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shoxx (红绡)
看板rent-exp
标题Re: [请益] 被房东吃掉订金
时间Fri Jun 22 09:09:49 2007
※ 引述《miruku0818 (milk)》之铭言:
: ※ 引述《miruku0818 (milk)》之铭言:
: : 不知道你还是不是学生
: : 如果是学生就好办事
: : 那就是找学校处理租屋的教官
: : 最近 向我就有找教官问些房子的事
: : 他说 只要在七天以内都是可以反悔
: : 把钱全部拿回来的
: : 还有就是
: : 你付定金的话有收据之类的吗?
: : 这个很重要喔!
: : 因为没有收据之类的
: : 房东是很容易摆烂的!
: : 或是将来要 告他之类也很难有证据喔!
: : 对了!刚上一篇网有说要找大人
: : 这是真的
: : 以我自己的经验
: : 真的就是如此~
: : 而且尽量找口才和法律至少懂一些的长辈去跟他谈喔!
: : 会比较容易成功喔!
: 为什麽不相信我啦!
: http://student.tnua.edu.tw/b002new.htm
: 里面请点选" 赁居生座谈会讲授大纲投影片:如何找好房子?"
: 看看就知道了
: 虽然只是投影片!
: 我们学校一个学法律的教官说的~~~
你看错了吧
请看投影片第14页民法249条的第二点:
「契约因可归责於付定金当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约时,定金不得请求返还」
反悔本身就是归因於付订金的人的责任
本来就不可请求赔偿
有些房东愿意退订金是因为他人还不错
不然於情於理、反悔不租..房东没收订金是合理的
至於你说的那个第16页的投影片"租约适用消保法?"
请注意,人家後面结尾打的是问号.!!
还有,这个投影片本来就是为了演讲所准备的
并不是完整的讲义
里面的内容必须配合演讲人的口头说明才能完全达到解说的效用
有时演讲人会把一些容易误解的标题用问句打出来
那是为了强调的效果,
并不一定代表事实上就是这样。
难道说有人来演讲标题打"在公共场合乱丢垃圾是对的??"
大家就真的以为可以乱丢吗??
是哪个教官说的呀....
我很好奇他真的是说消保法适用吗??
如果是的话我想打电话请教请教他怎麽个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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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9.29.50
※ 编辑: xxshoxx 来自: 140.129.29.50 (06/22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