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allll (Tina)
看板pts
标题[新闻] 公视董事会议无效案 新闻局再败诉
时间Wed Aug 17 10:50:16 2011
新头壳newtalk 2011.8.16 张永安/综合报导
有关新闻局控告公视董事会会议无效的诉讼,最高法院今天判决新闻局再度败诉,并应承
担诉讼费用。这是继去年台北地院判决新闻局败诉之後的最新判决。可能连动影响另一场
有关郑同僚等七名董事资格遭假处分官司的判决结果,而当初前总经理冯贤贤遭免职决议
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也再度遭到质疑。
郑同僚今天接受新头壳电话访问时表示,目前只看到判决主文,详细的本文要十天後才会
送达,因此还不清楚後续的发展。但他也表示,这再度证明,新闻局在法律上是绝对站不
住脚的。
去年11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已经针对同一案子判决新闻局败诉,这次高院的判决,让日
前才被监察院以介入公视及中央社等公有媒体进行纠正的新闻局处境更显尴尬。
这项案子主要是当时代理公视董事长的陈胜福,认为前公视董事长郑同僚等七人,於2011
年1月29日召开的4次董事会,在出席人数不足下开会,决议规划原住民电视台及客家电视
台长遴选,并建议指派郑同僚为华视董事长等决议均属违法,诉请确认董事会决议无效。
郑同僚表示,当初地院判决新闻局败诉的原因,就是认为公视明定每月召开一次董事会的
规定,不能因为部分董事未参加而不执行,因此认为当时公视董事会引用内政部的「会议
规范」,并无不当。
他说,当初他用包括电话、电邮、挂号及传真四种方式通知公视董事出席会议,但陈胜福
等五位董事就是缺席,却反而控告会议无效,高院和地院的判决显然还给了他们一个公道
。
到目前为止,郑同僚除了董事资格遭假处份官司尚在进行外,其它所有官司都胜诉。他表
示,这段期间最感慨的是,如果没有三位义务帮忙的律师,根本不可能撑到现在。因为
通常每一位律师出庭的价码要十万元,到现在各种官司出庭不下数十次,要花上几百万元
,但新闻局却是用人民的纳税钱打官司,一般人哪打得过他们。
郑同僚原本还有三件被陈胜福控告的刑事案件,所幸三件案子都遭士林地检署迳予驳回,
不予审理。他说,这一两年来官司可说不断,但司法在公视这个案子上,显然还是挺住了
。
郑同僚原为公视董事长,并因公视拥有华视83%股份,也兼任华视董事长,後因新闻局介
入公视人事,对郑同僚祭出假处分并予以解职,改派明华园负责人陈胜福接任,公视总经
理冯贤贤亦被波及,任期届满前八十七天遭到撤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182.207
1F:推 kimchimars:大推!!!正义必胜 08/17 20:27
2F:推 AllenSue:推!!!台湾司法还算有救 08/17 22:46
3F:→ georgebb:可是司法不是己经死了吗? 08/18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