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c0727 (Creep)
看板rent-exp
标题[问题] 解约问题请大家帮忙
时间Sat Jul 18 13:01:02 2009
我的合约上没有特别注明可以提前解约
但是我查一下资料
"在双方租约没有约定「房客得提前终止」时,在司法实务上,认为只要房客愿意赔偿房东
相当程度之损害,即使租赁契约定有存续期间,亦应允许房客提前终止。(最高法院18年
上字第2001号民事判例参照)只是,房客愿意认赔,这「相当之损害」如何认定? 在双方
未约定时,比较容易产生争议。"
请问以上的意思是指,我还是有权可以提前解约
只是需要和房东商量赔偿的金额?
而我的契约上违约的话,房东违约金都是房租的5倍= =
只是没有特别注明解约处理方式
我承认我很笨,相信那时候还很亲切的房东,所以签约就不会特别计较
而房东还要我一年预缴就给我优惠= = 我也就一大笔钱现在在他手里...
结果导致我现在被露出真面目的房东欺负的死死的= =
以上纯粹感叹...
想请问2个问题
1.我可以有权解约吗?
2.房东可以狮子大开口要我付很夸张的违约金吗? 有法律上的现制吗?
谢谢前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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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0.108.78
1F:→ hiturtle:其实如果租约中有约定.那一般会依租约的约定为主要的赔偿 07/18 20:43
2F:→ hiturtle:如果租约没约定.那一般的赔偿会依到你租期到期为止那天的 07/18 20:43
3F:→ hiturtle:剩余租金为主要的赔钱金上限.而且事先谈好的优惠要退回加 07/18 20:44
4F:→ hiturtle:上去作讨论.所以..不管走那一条.都感觉不出你有任何优势 07/18 20:45
5F:推 epbs:也许你该检讨的是「为什麽签约前都是亲切的房东」想解约时就 07/19 10:02
6F:→ epbs:变成是可怕的吃钱魔? 当初签约的时候,房东是有任何胁迫或是 07/19 10:02
7F:→ epbs:诈欺你的事实吗? 如果没有,人家也是白纸黑字~你自已也是心甘 07/19 10:03
8F:→ epbs:情愿签下契约的~自已合约没有看清楚,而事後不能接受~这不能 07/19 10:04
9F:→ epbs:怪在房东头上。 07/19 10:05
10F:→ epbs:至於你有没有权解约?当然是有,只是需不需要付违约金的问题~ 07/19 10:12
11F:→ epbs:这个也要看你符不符合民法之相关条文而定。 07/19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