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ua7877 (奇犽)
看板rabbit
标题Re: [拾获]白色、背上有黑条纹的迷你兔
时间Wed Jun 17 20:07:02 2009
直接重PO一篇
==================================
会PO上一篇是因为
先不论真正动机为何
r大应该被谴责的点 就我看来可以归类为
(1)造成弃养的事实
(2)说谎
(3)未衡量自身能力
(2)的部份不提
关於(1)和(3)
我要强调自己从头到尾都是
反对弃养的
也谴责r大"造成弃养"的事实
然而上一篇要说的是 就
动机层面
跟玩腻嫌烦比起来 r大的出发点比较近似
无知
(如果真的如他所言 以为兔宝横竖活不成了 而非"顺便"至牠於死地)
而在下私以为
如果真的要抵制弃养
了解各个弃养事实背後的动机是很重要的一环
如果一味认定单纯是毫无良心或无责任感并只从这些点去指责
恐怕吓阻效果不大
因为
对无知的人而言 他们并不明白自己的行为是无良心/责任感
而这种情况是最棘手的 要从厘清观念来下手
否则今天大家骂一骂 或是用法条罚一罚
做错的人还是不明白错在哪 以後难保不会再犯
而出来发文是觉得 版友责骂的点往往是着重於
"你这样做是没良心/不负责任/不尊重生命"
这句话我是赞同的 但是很可惜
不是所有人都像众版友有这种common sense
而无法理解
为甚麽这麽做是错的 r大就我看来就是其中之一
事实上 如果同样的事如果发生在其他没有这种common sense的人身上
或是r版友等到兔宝确认死亡才丢弃
当事者很可能会想"我有陪牠走完最後一程了啊 这样还不够尽责吗"
我没有宣导这种观念的意思 只是提醒大家
社会上恐怕这样的人不算少
但是除非亲自接触/直接影响到宠物
众版友就没有强迫他人矫正这个观念的权力 即使它是错的
当然 原事件中的r大已经牵扯到兔宝的生命 所以受到谴责是应当的
只是我认为版友
谴责的点不应针对"观念"
而是"因为错误观念而影响到其他生命"
(就反对弃养的观点 治标/治本的问题)
同理 前面有版友质疑 阿都知道还活着就丢不是弃养是甚麽
根据r大的说词 我是解读为
无知/错误观念=>以为兔子没救了=>
将客观而言是弃养的行为自我合理化为弃屍
那麽版友一直在骂弃养弃养 r大真的会理解吗
如果不能理解
那对r大而言只不过是众版友在泄恨
(就他的道歉文来看的确如此)
即使一时为兔宝讨回公道 但是有考虑到当事人往後的心态吗
好一点的情况是=>因为怕被罚 虽然不觉得自己错但仍停止这种行为
最坏的情况是=>反正不被发现就没事 依然故我 更多生命受害
这并不是大家所乐见的吧
另外 兔版不是只有拥有上述common sense的人在看
对一个没有这种common sense的人而言
看到这讨论串和众版友的炮轰会有甚麽反应??
会是(1)"真是的怎麽会有人这麽没良心"
(2)"唉呀早点认错就不会这样了 在兔版这种事当然会被战到死啊"
(3)"这种宠物版都是偏激动保人士在看 算r大衰啦"??
在不了解版友轰的点的情况下 恐怕是(2)甚至(3)的反应为主
同样的情况可以带入到"供给宠物最低限度保障就好"
"宠物和人是否可以相提并论"等吵了又吵的议题
前面有板友提到
"阿就是弃养/不尊重生命/自以为人最大 这种人
我管他想甚麽"
其实这正是
推动动保观念的致命伤
如果各位只着重在结果的指责
不愿用同理心去理解不明白其重要性的人的想法
又要怎麽说服对方学着尊重生命呢 到头来还不是沦为口水战??
也许我第一篇有不少用词不妥或是没表达清楚
但我想表达的是
这个版有各式各样的人在看
其中包括许多对於动保观念不甚理解 尚持观望态度的人
进而希望大家的发言能同时顾虑到这些人可能会因此产生的想法
除非大家可以满足於让一只兔宝免於厄运/让一个弃养者受到教训(不管他是否理解错在哪)
否则一味责难 甚至有不同的声音就指责为护航
恕我直言 真的不难理解为何那麽多人对"动保人士"反弹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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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8.4
1F:→ coffeewhite:建议把标题换掉,现在事件重点是罐头(猪猪) 06/17 20:18
2F:→ coffeewhite:你写的东西是你自己的观念,可以分享可以让大家讨论 06/17 20:20
3F:→ coffeewhite:但这种离题文没必要再po 06/17 20:20
标题已改过 个人认为既然罐头(猪猪)基本上已经被安置的差不多了
可以讨论一下更深一层的动机
4F:嘘 miumiu8271:可以请你不要浪费版面吗??昨天讨论的够多啦!! 06/17 20:21
现在不讨论要等什麽时候 打铁要趁热
如果觉得兔宝没事了/坏人被惩罚了 就足够了
那当事人根本没有学到教训
大家只能被动的祈祷下一次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
5F:推 urbunny:我觉得...什麽无知或有知 今天如果你爱他 所为一定不同 06/17 20:24
6F:推 gomars:好 我能理解这世界上就是有无知的人 然後呢? 06/17 20:25
所以放任他们无知 犯错再轰吗
7F:→ urbunny:责任感够 处理方式也绝对不同 大家会气 都是因为爱屋及乌 06/17 20:25
自认为自己爱对方实际上却伤害对方的例子比比皆是
对人对宠物皆同 这也是一种无知
8F:推 gomars:再说我根本不觉得他是无知 他是生科系的耶 这些事会不懂? 06/17 20:30
道德面的认知跟科系无关吧
9F:嘘 northfox:你真的相信他的文章写的 他什麽都不知道?玩笑开真大.... 06/17 20:30
所以我说那是前提
不管真相如何 我希望大家讨论的是当事件发生时处理的方式/态度
10F:推 pmtinameow:不是生物相关科系就一定懂这些东西,生科教的那些都嘛 06/17 20:30
11F:→ pmtinameow:是细胞里面在干什麽... 06/17 20:30
12F:→ gomars:我觉得把弃养的心态归到无知 只是为他的恶行开脱而已 06/17 20:31
我说了 我赞同惩罚 但是我更希望惩罚的"效果"能被讨论
13F:→ pmtinameow:然後我同意要「让旁观者也看懂」这一部份 06/17 20:31
14F:→ northfox:在我而言的解读 那篇是要逃避弃兔事实 讲成惘若重伤不治 06/17 20:32
15F:→ northfox:完全是为了开脱罪状而写 有什麽能相信的?? 06/17 20:32
16F:嘘 lumibaby:越看越可笑...你一直讲姑且不提r说谎...今天他会被干成这 06/17 20:32
17F:→ gomars:我根本不相信他原本病得快死 然後就突然活跳跳的到处乱逛 06/17 20:32
18F:→ lumibaby:样就是因为他说谎 06/17 20:33
19F:→ lumibaby:如果真的是观念不同那大家摊开来讨论 06/17 20:33
20F:→ lumibaby:何必心虚扯谎,还说已经送养给别人? 06/17 20:34
21F:→ lumibaby:就算今天猪猪真的没生命迹象,说谎是希望到牠腐烂都没人 06/17 20:34
22F:→ lumibaby:发现最好噜? 06/17 20:34
如果真是如此 那我们更该讨论要怎麽矫正这种观念避免下一个生命受害
不是说惩罚是错的 而是只有形式上的惩罚是"不够"的
23F:推 gomars:如果有办法把「正确的观念」灌到一个人脑里 06/17 20:38
24F:→ gomars:我想大家都可以不用法律了 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06/17 20:39
话不是这样说 观念这种东西不是没办法改 而是没办法"一次改"
既然只能循序渐进 那麽使用的方式其效率更显得重要不是吗
(如果观念真的无法改 那大家也不用在这浪费唇舌 全部靠法律约束就好...)
25F:→ gomars:不然国外干嘛要有动物警察 干嘛我们要制定动保法 06/17 20:41
26F:→ gomars:大家为什麽希望鲶龙被起诉被罚款 就是因为这些人连最低的 06/17 20:41
27F:→ gomars:标准都达不到 06/17 20:42
28F:推 gomars:那您认为应该怎麽样去改变这些人的观念啊 06/17 20:44
29F:→ gomars:讲了半天 你只是希望我们「理解他的动机」这样能改变什麽吗 06/17 20:45
理解了动机才知道怎麽说服最有效
30F:→ BONNYELLA:我不晓得你又PO这篇是希望大家要干麻 很多人对动保不了 06/17 20:47
31F:→ serenebeauty:生科系跟动物权或动物福利没什麽关系 06/17 20:47
32F:→ BONNYELLA:解所以我们得迁就那些人而不谴责弃养的人吗? 而你上一篇 06/17 20:47
33F:→ BONNYELLA:懹人感觉就是"他弃养 但他是有原因 大家别怪他"这种倾向 06/17 20:48
34F:推 pmtinameow:不是「别怪他」而是「怎麽跟他讲会比较好」的问题吧 06/17 20:49
^^^^^^^^^^^^^^^^^^^^^you get my point^^^^^^^^^^^^^^^^^^^^^^^^^^^
35F:→ serenebeauty:我觉得这篇的内容可以归为一句 06/17 20:49
36F:→ BONNYELLA:还有大家别鞭太凶 要注意很多没养兔子的人在看.. 06/17 20:49
37F:→ serenebeauty:不要结果论 06/17 20:49
38F:→ serenebeauty:and 大家可以理性的讨论别人的论点吗 06/17 20:50
39F:→ serenebeauty:只会狂嘘狂骂不是讨论阿 06/17 20:50
40F:→ BONNYELLA:我讲的是上一篇啊..大家早已在讨论他後续补偿的事宜 06/17 20:55
41F:→ BONNYELLA:是您又PO了之前的文引起争议啊 总之R大已经联络上 看後 06/17 20:56
42F:→ BONNYELLA:续处理罗.. 06/17 20:57
之前文意不清造成引战 是我该检讨表达能力
这一点跟大家道歉 也谢谢大家耐心看完我又臭又长的文>"<
另外我文中的意思就是 甚麽补偿啊惩罚啊虽然是必要的 但不该是全部
大家可以"同时"想想 怎麽做才能避免有下一个r大 而不是处理好安顿好就算了...
43F:推 pmtinameow:以後相信还会有很多类似事件,这种讨论也不会是最後一 06/17 20:57
44F:→ pmtinameow:次。能厘清的早点做完比较好 06/17 20:58
45F:推 runnerWind:写得蛮理性的 算是一种矫正观念开始 蛮欣赏你的耐性 06/17 20:59
46F:→ pmtinameow:另外我自己仍觉得既然对方都愿意出钱了,让他赔点罚金 06/17 20:59
47F:→ pmtinameow:比较好...也是要让公家机关看到兔宝弃养问题 06/17 21:00
如果是站在这一点来考虑 我也支持接受法律制裁
重点是希望大家能着重在让当事人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真心悔过接受惩罚
而非让他以为大家只是想帮兔兔出一口气
48F:→ runnerWind:骂多了会疲乏 多点教育和开导观念影响会比较深远持久 06/17 21:04
49F:嘘 tc223:不知道为什麽~你的文章我看不下去,所以只好给你一个嘘,加油! 06/17 21:08
50F:嘘 hoyushen:浪费版面 06/17 21:12
那麽请您继续独善其身吧
51F:→ nanahiei:兔兔不是脖子没事?那到底有没有生病,搞到横竖活不成,谁知 06/17 21:15
52F:→ nanahiei:道,说不定这样说只是为了盖掉他弃兔的事实,让大家以为他 06/17 21:16
53F:→ nanahiei:是"弃屍"不是"弃养",如果真的那麽严重,还能活到现在就真 06/17 21:16
54F:→ nanahiei:的太神奇了,这人丢兔跟说谎都是事实,其他的有什麽好说 06/17 21:17
如果真如您所言 那麽厘清动机(为甚麽要说谎/有这种心态)更显得重要
不只是这次事件 如果想要推广大家尊重生命的观念
那麽每一件不尊重生命的行为背後
都应该搞清楚当事人的想法 即使那是让人厌恶作恶的
才能找到矫正的点 要开药也要先了解病因
55F:→ nanahiei:像那些杀人犯,能说我赔你钱,杀你家人的事就别计较了,反正 06/17 21:17
56F:→ nanahiei:你家人横竖都会死的,早晚问题嘛,现在被我砍死还有钱领 06/17 21:18
57F:推 pmtinameow:最简单的就还是去调监视器来看看 06/17 21:18
58F:→ nanahiei:你会觉得杀人犯说得真对,大家应该别跟他计较原谅他吗? 06/17 21:18
"横竖都会死"是(我所揣测的)r大的想法 从头到尾都没有要大家原谅他啊~"~
59F:→ pmtinameow:文章根本不是要谁原谅弃养者啊... 06/17 21:19
60F:嘘 hoyushen:蒜头要不要悔过干我屁事 我只知道你PO废文 06/17 21:20
61F:→ hoyushen:没有人有必要去理解谁的动机 更何况是个罪犯 06/17 21:21
照您这麽说 所有心理学(尤其是研究犯罪者的)都可以免了
62F:→ hoyushen:干我屁事 06/17 21:21
我说了 既然不愿兼善天下 那麽请您继续独善其身吧
63F:→ BONNYELLA:据r大所言他的动机就是他觉得兔子快死了 而要怎麽矫正他 06/17 21:28
64F:→ BONNYELLA:也不是我们能够轻易达成的 r大也是版友 兔版观念也是持 06/17 21:29
65F:→ BONNYELLA:续宣导的 如同有人提到的这不会是最後一次 但这也不是第 06/17 21:29
在我看来 类似事件"层出不穷"="宣导效果不够"
今天我是提出一个我认为可以"改善宣导效果"的方式请大家讨论
并没有否定过去众版友努力的意思 只是我真的认为还有进步空间
66F:→ BONNYELLA:一次了 而他身为版友依然恶意弃养 而K大之前有PO文表达 06/17 21:30
67F:→ BONNYELLA:他建议的後续处理方式(包括登报) 我个人认为是该让他有 06/17 21:31
68F:→ BONNYELLA:些警惕 也该让大家正视到这问题 所以登报是可行的 如果 06/17 21:31
69F:→ BONNYELLA:您还有想到其他可行方式可以去K大的文章推文表示意见 06/17 21:32
70F:推 angei:了解K大的点,兔奴们现在都很气r大的行为,好像完全无法接受 06/17 21:34
71F:→ BONNYELLA:那就请您直接提出您认为可以改善的方式吧 因为我在这文 06/17 21:35
单就r大这件事 补偿和惩罚方面我认为目前处理的差不多了
剩下的就可能要麻烦k大调阅监视器 确认r大在交待弃养原因时是否真的说谎
如果是的话=>根据他说谎的动机讨论
否的话=>根据他为何那麽容易放弃兔宝生命讨论
厘清对他而言需要矫正的点在哪 & 如果再遇到有类似想法的人该如何矫正其观念
(至少要知道从哪个点&怎样沟通才能将对方可能对兔宝的伤害减至最低ˊˋ||)
这种讨论恐怕会很花心力 结论可能也很难那麽快出来
但是能踏出一步总是好的 毕竟对饲主而言一个转念就决定了兔宝的生命
另外 处理过程的讨论在外人看来是否保持理性
也是影响潜在(可能的)弃养者想法很重要的因素
(在灌输观念之前要先想办法得到对方认同ˊˋ||)
72F:→ BONNYELLA:看不到什麽具体的方式..我相信你提出来大家会好好讨论的 06/17 21:36
73F:→ angei:讨论比此个案更深入的问题,不少鞭文都是治标不治本~"~ 06/17 21:36
74F:→ angei:只是我自己也提不出个什麽好建议.方法..>"< 06/17 21:37
75F:→ miumiu8271:到底在探讨R有没有说谎的意义在哪??没说谎就构不成弃养 06/17 22:27
76F:→ miumiu8271:吗? 我实在不知道 是非 在这个事件里面看不出来吗 需要 06/17 22:28
77F:→ miumiu8271:一在讨论他弃兔或遗弃的理由要干麻 06/17 22:29
78F:→ miumiu8271:了解各个弃养事实背後的动机是很重要的一环--这句也可 06/17 22:30
79F:→ hoyushen:真有趣 这好像是兔版不是犯罪心理版 06/17 22:31
我以为 只要是会牵涉到兔兔权益的都可以被拿出来讨论
你不想理解 可以不要参与讨论 没人在强迫你
80F:→ miumiu8271:笑 大家在遗弃宠物只要有好一点的理由 就可以遗弃吗 06/17 22:31
请不要跳针 难道一定要跟着鞭笞弃养者 才是反对他的行径吗
我说的是了解理由才知道该如何治本
81F:→ hoyushen:少在那边扣别人帽子 恶心巴拉的 06/17 22:31
82F:→ hoyushen:这种文章也可以叫做[分享] 厉害! 06/17 22:32
83F:→ hoyushen:照你的逻辑 所以你想兼善天下? 有趣极了 06/17 22:32
84F:→ hoyushen:搞错重点又硬要再扯这麽一大篇 的确是够兼善天下 06/17 22:34
85F:→ hoyushen:要护航你就直接点一开始就挑明讲 别在那边罗哩叭唆 06/17 22:36
86F:→ hoyushen:我一点都不介意蒜头的动机是什麽有什麽 重点是他犯了错 06/17 22:37
87F:→ hoyushen:还说谎 PO文道歉认错又看不出诚意 06/17 22:37
88F:→ hoyushen:你要玩心理分析可以 但没有人有必要去花费心思同理一个 06/17 22:37
89F:→ hoyushen:不见悔意以及诚意的人 06/17 22:38
90F:→ hoyushen:你可以继续讲大道理搞分析 但我就不相信蒜头会被你感化 06/17 22:39
91F:→ hoyushen:变成水仙 烂泥就是不上墙 06/17 22:40
92F:→ hoyushen:这世界上有人就是这麽烂 别以为你能兼善什麽毛 06/17 22:41
我一个人的力量的确做不了什麽事
尤其是有这种既不愿站出来做事 又只会拨人冷水的 更是雪上加霜
说难听一点 某些人的态度让我觉得只是想"眼不见为净"
私底下有多少兔兔遭受本来可以避免的伤害没浮上台面 你不care
今天猪猪被安置好 之後呢 你不care
r大受到惩罚 他有真的反省吗 你不care
反正会做错事的人就是没救了 他会不会再犯干你屁事
去了解一个犯罪者的动机 浪费时间浪费精力
反正有下一个兔宝因他受害的话 再把他拖出来鞭不就得了
我一直以为兔版是用来讨论/推广兔兔相关正确知识的(不管是实做还是心态层面)
而不只是让一部份了解且热爱兔兔的人用来聊天/鞭其他不符合他们条件的人事物
以为兔版的版友都是会"主动"追寻兔宝"们"的权益的
而不是只顾自己看得到的 "被动"着喊着圈内人才懂的口号 等事情发生再来指责
看来我错了 请兔宝们自求多福吧~"~
93F:推 enirdnas:推你的"心" 我总在这世界浮浮沉沉好似一切使不上力 06/17 23:12
94F:推 angei:e大,对你所言 非常有同感!(握~) 06/17 23:18
95F:推 gomars:你说得有道理 但看来看去 你有提出什麽具体的方案吗 06/18 00:39
96F:→ gomars:我只看到你说 圈内的人怎样怎样做得不够 06/18 00:40
我已经提了 在推文里
就拿这次事件来说 先请能取得证据的人协助厘清事发过程是第一要务
97F:→ gomars:站在那里很清高地批这批那的很容易 写作文很多人都会 06/18 00:41
98F:嘘 hoyushen:少在那边自以为高尚心理分析 你可以继续跳针继续兼善 06/18 00:46
99F:→ hoyushen:你从头到尾只说对一件事: 干你(我)屁事 06/18 00:47
100F:推 gomars:犁清事发过程 然後呢? 06/18 00:48
101F:→ gomars:我是觉得你的想法很有理想性 但也很空泛 只是丢一个议题 06/18 00:48
102F:→ hoyushen:别打打高空然後一副举世皆浊我独清 "只好"离开是非地 06/18 00:49
103F:→ gomars:但实际的作法呢? 我一直没有看到 06/18 00:49
104F:→ gomars:这就好像飙仔啦 大家都知道他们家庭破裂 要多关怀啦 06/18 00:51
我的意思是 可以多管齐下 而非只着重一个层面
105F:→ hoyushen:别把自己看成什麽先知者 要扣帽子就直接点 少拐弯抹角 06/18 00:51
那麽 想扣我护航的帽子就直接扣就好了 何必还在这边战
106F:→ gomars:讲得都很容易 但人家真的打上来时 谁能坐下来去「理解」 06/18 00:52
107F:→ gomars:他们的动机什麽的 当然先保护生命再说 06/18 00:53
"保护生命"和"理解动机"两者并不冲突吧
108F:→ hoyushen:已为东以为西 你当然可以就这样继续以为下去 06/18 00:53
109F:→ hoyushen:但我想无论是蒜头或是罐头还是馒头 谁也不会因此改变 06/18 00:53
110F:→ hoyushen:或大澈大悟痛改前非 06/18 00:54
看来真正的先知是你啊
111F:→ hoyushen:看清楚点 我一开始就说你在护航 敢问是鬼遮眼了吗? 06/18 00:55
112F:→ hoyushen:至於为什麽要推文 真妙 你可以一直修文 我不能推文? 06/18 00:56
没人说你不能啊 只是你既然这麽鄙视我的提案 何必跟我争
还是你觉得有义务解救我的愚昧无知??
※ 编辑: Killua7877 来自: 140.112.228.4 (06/18 00:58)
113F:→ hoyushen:你要这麽说我 我也不是很在意啦 不过至少来点创意吧 06/18 00:56
114F:→ hoyushen:还有我记得有人修文说要兔宝们自求多福 06/18 00:57
115F:推 gomars:I服了U 你这麽爱理解他 为什麽不写个信给蒜头 06/18 00:58
116F:→ hoyushen:然後却依然舍不得这个不是他以为的兔版 继续修文喇咧 06/18 00:58
117F:→ gomars:约个时间出去辅导一下 宁愿在这里打高空呢 06/18 00:58
118F:→ hoyushen:感觉相当有趣的呢 不禁让人想到一句俗谚:夭鬼假细力 06/18 00:59
119F:→ hoyushen:我跟你争? 相当有趣 我有跟你争理解与否这件事情吗? 06/18 00:59
120F:→ hoyushen:我只是告诉你 干我屁事 当然我的想法你也可以嗤之以鼻 06/18 01:00
121F:→ hoyushen:但请你不要拿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扭曲真正的焦点 06/18 01:00
122F:→ hoyushen:麻烦你把别人的文字看清楚点再修文吧 06/18 01:01
123F:→ hoyushen:还有我有点累了 希望明天还能继续看到你修文大作 晚安 06/18 01:02
124F:推 gomars:你对蒜头的「理解」 完全建立在你自己自high的想像中 06/18 01:03
125F:→ gomars:而且一定要把它推导到「无知」上面 请问你有真的求证过吗 06/18 01:04
126F:→ gomars:老实说 你在板上提倡的「理解」 自己并没有真的去实行啊 06/18 01:05
127F:→ gomars:蒜头的动机只有天晓得 你写了半天作文 还不是你自己猜的 06/18 01:07
128F:嘘 ken198863:不想看 直接嘘 06/18 02:55
129F:推 serenebeauty:楼上这麽做也过於因人废言了吧 06/18 03:08
130F:嘘 hoyushen:拜托来点会的吧 不然也来点创意吧 啧啧 06/18 09:33
131F:→ miumiu8271:看看你前面的文章 跟这篇倒是连结不太起来 06/18 09:38
132F:→ angei:我想大K是以此事件作假设来延伸讨论,而不是真指蒜姐是无知 06/18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