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ck1 (ou)
看板rent-exp
标题[问题] 房间隐私
时间Sun Jun 25 20:35:51 2006
刚看了一下契约
其中有讲到如有要事或解约前两个月房东可开门进入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有隐私权的触犯
还有提到`先诉抗辩权` 这个到底是...........?
嗯 还有要怎麽防止电费被偷吃 应该是要求房东留下每一期的电费收据吧
嗯 我是涉世未深的学生 对这些也比较不了解
希望大家可以指点指点我一下 谢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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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heck1:还有这个版太晚开了 我都签约了才开...... 06/25 20:36
2F:→ reyddy:解约前两个月房东可开门进入,应该是给新房客观看房间摆设吧 06/26 09:16
3F:→ yukman:但..."如有要事"...就......... 06/26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