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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网民对抗媒体暴力联盟」二次声明稿:中时应 …
时间Mon Mar 14 23:19:58 2005
※ [本文转录自 media-chaos 看板]
作者: extraoil (拒绝无知抄袭 要求媒体自) 看板: media-chaos
标题: 「网民对抗媒体暴力联盟」二次声明稿:中时应对其报导失准尽速道歉
时间: Mon Mar 14 23:17:12 2005
「网民对抗媒体暴力联盟」二次声明稿:
中时应对其报导失准尽速道歉
媒改社、台湾记协於十二日举办「网路劈腿新闻的省
思」座谈会,中国时报副总编辑张景为亦代表中时出席
。「网民对抗媒体暴力联盟」(网抗)对中时参与表达
肯定,张副总编亦承诺将与会人员的意见带回中时;但
网抗认为,只在内部检讨无法补偿因报导失准造成的社
会伤害,中时应向大众道歉,以示自身报格与气度。对
此,网抗再次发表声明,要求中时公开做出以下
几点回应:
一、中时应对三月二日头版劈腿新闻的处理不当致歉:
「网抗」再次重申立场,我们并不认为网路新闻「不
能报」,关键在於「如何报」,此也是张副总编会上坦
承的「失准」。因此,中时应对其报导偏误的部分公开
致歉,包括:
(一) 当日新闻处理方式的失准:
包含劈腿新闻稿中,大量引用网友发文的不当描述、查
证过程的不完善、版面上置放未经证实且无当事人同意的
照片等。张副总编虽然再三强调该报导为的是阻止万人公
审的公义行为,但呈现出的报导显然严重失准,完全倾向
八卦腥羶,中时应承认处理新闻的不当。
(二) 片面呈现事件的失准:
除了当日新闻处理外,我们也要求中时说明当日新闻「
未能处理到的部分」,包括:
1.原发文者在二月二十八日当天,即发文道歉,并希望事
件就此落幕;其後又於三月一日、三月二日再度道歉,但中
时却忽略不谈,且认为原发文者是三月二日报导见报後才道
歉,对此,中时应做出澄清。
2.二月二十八日当天万人次涌入Hate版,并非中时所说的
「万人公审」,主要是网友期望版面「蓝爆」、「紫爆」而
有的举动,劈腿事件只是当时板面中的主要讨论主题之一,
中时却曲解此现象为「万人公审」;中时应对此说明。
3.网路中固然有人对该事件起哄,但亦有自省声音出现,
中时不应只摘取片面现象,忽略网路自有的规范力量及无法
逃避的法律责任。因此,中时在「提醒」网友为其言论负责
的同时,亦应指明网路也存在自制言论,而非「一竿子打翻
一船人」。
(三)中时应对其新闻处理的失准公开回应:
以上所述,中时应采公开方式致歉。对此,「网抗」强调
,中时应在三天内(即三月十七日前),比照三月二日当天
新闻价值判断,亦即,若中时认为该新闻有置放头版的价值
,同理中时亦必须於头版新闻栏位刊登道歉启事,澄清该事
件被中时扭曲的部分;内容需包含上述失准和该事件未呈现
部分,同时也必须对无辜被卷入的当事者和中时忠实读者致
歉。
二、对中时和其他媒体日後可做的努力:
除了对该事件致歉外,我们也呼吁中时与其他媒体,对网
路报导和回应阅听人上有更积极的作为。「网抗」提供几点
建议参考:
(一)媒体应尝试了解网路文化与规范:
从中时劈腿事件中,我们看到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对网路文
化的不了解,因此我们呼吁,媒体在报导网路事件前,应对
网路有某种认知,而非莽撞报导。我们建议各媒体不定时举
办进修课程,当中纳入网路文化的讨论(包含论坛、BBS、
Blog等),促使新闻工作者对其有更深入了解。
(二)媒体应建立对阅听人的回应机制:
我们也建议,媒体应建立在客诉之外的正式回应机制(如
网路、报纸专栏),厘清、倾听阅听众心中的疑虑与不满。
同时,媒体应让记者、编辑学习处理阅听众抱怨,使记者与
编辑能更了解其传播对象的想法。
网路社群并非单一同质,而是复杂且高异质性的,我们呼
吁记者采访网路事件时,应谨慎小心,而非再次「按键一按
,就没有後悔的余地」。最後,「网抗」再重申,犯错是人
之难免,我们更在意一个自诩为「质报」的媒体,能否勇於
承认自身错误。我们相信,中时对此事件的回应与致歉,会
是新闻界一个好的开端,中时也能因此得到肯定;我们期待
中时做出正确判断,发挥真诚与善意的态度,有个让网路使
用者与阅听人满意的道歉。倘若中时仍不愿面对其报导的失
准,「网抗」将对中时的「质报」诉求作重新评估,并发动
下一波行动。
网民对抗媒体暴力联盟 200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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