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wenKao (夜色苍苍 星野茫茫)
看板rent-exp
标题Re: [讨论] 合约到期的问题?
时间Mon May 28 21:17:02 2007
※ 引述《elfinso (布丁芭比)》之铭言:
: 我这学期跟房东签半年
: 因为是在上学期寒假前找的
: 1月24签的 到7月23日
: 因为想要再换一间可以养宠物的房子
: 所以会在暑假之前搬到新家
: 我可不想放假到一半还跑回来搬家
: 因为在板上有人说甚麽押金要给房东找下一个房客之类的
: 我不太懂
: 我只是提前搬走并没有毁约
: 正常人要换房子都会在放假前搬完吧
: 这样可以拿回全部的押金吗
我又来赚p币了 XD
依照你租赁契约上的承租期间是1/24~7/23,
且你在订定契约时,已经预付这半年的租金,及押金,
所以,这间房子的使用权是在你,就算你要租下来养蚊子房东也管不着,
唯一要探讨的是,押金的问题,押金通常在没有特别约定下,在租约到期後,
出租人用来清偿承租人承租期间所生之费用,例如水电费,瓦斯费,管理费等…
在清偿後所剩余之金额返还承租人。
至於板上说什麽代找房客啦,押金要给房东拿不回来啦,都是错误的观念,
代找房客通常是找人来接续你的约,就是说你搬走了,但租约还有好一段时间才到期,
这时房东为了获得履行利益,而你为了要拿回押金,才会要你帮他找房客接你续的约,
但你的情形不适用,因为已经先交了这半年的租金,所以不用鸟他!
如果,你搬走时,房东在你租约未到期前,且你也未与房东解约,就租给别人的话,
是可以向房东请求赔偿的,因为房东侵害了你的债权!
结论:你提前搬走,只要不是提前解约,那房东就没有权利扣你押金,
但会不会找其他理由 例如 乱贴双面胶扣500,钉丁子扣1000之类的鸡巴借口扣钱,
就不是这里的讨论范围啦! 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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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之後,二地悬念,只说是三四月,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
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慾穿,百思想,千系念,
万般无奈把郎怨…
卓文君
※ 编辑: OwenKao 来自: 218.167.166.175 (05/28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