪费公共资源...
公共资源也就饮水机和电梯吧...
而电梯每个月三楼以上本来就要付100元(好险我住二楼)
房东订这种规定...真的让人对他很失望
总结问题:假如是一开始合约上没有的,我需要遵守这个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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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0.77.167
※ 编辑: louliu 来自: 114.40.77.167 (03/14 15:18)
※ 编辑: louliu 来自: 114.40.77.167 (03/14 15:25)
1F:→ dondon0419:不用 03/14 15:59
2F:→ myenomoto:那你合约里面有没有写说只限签约者住呢?有写的话 03/15 13:54
3F:→ myenomoto:带人回来睡就违约啦!不过房东额外要求不是很合理啦 03/15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