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com (mom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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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倒阁吧
时间Thu Oct 3 04:48:56 2013
※ 引述《odinhung (奥丁)》之铭言:
: 老实说高院驳回抗告虽在意料之中,但是却造成政争继续下去,不过西瓜靠大边,这次高
: 院不管怎麽判都会被骂,那就跟多数人站在一起比较安全,这次马英九完全就是输在他的
: 9.2%.
: 现在的解只剩下倒阁解散国会重选,反正行政院长现在也无法上台, 王金平也不要站
: 不分区的便宜,乾脆大家一拍两瞪眼回家重选,如果DPP过半,那马英九就等着被弹劾吧,如
: 果还是蓝军过半,那就继续让政局走完,往高等法院提再抗高?..是嫌丢脸丢的还不够吗?..
宪法增修条文有关不信任案-解散国会的设计,本意是要解决总统和
国会多数不同党,这种两头大的冲突,所以解散国会的目的是探求最
新民意。
理论上,如果国会改选後,反对党还是居於多数,那总统应
该交出组阁权,变成虚位国家元首,政府体制也会变成偏内阁制。
但现在问题是执政党的总统和执政党的国会议长干起来了,这种情形是
修宪者始料未及的,所以解散国会无法解决冲突。试问如果重新改选,
王金平高票当选,民进党席次大幅增加,国民党席次堪堪过半,然後三方
都宣称自己是赢家,获得民意的加持,请问这样重新改选能解决什麽问题?
这样改选後,马王还是要回到党内,用最原始政治力与政治力竞合手段
来解决冲突,白话文讲就是政治斗争,那改选国会岂不多此一举?
更有甚者,增修条文规定,总统解散国会前,必须谘询立法院长。
但宪法没规定,这个谘询程序为何。是要式还是非要式?书面还是非书
面?必须合意还是单独行为?如果马用书面谘询,王压下不回信,这样
算完成谘询程序吗?如果马王见面,对解散国会与否看法分歧,马对外
宣布有「13共识」,虽然分歧但马王可以各自表述,这样算完成谘询程序
吗?如果马不承认王立院院长的身份,私下谘询洪秀柱,这样算完成谘询
程序吗?
这些都是制宪(修宪)者没想过的,他们没想过居然有一天总统会斗国会
议长,所以想像中所谓的谘询,只不过是个行礼如仪的仪式。在这种情形
下改选国会,冒着将来被宣布违宪而改选无效的风险,反而治丝益棼
当然有人会说那声请大法官解释,问题是大法官做出一号解释平均要两年,
等解释出来,马王的任期也都到头了,远水就不了近火。
所以这时候解散国会,只有政治的算计和政治的效果,解决不了宪法冲突的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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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Uizmp:老李本身没有这个问题, 自然不用考虑220.128.190.162 10/03 09:52
2F:→ Uizmp:现在的宪法是为老李量身订做的220.128.190.162 10/03 09:53
3F:推 astr:那是看大法官冲不冲。某些人很引以为傲的499 1.161.70.199 10/03 09:59
4F:→ astr:半年就做出来了 1.161.70.199 10/03 09:59
5F:推 odinhung:至少比现在完全无解好吧... 49.219.4.196 10/03 16:01
6F:推 astr:现在的气氛很和平啊 XD 跟两颗子弹那时候比 1.161.105.179 10/03 17:41
7F:→ astr:人民根本是看好戏的心态 1.161.105.179 10/03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