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vergirl (╮(′~‵〞)╭)
看板rent-exp
标题Re: [问题] 请问租屋问题--房客不愿搬走
时间Tue Mar 13 22:59:16 2007
简单来说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买卖不破租赁的条文之所以规定
是立法者为体恤照顾相对弱势的承租者一方
采取倾向保护承租人的措施
也就是使租赁权取得若干程度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但是为了避免过度保护承租方
所以还是有限制的
四二五条二项规定
於未经公证之不动产租赁契约,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适用之
※ 引述《dddd3333 (喜欢抓狂一族吗 \⊙▽⊙/)》之铭言:
: 不好意思 最近家中因为房客问题很苦恼不知道要怎麽做 希望大家可以给点意见
: 我们家在91年四月租一间套房给一对夫妻 打半年合约 也就是到91年10月
: 後来这对先生因病过世 所以就是太太一个人住 合约到期後
: 我爸爸希望叫这位太太搬走 因为他的行径不太正常 她没有工作
: 每天都把报纸、回收的东西带回家
: 堆到整个套房都要进不去 我不是故意夸大其辞 套房的卫浴设备都被他堆放东西坏掉了
: 但因为我妈妈觉得他也就一个人在台北 也没有继续打租赁合约 然後继续租给他
: 只是前阵子我们家房子卖给建设公司了 六月要交屋 之後要拆除
: 所以我妈妈上个月就和他说要叫他去租别的房子 这个月不收房租 希望他要开始搬家
: 但是他不肯 而且知道六月才交屋 要继续住着 每天都去和附近邻居说我们家的坏话
: 不过大家也都知道他怪怪的 今天我妈又再提醒他一次 然後他就歇斯底里
: 还说要去和苹果日报说 然後对我妈很凶 请问在法律上是我们家的过错吗?
: 我知道民法上有买卖不破租赁这条 只是不确定未继续签订合约的话
: 这样我们双方的关系到底为何? 还有什麽解决的方法吗?
: 我妈妈很担心到时候没办法如期交屋 因为我们家自己也要搬走 很多事情要处理
: 麻烦大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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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唷 做功德唷 ~~
你可以叫我瘦美人吗?? 课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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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32.163
1F:→ clevergirl:忘了说 未继续签约但继续租就是未定期限的租赁契约 03/13 22:59
2F:→ titita:瘦美人....... 03/14 01:57
3F:推 dddd3333:谢谢你喔! 这样我弄清楚了 03/14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