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diaV (苹果兔젩
看板rent-exp
标题Re: [讨论] 今天的新闻
时间Mon Jan 15 00:52:59 2007
看了之後我觉得我自己该警惕一下。
去yahoo找了一下相关新闻,篇数不多,
好像新闻里面没有提到杨同学没住过那位房东的房子?
这篇文章是说,她只是热心分享前人的经验,
然後法官判她败诉是因为散播谣言,这样?
看了转来的文章,她似乎是用代号称呼那位房东,
不知道有没有公布地址?
这样回头看一些板友的经验分享,好像也会有误触法网的可能?
嗯,还是小心谨慎一点好了。
已经有友人劝我删文了 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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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72.37
1F:→ rtav:嗯..虽然我也有这层顾虑,不过各位大大的租屋经验确实对我们 01/15 01:00
2F:→ rtav:很有帮助,至少过滤了一小部份的坏房东,不然原po把地址拿掉 01/15 01:01
3F:→ rtav:留下县市,想知道的人再写信或传讯问po文的人,比较不会被告 01/15 01:02
4F:推 cws0930:我不太懂,他不是没有指名道姓的说谁吗?是要用什麽罪告他? 01/16 05:23
5F:→ cws0930:如果连事实都不能陈述,照这样看来"非好店版"应该一堆人挨 01/16 05:23
6F:→ cws0930:告。 01/16 05:24
7F:推 amberwaves:看了好难过喔... 希望那房东的房子永远租不出去\_/ 01/16 10:44
8F:推 FLYYUY:楼上的...但是台湾就是时过境迁...大家就都会忘记... 01/16 19:08
9F:推 chiaro:只要讲的"事实"就不用怕 如果分享经验又含糊暧昧不如不要写 01/17 18:56
10F:→ chiaro:一来没啥作用二来可能害到其他无辜房东!! 01/17 18:58
11F:→ chiaro:另外先了解事件到底有无败诉或和解吧 媒体胡诌又不是第一次 01/17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