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enophobia (Je aime bien mon cheri)
看板rent-exp
标题请问若是这种情形呢?
时间Fri Jun 22 17:00:46 2007
我的房东跟我的契约是定到今年8月5日 是顶楼加盖的那种
而因为我正下方(四楼)的房子也正好是房东的而且他收回来要给女儿住
因此要整修 并且声称也会到顶楼来进行防漏的工程 且必须在7月份动工
房东说要断水断电(四楼跟我这层都要) 因而告诉我建议我早点找房子搬走
这样子也算得上是租赁条件改变吧?因为这并非我个人意愿要搬离
所以重点是我可以跟房东要求违约的赔偿吗?
我手边暂时找不到我当初跟他签定的契约本
但我们是用一般商店都有卖的契约本
不知道里头是否有写呢?
请教各位租屋经验丰富的前辈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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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2.45.219
1F:推 alonelife:我只是在想,当你要求赔偿时,他顶多把时间延一个月 06/22 17:47
2F:→ alonelife:然後你不爽房东,房东也不爽你..虽然是他们不对 06/22 17:47
3F:→ alonelife:或是说, 你早就不爽房东了^^ 06/22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