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lwk (jlwk)
看板rent-exp
标题Re: [心情] 有点受伤的房东..
时间Thu Sep 6 21:37:14 2007
我本来也是同样的想法
但是 还是敖不过房客的要求
去印订房签约单了
为甚麽呢?
就是毕业生六月底才走
可是学生们 三四五月 就要预订房间了
即使我坚持 有房客在不开房给参观
他们还是透过学长姊 看过 决定要订房了
这时 无法核对水电表 房内设施 当然无法签正式的租赁契约
只好签订屋合约
※ 引述《vivid128 (铜泥)》之铭言:
: 同样是身为房东
: 我是从来不会去跟房客收所谓的订金耶
: 收订金的意义何在?
: 不过就是帮房客保留一段时间吧
: 那问题是保留多久?
: 三天?七天?一个月?
: 再者收了订金也要签收收据吧
: 收据上也要载明双方权力义务吧
: 那这样直接来签租赁契约不是比较快
: 干嘛收那个订金来找麻烦
: 更何况那个订金压根不是你的实际租金收入呀
: 在房子顺利出租的情况下
: 那笔订金还不是扣入签约金里头
: 你帮他保留的这段期间的租金损失要怎麽算
: 我的做法是
: 想租的直接来签约
: 不能直接签约的我可以等他但不替他保留
: 其他房客来照样带看
: 反正看谁愿意先签就租谁
: 顶多签约时把租金起算日延个七到十天
: 就当作是房客搬迁的缓冲时间
: 这比收那个没有意义的订金有帮助阿
: 反正都是要损失一段时间的租金收入
: 收了订金之後房客会当是应该的
: 把他拿来做搬迁缓冲时间
: 房客可能还会稍稍感到窝心
: 房客可以选择房子 房东也要保护自己呀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