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gi0110f (妹妹)
看板rent-exp
标题Re: [问题] 警察可否要求房东开房客的门??
时间Tue Dec 5 23:05:5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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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221.169.31.203
: → dimer:呃,是的,如果没有搜索票,警察是没有权力如此.. 11/30 17:12
: → dimer:我觉得你这位房客可能有点问题, 就不要再争押金了, 求他们快 11/30 17:13
: → dimer:搬走不要惹纠纷, 不然我怕到时候他出问题你也麻烦@@" 11/30 17:14
: 推 HitlerDis:她可以告警察没搜索票 但是不能告你!! 12/01 16:14
: → ultramanleon:犯民法??叫他番出来看到底哪一条.. 12/05 00:11
感谢大家的意见~~
我先写写目前处理的进度,
也希望大家也能藉此事吸收到更多当房东的自保方法。
基於台湾人的心态,大多是花钱了事,
但我实在是不想就这麽被他们威胁,
况且,跟我”花”再加”鲁小小”的人并不是跟我租套房签约的人,
而是一个”自称毕业於某大学法律系”房客妹妹的人在跟我讨价还价。
在当时,我确实是被对方的口气与熊度吓到了,
只能先口头答应退他预缴的全部租金与押金,
随即上BBS请教各位大大,看到各位大大的鼓励,
我决定硬拼到底了,本来做错事的人就不是我,
为什麽我还要被威胁......真是不甘心。
所以我去请教比较懂的法律与房东房客间问题的专家,ꄊ他说,其实我只要能再联络上当初叫我开门的警察,
并且查明对方是不是犯了”刑法”,
这样我就算是在不知情,甚至没看到搜索票的情况下让警察进门,
对方都拿我没辄,也就是不能以任何法条告我。
但仅限於”刑事案件”,如果对方只是犯了”民法”那麽我可能就比较会有被告的可能,
虽然为了几千块要冒着”莫名的风险”是件很笨的事(被报复或被告等~~)
也同意”麻烦人会带来麻烦事”与”花钱消灾”的想法,
不过,太好的房东就是会让他们这些”恶质”房客吃的死死的,
总是要有人给他们点教训才行.......
等处理好了,再上来跟大家分享後续的结果,
祝我幸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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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69.31.203
1F:→ PALLET:一定要硬凹这钱吗 真不懂为何有些房东爱跟房客计较 12/06 16:59
2F:推 teekas:说不定也是正牌警察和房客串通然後想要骗你的押金 12/08 15:22
3F:推 suckmass:你要的应该只是想扣一个月押金而以吧 想想值得吗? 12/12 01:51
4F:推 deme:你的命值ㄧ个月的押金嘛??那还真不值钱... 12/27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