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D (咦~~~)
看板postcrossing
标题Re: [问题] 上传明信片之相关问题???
时间Sat Jul 28 17:16:28 2012
扫描低品质图档分享、写部落格←合理使用
扫描高品质大图,提供网友下载重制,损害原着作人权益←侵权。
另外,扫图上传也不应该任意加注浮水印,或是宣告着作人格权,
这样也是侵权。
所以我写部落格会适度地使用扫描图档,
基本上图档品质不会太高,而且再怎麽样,原片原档一定会比较美。
另外,如果有需要,部落格另外做个免责声明应该是就可以了。
(个人浅见)
※ 引述《weipooh (mimika)》之铭言:
: 大家好:
: 不知道这是否能在这里讨论。如有不当,或影响大家的心情,将会自D。
: 之前因为得知淘宝有许多盗版片的问题,上网找了一下相关资讯。
: 想说,不知道寄送盗版片是否违反了着作权法的规定。
: (我自己是认为有,只是权利人要不要主张的问题,但这部分还没找到确切答案)
: 不过,发现,有讨论到将明信片翻拍或扫描,
: 放置在网路上是否违反着作权法之问题。
: 结论是(是着作权法学者的回答,可信度应该很高吧?!)
: 扫描市面上贩卖的明信片,
: 放上个人的部落格或者网路相簿,
: 涉及重制及公开传输他人着作之行为除非有合理使用的情形,否则应获得授权。
: 只是实务上,还没有人因此被控侵害着作权,但不表示着作权人不能主张权利。
: 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将收到的正版明信片,上传到Postcrossing 的明信片墙,
: 或是放在自己的部落格中,或是写开箱文,除了得到授权,或主张合理使用,
: 但主张合理使用的定义很模糊,常常是个案认定。
: 若是权利人想要主张权利,这样就很容易被控告侵害着作权。
: 看到这里,有一点无言,虽然我觉得权利人看Postcrossing後,
: 主张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毕竟明信片厂商,大多希望能被推广商品,
: 只要不是有商业行为,应该不会主张权利(应该吧?!)但还是有风险存在。
: 这样玩postcrossing的乐趣都消失了,还有被控告的可能性和风险。
: 也让我陷入了抉择是否应该继续的寄送明信片?
: 还是继续玩,但不要再上传明信片图案?
: 可是这不就丧失了postcrossing的初衷????
: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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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219.36
1F:推 PICIG:推扫描低品质图档,我有扫图存档的习惯。以印刷厂来说,通常 07/28 18:35
2F:→ PICIG:要印刷清楚的图档需要在300dpi,如果大家担心有侵权的话,可 07/28 18:36
3F:→ PICIG:扫72dpi大小放上应该会比较没问题。(博客来那些书本预览页 07/28 18:36
4F:→ PICIG:也都是放72dpi图档在上面),这不失为一个保护自己的方法 07/28 18:37
5F:→ vordandi:postcrossing墙图片最大600*600吧。很小。 07/28 19:17
6F:推 ck290996:我觉得用拍照的应该不会有问题,会歪歪的不能盗印了XD 07/28 20:52
7F:推 weipooh:所以只要档案小,应该不会有问题。 07/28 22:53
8F:→ weipooh:我之前想,postcrossing应该有考量过,才会设置图片墙. 07/28 22:54
9F:推 weipooh:主要是担心上传到postcrossing,是否会侵权的问题 07/28 23:00
10F:推 weipooh:谢谢大家~ 07/28 23:07
11F:推 weipooh:请问 免责声明是指"如有侵权请告知,将会删除"吗? 07/28 23:14
12F:→ DoD:之类的,就是先说你的部落格不是为「侵权」而存,有问题请告之 07/29 00:37
13F:→ vordandi:其实这个问题在论坛有讨论过,不过大家都觉得很无聊, 07/29 19:52
14F:→ vordandi:我有PO律师的回答,他们回我说你们国家这样就侵权真无聊 07/29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