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meragi64 ()
看板rent-exp
标题[问题] 关於房租报列举扣除额。
时间Mon Sep 8 12:33:23 2008
租赁契约书有一条:
本件租屋之房屋税、综合所得税等,若较出租前之税额增加时,
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负责补贴。乙方决不异议。
目前的状况是:
我目前租赁住处租约即将到期,然後房东要收回房子然後卖掉,
但是房东为了能享有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税减免,
所以希望我明年报税时不要报房租列举扣除额十二万这项,
否则这样就会证明该房子在卖掉之前有出租用,
这样的话房东就无法享有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税减免。
所以,在这样状况下,以及最上面那条规定,
是不是可能造成这样的状况:
我执意要申报租屋列举扣除额,
然後房东因此无法享有土地增值税减免优惠,
还得乖乖多申报这个房租所得税,
所以房东会要求我针对这个土地增值税这项做补贴?
(当然,房东还会另外就因为房租所得税增加之部分要求我做补贴)
我只想知道是不是会这样?
至於是不是要另外再跟房东私下协议该怎样,
我只想先确定以上的问题是否肯定,
我才知道我可以怎样跟房东做协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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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219.6.207
1F:推 genius66:反正都要租约到期了 管他房东的咧 房租就赚不少了 09/09 09:16
2F:→ genius66:还帮房东补贴土地增值税.....哪有这回事= = 09/09 09:17
3F:→ genius66:税金还要房客帮忙负担 这种房东当然是要阴他的啦 09/09 09:18
4F:→ genius66:先假装答应他 等到搬出去後 再报税!! 09/09 09:19
5F:→ ptiger:因为有合约有那个条款,有可能报税後有民事法律纠纷 09/09 09:50
6F:→ ptiger:原po上法院不一定会输,不过真的报税後要有上法院的心理 09/09 09:51
7F:→ ptiger:准备喔!小小提醒~ 09/09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