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Sorry ( 对不起小姐 )
看板rent-exp
标题[问题] 租约还有1.5月才到期,已找到新房子,租金怎麽算?
时间Mon Nov 6 19:20:08 2006
各位板众您好:
目前我的旧套房租约是12月18到期
11月3号时,恰巧找到想搬进的新套房,於是隔天便打电话告诉房东:
想要先订下此房间,也於今天晚上刚付完订金。
如果是您,新旧房搬出入的时间差,也就是这中间一个半月的租金,
您会怎麽处理?会比较合理:
1.付订金,但直接签约时新房押的租约日期从12月18日开始。
2.付订金,但中间新房东损失的一个半月租金,与房东各付一半
(这是我主动提出,因为觉得差太久,不好意思)
3.付订金,签约时押的租约日期改为11月底提早搬入。
不再帮忙负担空置时的租金
麻烦大家不吝给予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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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9.19.4.165
1F:推 wci:当然是1啊0.0 11/06 20:31
2F:推 capalari:2与3其实是一样的喔 如果是2 合约就是从11月某一天打起 11/06 22:38
3F:→ capalari:2与3的差别只是合约的起始日不同而已 1的话的确不好 11/06 22:40
4F:→ capalari:因为1个半月实在是有点久 房东未必愿意 11/06 22:41
5F:→ capalari:如果你选2 不可以签12/18 这样会发生你明明多付半个多月 11/06 22:43
6F:→ capalari:租金 但却还不能使用 算一算租金几号开始给合约就签几号 11/06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