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pooh (mimika)
看板postcrossing
标题[问题] 上传明信片照片之相关问题???
时间Sat Jul 28 16:52:11 2012
大家好:
不知道这是否能在这里讨论。如有不当,或影响大家的心情,将会自D。
之前因为得知淘宝有许多盗版片的问题,上网找了一下相关资讯。
想说,不知道寄送盗版片是否违反了着作权法的规定。
(我自己是认为有,只是权利人要不要主张的问题,但这部分还没找到确切答案)
不过,发现,有讨论到将明信片翻拍或扫描,
放置在网路上是否违反着作权法之问题。
结论是(是着作权法学者的回答,可信度应该很高吧?!)
扫描市面上贩卖的明信片,
放上个人的部落格或者网路相簿,
涉及重制及公开传输他人着作之行为除非有合理使用的情形,否则应获得授权。
只是实务上,还没有人因此被控侵害着作权,但不表示着作权人不能主张权利。
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将收到的正版明信片,上传到Postcrossing 的明信片墙,
或是放在自己的部落格中,或是写开箱文,除了得到授权,或主张合理使用,
但主张合理使用的定义很模糊,常常是个案认定。
若是权利人想要主张权利,这样就很容易被控告侵害着作权。
看到这里,有一点无言,虽然我觉得权利人看Postcrossing後,
主张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毕竟明信片厂商,大多希望能被推广商品,
只要不是有商业行为,应该不会主张权利(应该吧?!)但还是有风险存在。
这样玩postcrossing的乐趣都消失了,还有被控告的可能性和风险。
也让我陷入了抉择是否应该继续的寄送明信片?
还是继续玩,但不要再上传明信片图案?
可是这不就丧失了postcrossing的初衷????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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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4.120.99
※ 编辑: weipooh 来自: 36.224.120.99 (07/28 16:53)
※ 编辑: weipooh 来自: 36.224.120.99 (07/28 16:57)
※ 编辑: weipooh 来自: 36.224.120.99 (07/28 17:04)
1F:→ vordandi:我有去问过律师耶,他的回答也是这样。因为我看到颜忠贤 07/28 19:15
2F:→ vordandi:先生的明信片旅行主义一书有问题的,这本书的明信片图片 07/28 19:15
3F:→ vordandi:不知道有无授权,所以就跑去问。不过好像没有控告的前例 07/28 19:16
希望,没有控告是相关人员的共识。 @ @
这样 才能继续的开心的 Happy postcrossing....
没有上网搜寻前,真的没有想过,将买来或收到的明信片,上传分享,
可能会有侵害着作权的问题.....
※ 编辑: weipooh 来自: 36.224.120.99 (07/28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