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ozip (安杰罗西普)
看板rent-exp
标题[问题]关於同签一张合约的室友离开的法律问题
时间Tue Sep 9 20:55:06 2008
如题 我跟我以前的学弟现在要合租 我们都是上班族
我们刚刚一起合租一间两房一厅一卫的公寓
但是才刚刚签约 我正在搬家时
我发现他刚刚找到的工作 他自己却因为一些社会适应问题可能会不做
他是一个逃避的人 一直没能稳定做一份工作
原先他跟我说想跟我合租房子 是因为想绑一年合约 给自己压力去工作
结果现在稍微一个挑战 他就好像不想工作
我现在非常紧张 因为如果万一他说不住了要回老家
这个房租全部要我付实在太夸张 而现在又已经接近开学
我也很难再找到室友
我现在希望能有一些法律上保障自己的途径与方式
也让自己安心 因为我的工作很繁忙 虽然说这位学弟应该会住到至少寒假
但是我希望我可以不要有一种不定时炸弹抱在身上的感觉
现在在房子的租赁契约书中
承租人是我 就是乙方 学弟为乙方连带保证人 也就是丙方
我们都有签名盖章留资料
我想请问 现在照合约上的写法 是不是我应该负责全额房租的收齐交给房东
如果现在的情况是我愿意继续住下去 而学弟不住
照合约上来看 是否会变成乙方(我)负责全部房租 而跟丙方(学弟)无关
如果是这样 那我就等於是2房东罗? 跟丙方完全无关吗?
那我唯一的选择就是马上找室友继续合租
那中间如果空屋的时间 就看学弟要不要提供房租 不然就扣他的押金部分
最多只能扣两个月(我们是两个月押金)
请问这样的做法可不可行呢
是不是我当初没有在乙方上面同时让我跟学弟签名 会成为到时的影响
那现在请学弟补签上他的名字可以吗? 因为他目前还有意愿要继续住
要怎麽样才能让他跟这间房屋的承租有法律连带关系 让他不能随意离开
也对我这个共同承租人有保障
希望有版上懂法律的大大可以教我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22.8
1F:推 woman876:那就把承租人改为学弟不行吗? 09/10 00:29
2F:→ ajwell:应将承租人设为你和你学弟为妥,不知大大学弟是连带保证啥? 09/10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