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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资深民歌手王梦麟争着作权!9首名曲遭PO
时间Mon Feb 3 11:40:39 2025
资深民歌手王梦麟争着作权!9首名曲遭PO网求偿200万 败诉确定
ETTODAY
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曾创作《庙会》、《阿美!阿美!》着名歌曲的资深民歌艺人王梦麟,不满自己创作的9
首民歌在2015年间被滚石音乐公司重制PO网,起诉求偿200万元。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一
二审均判决他败诉,他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後,仍驳回他的诉讼,败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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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70岁的王梦麟原本为计程车司机,1978年创作歌曲《雨中即景》,一举成名。之後以
民歌艺人的身分,活跃於1980年代的歌唱节目,创作不少脍炙人口的歌曲。他也与艺人赵
树海、黄大城等人组团,发表专辑。1999年间因与邻居口角,持刀刺伤对方而遭判刑2年
入监;近年来因声带受伤多次开刀,但偶尔仍会看到他在舞台上演唱民歌。
本案缘起於滚石音乐公司於2015年间,陆续将许多歌曲重制,并以「滚石唱片ROCK
RECORDS」为名,上传YOUTUBE影音平台。王梦麟认为滚石所为,侵犯他所创作演唱的10首
歌曲着作权,因此先提出告诉,控告滚石公司及负责人段锺沂违反《着作权法》,但检方
於2022年10月间做出不起诉处分。
王梦麟不满,再针对其中的9首歌曲,向滚石公司求偿侵害着作权损失共200万元。9首歌
分别为《庙会》、《小草》、《阿美!阿美!》、《七月凉山》、《木棉道》、《雨中即
景》、《母亲!我爱您!》、《努力奋起》、《故事》,都是着名民歌曲。但智慧财产及
商业法院一二审均判决他败诉。
其中二审判决指出,王梦麟虽於1978、1979年间陆续创作该等歌曲,但创作没多久後,他
就与新力音乐公司签订「着作权转让证明书」,将该等歌曲着作权转让给新力公司。而後
该等歌曲的着作权再透过多次交易、转让,最後由滚石音乐公司合法取得,故此,二审法
院判决王梦麟败诉。王梦麟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3日驳回上诉,王梦麟败诉确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203/29019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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