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nafox (文月)
看板rent-exp
标题Re: [问题] 关於房租问题
时间Wed Jul 26 17:08:00 2006
※ 引述《resche (装满伤悲的快乐)》之铭言:
: 最近刚刚搬完家,房东表示押金为一个月,但租金以学期计
: 也就是一次要付六个月房租,但同意让我在三个月内分摊金额
: 有个问题是因为房东後来坚持契约一年,但我有表示正在写论文跟找工作
: 也就是应该不会住完一年就搬走
: 房东表示要我预缴半年租金,在我确定要搬走前可以先替他找房客
: 如真的找不到,那就任房间空着...押金一样退还给我
押金会退给您,但预收的租金呢?
在下认为您应该要在契约书上与房东白纸黑字写清楚,在半年内搬走的话,能退
的预收租金是多少,然後押金照退。
: 我有个问题是房东当初的意思是认定我会住完半年...所以预收半年房租
: 相对对他自己也有保障,反正钱已入袋
: 那如果我在半年内即因工作关系要搬走,而且也替他找到顶替的房客
: 那我是否可向新任房客收取我未住月份的房屋租金,也就是由他来贴我已付出的租金
不行。
因为您的身分不是房东,这点新房客对应的应该是房东,您对应的也该是房东,
所以在您与房东订定房租契约书时,预收房租後未满半年退租时,房东应退还之
预收租金与押金明订多少元,双方一切白纸黑字写照契约书来。
: 我怕房东收了我半年租金,却又在未达半年内向新房客收租金
: 我想请问的是,房东应该不可以重复收两次租金吧?@@
法律应该没规定房东不可以重复收两次租金吧?
: 虽然目前是还未遇到这个问题...不过想在付出大笔租金之前先询问清楚
没错,因为一次要付六个月房租与一个月房租的押金,金额太大要想清楚。
: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在付完房租的三个月之内我已经确定要搬离也没找到房客可顶替
: 那我是否应该还是要如期缴完六个月租金,然後请房东退我押金??
: 还是依我住几个月,补齐房租总额後,以毁约方式让房东没收押金
: 然後就不用再付我未缴完的房租??
: 因为虽然房租里是写着提早搬迁或是毁约即没收押金,可是租金多於押金
: 我在想房东是否会愿意就这样了事@@
还是跟上面回答一样,请将您的情况一条一条跟房东讨论好,写在双方的租赁契
约书上头,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毕竟契约书虽有制式化条文,但您与房东可依实际上遇到的情形互相商量,双方
各退一步,求得一个圆满的结果,他租的开心,您也住的满意。
: 第三个问题是前面有版友提到换锁的问题
: 我想请问如果我是自费换锁并会保留好旧锁,在搬走前也会回复原状
: 那我是否还需要获得房东的认可才能换锁??
: 因为住屋虽然前门看起来很安全,可是後门却只是简单上锁
: 虽然後门还有第二道门,但房东却以通风理由不愿关上
: 我有跟房东表示这样安全性可能会有疑虑,但房东仅表示这个安全性完全不用担心
: 而後门出去是铁工厂的出入门,加上住屋一楼改为房客停车专用
: 但房东的休旅车却固定停在此处,
: 所以会常常到一楼进进出出开车,感觉上还是会觉得有点不安全
在下经验是自己的房门就自己去买房锁自行更换,租约到期搬迁前再将原本的锁
换回去,大概就是如此,只是要记得保留原先房东用的锁头与钥匙就是,以免届
时被扣押金。
因为以前在外租屋是租学生雅房,所以换锁这点在下是没有另外通知房东,因为
另外通知有时候反而会造成无谓的麻烦。:P
: 以上三个问题拜托了解的人为我解答了...有点小复杂
: 而且要声明一下,我没有要占房东便宜的意思,只是想要了解在什麽样的情况下
: 可以合理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感谢各位^_______^
合理保障自己的权益就是:找房东好好的谈,将双方同意的结果加注於双方租赁
契约书上,签字盖章,住多久退多少等等,这样就能合理保障自身权益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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