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ssptt (sessptt)
站内rent-exp
标题Re: [感想] 嗯...原来现在的房东都这样做...
时间Fri Aug 17 13:24:23 2007
※ 引述《lavatar (吃鱼翅的去死!)》之铭言:
: 会在契约加上...
: 若是房屋税或是所得税增加..必须由房客负担...不得异议 = _ =|||
: Orz...
: 好房东就算了...要婊烂房东怎麽办...
: 向国税局检举吗?XDDDD
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纳税或其他债务应视同支付租金
查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第五类规定,租赁所得税款扣缴义务人为承租人
,故财产权利之承租人应於给付租金时,按当年适用之扣缴率扣缴所得税款
;惟租赁两造如约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某项纳税义务,或代出租人支付租
赁财产之修理维持或扩建费用,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债务,则承租人因履行此
项约定条件而支付之代价,实际即为租赁财产权利之代价,与支付现金租金之
性质完全相同。(财政部赋税署48台税一发第○一○三五号令)
所以还是可以去报税的 再详细ㄧ点说吧
承租人租了ㄧ间套房 如果ㄧ个月1万 那可以扣除1年12万的税额
也因为承租人报了税 国税局就会去清查房东的总收入
如果房东有5间套房出租 国税局会要求房东要付5间套房的总税额
请问 房东要报税的房客 付多少钱呀
再加上之後增加的地价税等等的税额 要怎麽算呀
你要房东付总额还是5分之ㄧ呢
而上面财政部的函释讲得很情楚 要房客帮房东付租金 其视同房客支付租金
所以税务板上 才会建议大家 等到搬走在去报税
如果还住在那 房东是有权利在换约时 提高租金或是要你搬走的
所以千万别被书局鬼版契约吓到了
宪法规定 纳税是国民应尽的义务 并且报税的义务是不能转移的
在前面的文章 看到版上的房东代表有推文说
禁止房客报税是违法.旦规定由谁付这笔税金.合法 我想针对这来探讨ㄧ下
他应该是说 这个规定吧
65 年 台上 字第 1119 号
民法第四百二十七条所谓就租赁物应纳之税捐由出租人负担并非强制规定
,当事人不妨为相反之约定。
参考法条:民法 第 427 条 (18.11.22)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民刑事判例全文汇编 (64年~65年) 第 175-179 页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上册(民国 16-87 年民事部分)第 257 页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上册(民国 16-92 年民事部分)第 250 页
在甚麽样的情况下 房客要帮房东报税呢
那是在 出租店面的时候 因出租店面要缴的营利事业所得税
所以其实只有在出租店面时 才是由承租人报税
因我偷懒没再去看判决全文 之後有空在po重点上来
大家可以在去看税务版或崔妈妈相关的资讯 就知道我所说不假
外面书局鬼版 之所以有这种条文 也是因为它是简易契约版本
同时可让房东出租ㄧ般住宅及店面的 可以在去仔细看看里面写的鬼东西
有没有甚麽鬼印花税等等的 也因为这样 很多鬼房东就便宜行事
正大光明理直气壮地逃漏税了 (不好意思 鬼月到了 应景一下 讲了ㄧ堆鬼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9.1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