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eedroad (以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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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棘手又攸关生命的问题
时间Mon Jun 19 18:41:18 2006
http://www.hfu.edu.tw/~tinny/out1.htm
民法第四百三十条:「租赁关系存续中,租赁物如有修缮之必要,应由出租人负担者,承租人
得定相当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缮。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内不为修缮者,承租人得终止契约或自行
修缮而请求出租人偿还其费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瓦斯安排若违法,难想像没有修缮必要的情形。你可以跟房东主张看看,先礼後兵
※ 引述《Adam01011 (有心就会有办法)》之铭言:
: 是这样的
: 下学期我们要住进去的房子有点"大"问题
: 那边是用瓦斯的 最近不久 有我一个朋友也想跟我们一起住
: 所以他有去看过房子(他家是水电行 瓦斯之类的常识都知道)
: 他就说:这边的瓦斯这样安排有危险 以现今的法规而言是违法的
: 应该加个"墙排" 才比较安全
: 问题是我们之前跟房东讲说想加个独立电表(各间都有冷气)
: 他就说:不要 (一开始看房子也有说过想换成电热水器 也不肯)
: 唉...现在这个攸关生命的问题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处理
: 万一的话...我可以透过找警察解决吗? 实在是不想搞到这样
: 到底该怎麽跟他说呢? 我可不想冒这麽险住在这
: 约是签了 签约金也缴了 但是不多
: 最坏的打算我是想找警察 强制他改善 但我知道不妥
: 希望大家帮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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