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ssptt (坏天气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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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情] 租这麽久感觉在最後两个月都坏了
时间Tue Feb 13 15:15:02 2007
依民法第430条
租赁关系存续中,租赁物如有修缮之必要,应由出租人负担者,承租人得
定相当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缮,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内不为修缮者,承租人
得终止契约或自行修缮而请求出租人偿还其费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你们已经有通知房东要修东西了 他想逼你们续租所以不修缮
简单的是 去邮局买一份3联单的存证信函 寄一份给他 他应该就会吓到了
内容大概是说几月几日已经通知他们要修东西 他们一直延迟不修
限期何时要修 不然请人来修要从租押金中扣掉等等
通常恶人都没胆 依我看你们房东的技巧真是拙劣到不行 绝对是不懂法律的
寄个存证信函给他们 应该就足够吓死他们了
我之前的房东也很奸诈 但是一碰到法律马上不敢太大声 加油~~
※ 引述《inx0824 (机车鬼-克)》之铭言:
: 我跟另2个朋友一起租一层楼
: 原本都还好跟房东也都相安无事
: 直到这几个月我真的愤怒到一个极致
: 我们租约到3/5到期
: 原本想说如果没意外就继续租
: 但是1月初时房东就换了个嘴脸说要涨价
: 这里既不是店面也不是新房子(少说也有20年了)
: 一口气就要涨2000元
: 我们只说让我们想想
: 毕竟我们都很穷= =
: 有一天起床
: 发现饭厅连厨房都完全没有电(大概就是客厅的後半段)
: 包括插座 开关 都没有办法使用
: 我们拨了电话给房东反映这个问题
: 第一次房东太太是敷衍说房东不在家 要我们过几天再打
: 後来真的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 又拨了一次电话想说请房东找水电来修理
: 我们有试过不是保险丝的问题
: 没想到房东凶狠的说...我就是不要修 等你们搬走才要修啦!!
: 我傻眼....虽然租约快到了
: 但好歹我还是有付费使用这房子吧
: 这样根本就是侵犯到我的使用权
: 室友气不过又拨打一次给房东
: 他竟然要我们自己付钱
: 说是我们弄坏的
: 天地良心唷
: 东西都有使用年限
: 更何况修理完我们搬走还是可以让新房客用
: 室友火大了
: "不然我们自己付钱修一修 要搬走时再把线都剪断好了 那是我们的不想给你用"
: 房东说...不然涨2000你门再住一年我就修.....!@#$%^&*(
: 谁还要住呀!!用威胁的...烂死了...
: 大不了不用就不用
: 隔音差 邻居又吵 房子又旧
: 看你涨2000还租不租得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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