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utt (loutt)
看板prose
标题[创作] 红鞋
时间Sun Aug 17 20:22:18 2008
这一条不算陡看不到止境的坡道尽头,应该就是我的目的地了
吁吁…男人用手挥去额头上豆大的汗滴
坡道笔直向着南方延伸,举目楼房栉比鳞次,两条灰泥色的平行线,不时有小路
向两旁岔开,耀眼的阳光反射着地上的步行者白线更加刺眼,乍暖还寒的三月天
,气候实在称不上清爽宜人
伫在坡道的十之六、七处,头顶上一树樱花正艳,突兀的红
男人的相貌算不上俊,鹅蛋脸廓上双颊颧骨微微隆起,两道浓眉,深邃的眼凹里
瞳孔映着琥珀颜色,不显眼的酒涡在下意识撇嘴时浅浅浮起,随即消逝,伴着一
抹似笑非笑,淡淡的,不显眼的普通男人
低着头审视被手汗浸润、早皱巴巴的地图,「神宫南2-10…」,男人第三度喃喃
说实在话,男人现在的外表看来有点狼狈,脚步踉跄,左手提着三、四个纸袋,
右手腕上挂着廉价透明白胶伞(中午时分的一场急雨,来得莫名、去得令人懊
悔),右腋下还背着一大个购物纸袋,加上伫着翻看纸条的举动,任谁第一眼瞧
见了,都准该暗窃笑上这麽一句,哪来的田舍佬初上京
稍作喘息後,男人又迈开步,这次带着笑,看得出来,男人的心情极好,走在这
个惟一让自己不觉得是过客的异乡街道,没有理由心情不好,事实是,这个冶摩
登与传统於一体的魔性城市,远比家乡还叫男人感觉轻松、自在,一路数着高耸
入云的摩天楼,好像自己也是这高傲「巴别塔」中的一员,的确,即便操着略嫌
怪异的腔调,但听过男人开口的人,鲜少认出男人异邦人的身份,一个近在咫尺
的南方小岛
十五分钟前,五百公尺外的闹市三岔路口上,值勤的警员告诉男人这条坡道,「一
条捷径」他说,「不然就得绕过街区某栋电力大楼,迷路机率大」云云,男人不
确定他暗记的路线对不对,毕竟过程中,男人对这些讯息的注意力,远不及对报
路人本身的兴趣来得大,男人对着制服的人总有种特殊的好感,特别是这异乡、
浅蓝缀上黑的和平鸽,还有他们铁马穿梭街市的一派悠然,眼前的警员体格壮硕,
浓眉大眼,稄角分明的轮廓上胡渣蜿蜒,浆得直挺的衬衫,隐约看得出胸口间的
起伏,腰间扣紧的皮带,无言吐露那小小的厚实,正是男人素日喜爱的类型,不
加修饰的男人味
「真是感谢您的亲切帮忙」男人说这话时,极尽礼仪,直望进警员的眼
坡道的尽头左转,一道刻意涂抹的水泥墙,亮晃晃,几个铜铸的英文字母高挂,
据说这叫极简的现代装潢,走进半敞的大门,笑语迎人的店员背後是一排高挂的
衣,是了,是这里了
三万英尺的旅程本来不该是一个人的降落,但男人的另一半,在出发前夕,一个
周三夜晚,透过答录机捎来一句「我们需要分开静一静」,於是乎,追逐偶像剧
的地图成了一人份的漫步,走得轻快,费力依旧
纸袋递过手,拄着下巴,男人缓缓的环视店里,扫过一排接着一排铁杆,翻过一
层接着一层木柜,细心打量,挑选最适合自己的款式,最後逗留的十四钟头,总
念着,多找点什麽、多留点什麽,三十分钟,一件咖啡色飞行短皮衣、一件米白
双排扣系带军装外套、一条刷色烟囱管牛仔裤、一条墨绿工作裤、数件白或黑T
恤,都是男人一向穿惯的,素朴,连男人都忘了是何时开始钟爱这般的打扮?只
记得男人的他,从来不喜欢男人套上那几件粉色衬衫,多年前朋友送的生日礼物
「麻烦,26号」男人轻声唤店员取了双鞋子试着,黑色帆布鞋面裹着白边,俐
落的皮绳
甫坐定,一回神,脚边递上的却是一捧红,红色?男人皱着眉,抬头对上的是毛
呢帽、蓄着小山羊胡店员爽朗的笑容,笑开了的白牙,衬着小麦色的肤色,煞是
好看。「有两个颜色,若您要问我的话,红色这边比较好」,接着又是一个招牌式
的笑容,俯身系上鞋带
愣了一会儿,男人这才转睛盯着脚上的红鞋,虽说是正红,镜中看来也不似想像
中的野艳,再细看几眼,倒也合衬家中那一橱子衣服,说也奇怪似的,男人这会
儿倒也笑开了,「也许每个人一辈子,都该拥有双红鞋」男人如是道
走下那一条不算陡的漫长坡道,男人感觉变得很奇妙,脚步轻了,气温倒是没什麽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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