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rmin (I lost my 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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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感想] 要注意签约事宜.....>_<
时间Thu Jun 14 18:39:10 2007
第一次来,没想到是抱着这种愤恨不行的心情,
但是,我花钱买的教训,也给大家一个警惕。
自己是今年毕业生,即将要出社会的新鲜人,
因为急着要找房子,也没有想那麽多,
於是就四处找了房子,也看了。
碰巧因为妈妈的朋友有房子,在民权西路附近,
看了之後,事实上地点是很好,再者,环境也还不错,
只是真的太贵了,要一万,
但是不包水电,不包网路和第四台,附加家具,
另外一家是同学的姑姑,在顶溪捷运站出口,
小是小了点,但是网路,水电,家具也都齐全,
这样才拿我七千,两个条件相等,都很好。
我中意的是顶溪,也谈的差不多了,
可是,妈妈这个朋友因为人住在国外,
只是因为暂时回来处理家里的丧事(丈夫过世),
後来就要妈咪让我去看那个房子,我也去看了,
很不错,也觉得是熟人好,但是太贵了,
初出社会的我怎麽可能负担,加上水电也得要一万三四吧,
工作也只有两万五,还得扣掉健保之类的,
说真的压力很大,再加上有就学贷款要还,
很难吃的消,所以也坦白跟他讲了,
後来妈咪跟他交涉之後说了给我七千,零零总总也要一万,
实在话,我很感激,因为给了我这麽大方便。
他好说歹说,只要租给我,只要我租,他什麽都好讲。
现在呢。
我因为工作关系,可能会常回南部,所以想说,现在的套房将就点,
虽然是离市区远了点,也还是ok啊。
重点来了,我签了约,虽然还没有入住,但是就是签约了。
合约里面,我也想,是妈妈的朋友,我信任她,
都怪我自己不好,笨,天真,没长眼睛跟大脑,
我跟他说了我的状况,因为是我的不好,很低声下气,
说了会给一个月到两个月租金补偿她,
也可以再帮她找人,反正她女儿在国内,也还是可以帮他打点事宜,
他讲了,管你要在哪里工作,那是你的事,不干我的事情,
反正你就是要给我租一年,合约都签了,我不能赖皮,
我也不准再找人转租或说要取消契约,他都不准。
语气很差,我被她骂到哭,跟他解释,没有用,所有我的邮件,他也都不回,
就是摆明了我一定要继续租,不管我要不要。
契约中有一条,
租贷期间内一方如有违背本契约各项条款时,
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不异议。
本契约皆由甲乙双方同意,以一年为期,中途不得解约。
他跟我在合约中加了需租一年,不得解约。
後来我同学告诉我,其实,不能解约的部份违反民法247条之1第3.4巷,
限制他方当事人权利之行使或当事人有重大不利,显失公平者,该部分规定无效。
我说了要退他一个月,也是在合约中有的。
好说歹说他就是要一年租完,他一定要赚到所有钱。
反正现在根本也谈不拢,他很强硬,房客非我不可,
我谈了,就被骂,不谈,我又怕,唉。
反正,都怪我自己不好,搞坏了朋友关系不说,还弄得一身腥,
现在,我也只好听着法律系朋友的意见来慢慢跟他谈,
虽然说根本没机会,但是,这个切身之痛提醒大家,真的要小心,
不要跟我一样笨,要睁大眼睛,签了这麽一个不平等条约,
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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