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tra (武英殿大学士尔雅)
看板prose
标题有了言论自由之後/杨照
时间Sun Sep 25 04:00:12 2005
有了言论自由之後
【杨照】
哈佛大学法学院学生间有一个学习互助网站,大家可以将自己的学习心得拿
到上面发表,也可以在那里问问题寻求协助。二○○三年二月,有一个法学院新
生在讨论一九四八年最高法院禁止土地房产买卖设立种族相关限制案,提了这样
的问题:「如果一个黑鬼买了一块禁止黑鬼进入的土地,法律上该如何执行?」
後面并引用了法学案例,作出他自己的解释。
问题中用了明显带侮辱意味的「黑鬼」字眼,引来了一位黑人女学生的抗议
。受到抗议之後,原来提问的学生於是将原来的问题连带解释从网站上撤走。过
了几天,去抗议的黑人女生却收到一封匿名的电子邮件,信中写着:「你真丢脸
……自己不努力,只会到处抗议抗议,因为你害得想要贡献自己学习心得的人,
宁可放弃。你这样做只会带来反效果。例如说,你抗议之後,我现在更常讲更爱
骂『黑鬼』了!」
这封匿名信被公开後,不只是法学院,全哈佛的黑人学生群情激愤。透过电
脑资讯专家的协助,法学院行政单位找到了写匿名信的一位波兰移民後裔学生。
四月四日,法学院一年级学生齐聚一堂再上刑法课时,课堂上突然来了不速之客
。一位教授纳森(Charles Nesson)陪着那位写匿名信的学生一同出席。写匿名
信的学生公开向被他攻击的学生道歉,向所有黑人学生道歉。道歉後,纳森教授
提议来一场「假审判」,大家来讨论写匿名信的这位学生犯了什麽样的罪,该受
怎样的惩罚。纳森教授并建议,刑法课的教授当原告律师,他自己则充当被告的
辩护律师。
不料,纳森刚说完,就有另外一位黑人女学生掩面哭泣冲出教室,引起了更
大的骚动。其他学生也起而抗议,纳森才理解到:他提议自己要帮被告辩护,被
视为他站在白人学生那边,认定白人学生用「黑鬼」侮辱黑人,是可以辩护的正
当行为,那位冲出去的学生,平常崇拜纳森教授,受不了原来连纳森都带有种族
歧视概念。
看起来是一连串的小事,然而牵涉到种族歧视,就没那麽简单了。这件事骚
动了好一段时候,哈佛法学院开了好多次会,重新订定与种族对待相关的行为规
范,才算落幕。
李敖是台湾争取言论自由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不过台湾现阶段面对的,已经
不再是有没有言论自由的问题了,而是言论自由之上,应该要有的文明规范。言
论自由并不包括用歧视语言辱骂别人的自由,这种自由的限制不该也不能用政治
力或法律来进行,只能走更难更辛苦的文明教化的路,在这条路上,我们还有很
长很长的距离要走呢!
【2005/09/23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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