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mating (星星堆满天)
看板rabbit
标题Re: [分享] 认养不可有对价关系
时间Tue Aug 26 15:45:09 2008
认养不可有对价关系,例如「认养价」或是「买一定数量的饲料来代替」,
企图规避直接买卖的方式仍视为买卖,都属违法,可直接向动检所提出检举。
依动保法规定,无许可而贩卖宠物,不论通路是在网路上,或是一般市面都不可以,
违反者可处五万元到二十五万元罚款,民众如有发现,可向动检所检举,电话为02-87897158。
台北巿动物卫生检验所
电话 Tel:02-87897158
传真 Fax:02-27221540
地址:11048 台北市信义区吴兴街600巷109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 ~ 下午05:00
台北巿动物之家
电话 Tel:02-8791-3254~5(代表线)
传真 Fax:02-27913867
地址:11484 台北市内湖区潭美街八五二号
服务时间:周二至周日 上午10:00 ~ 12:30 下午1:30 ~ 4:00
台北巿动物卫生检验所官方网站
http://www.tmiah.tcg.gov.tw/page/pagetype12.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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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0.112.54
1F:推 frannica:现在是怕兔子被处死或藏起来吧!不然的确可以检举 08/26 15:51
2F:→ frannica:感觉上,现在不想让自己孩子流落到坏人手里,就不能给不 08/26 15:52
3F:→ frannica:认识的人认养.... 08/26 15:52
4F:推 miumiu8271:推..我觉得最好送养前结紮..不然也可能被领养去当"种" 08/26 16:04
5F:推 Catonline:拿录音笔去录下来作证据﹐因此需要非常长的要价还价时间 08/26 16:07
6F:→ Catonline:希望过去的人可以尽量在价钱上扯。 08/26 16:07
7F:推 Hinami:帅啊 08/26 16:55
8F:推 lemonade:这是一篇救命文,增广见广,大力推~希望兔兔顺利被救回!:) 08/26 16:59
9F:推 Hinami:是要用钱跟他买才能检举他吗? 如果是这样我愿意帮忙筹钱买 08/26 17:00
10F:→ Hinami:证据 原PO记得全程录音啊! 08/26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