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illy (appleN )
看板railtour
标题[旅游] 旅客权益争取--搭乘垦丁之星的经过
时间01/25/2005 15:14:20 Tue
因为版上关於观光列车的资讯很少,我把自己的经验写在这里给大家参考。
我在2004年12月参加国内套装旅游行程,最後要从台中火车站搭「垦丁之星」回台北,
行程注明在垦丁之星车上用晚餐,而且餐费已经内含在所有旅费中,
所以上车前,我们并未用餐。(注:我们是散客,非旅行团)
当垦丁之星的列车驶进,我们准备要上车的时候,服务员说我们不在旅客名单中,
我们拿出前两日旅行社人员发给我们的已划位车票给两位服务员看,
服务员走进车厢拿起名单核对,又告诉我们一遍「你们不在旅客名单当中」,
因为那天是平日,车上空位还有很多,服务员安排我们随便坐,但是表明:
我们不在名单中,所以列车并没有准备我们的晚餐。
沿途服务员拿了一些咖啡和米果给我们充饥,
但是可想而知心情起落很大,明明兴冲冲的为了回程搭垦丁之星而参加这个行程,
结果不但「划位」车票无效,而且一路挨饿回去。
第一时间,我们就打电话联络旅行社请他们处理,当时周二晚上六点多,
几个服务处的电话都无人接应,我们只好自认倒楣,隔天再跟旅行社反映。
隔天旅行社的回应是,「这是垦丁之星作业端的问题」,接着由旅行社争取事後赔偿。
垦丁之星那边的三次回应:
第一次回应,赔加倍的餐费(四百元)。
第二次回应,赔餐费(二百元)、两个陶瓷便当纪念品。
第三次回应,赔餐费(二百元),两张台北--花莲单程观光列车兑换券,
94年6月30日前兑换,限平日(周一至周五)使用。
全程都由旅行社(就是安排我们国内套装旅游的旅行社)向垦丁之星要求事後赔偿,
前後大概协调了一个月,今天刚拿到所谓的事後赔偿,即上述回应三。
ps.今天看新闻,又看到一则因观光列车导致的旅客权益纠纷,有感而发,
所以在这里分享自己的经验。
我只是想说:如果你是散客(特别是已预购列车餐点的乘客),
搭乘观光列车时要自求多福,最好出发前跟营运单位再次确认划位票的效力,
免得受气又挨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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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ailly 来自: 210.192.210.127 (01/27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