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eedroad (cross the 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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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租屋诈骗!给房东与房客的叮咛
时间Fri May 11 22:40:37 2007
台中又传出假租屋真诈财的案件,歹徒利用网路之便利性,以低价租屋讯息为诱饵,使得无辜的承租房客蒙受其害。受害者共计有七位,而其中一名大学生被骗金额居然接近十万元,警方同时怀疑被逮嫌犯除骗财外,也疑有利用女房客看屋时劫色之企图。
中信房屋资深法务专员锺运凯提醒,在租赁的交易过程中本来就存在着许多的风险与常识,并针对出租、承租两种客层汇整出不肖歹徒常用的诈骗手法,以便消费大众多加防范:
假冒屋主篇【房客被骗了】
一、歹徒假冒屋主於报纸上刊登租屋广告,以远低於市价之租金诱使被害人在尚未入屋观看前即同意租赁,并收取相当之订金或租押金。二、歹徒冒用他人身分从事房地产相关行业﹝仲介、建设公司﹞,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销售物件之钥匙加以复制据为己所用,旋即离职;并在报章及网站上发布讯息,以假出租房屋真诈财之方式甚至一屋多租,骗取民众财物。
假冒房客篇【房东倒大霉】
一、歹徒先假冒房客租屋,取得房屋钥匙後,登广告售屋,再伪造屋主身分证,骗取买方的定金或购屋款。
二、歹徒利用屋主出租房屋却没有迁走户籍的疏漏,伪造屋主签发的本票向法院声请本票裁定、取得债权凭证,法院依户籍地址通知屋主时,通知书却遭租屋者拦截,房屋因此遭法院拍卖,租屋者不见人影後,被害屋主求偿无门。
中信房屋锺运凯表示,诈骗手法千奇百怪、推陈出新,歹徒常掌握人性之弱点与取巧之陋习加以利用。由於房地产无论是买卖或为租赁,其金额皆比其它产品来的高,所以在租赁过程的前、中、後期,都要多方小心查证,以免陷入歹徒所设的陷阱之中,建议民众租屋时最好应洽询信誉良好之仲介公司可以减少个人处理风险,同时避免在出租或出售房屋中对业务人员个人单独交付相关金额,应在其所属公司或店里办理签约及交付款项,以免受骗。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07/35/dxo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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