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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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开除国会议长违宪?(原文作者:廖元豪)
时间Fri Sep 20 18:48:39 2013
【联合报╱廖元豪/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新北市)】 2013.09.19 04:04 am
近来的立法院长关说争议,部分人士批评为总统与政党「违宪」干预国会自律。
他们认为,政党藉由撤销党籍而免职立法院院长的作法,侵犯了国会自主与权力分
立原则。然而这种说法似稍嫌简化了。
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忽视仍然有效的大法官释字三三一号解释。在一九九三年,
大法官明确地表示,不分区立委或国代,「既系由所属政党依其得票比例分配名额
而当选,如丧失其所由选出之政党党员资格时,即失其当选之基础,自应丧失其中
央民意代表之资格,方符宪法增设此一制度之本旨」。不论个人是否喜欢这个解释,
在把它推翻之前,国民党撤销党籍,并使王金平院长同时丧失立委与院长身分的行
为,实在无法说成是「违宪」。
在政治实务上,各政党也都曾经用这样的手段来制裁不服从党纪,伤害政党形象的
不分区代表。一九九九年,国民党对参与「自肥延任」的国民大会议长苏南成,做
成开除党籍的制裁,苏南成同时丧失了国代与议长的身分。民进党曾以相同的手段,
开除坚持遵守议事规则不肯「亮票」的不分区立委邱彰。不久之前,台联也开除了
擅自签署会计法修正案的林世嘉。鲜少有人为这三位抱屈,更没有政党主张这是违宪。
「政党开除党籍」,正是大法官在不分区代表无法被「罢免」的情况下,建立另外一
种相当於罢免的机制。也是不分区代表在任期中,唯一的政治课责机制。如果没有
这种机制,那不分区代表胡作非为,却不受罢免的威胁,不负任何责任。这叫许多
在选区浴血奋战才能选上的区域立委情何以堪?我们不能因为以前不喜欢苏南成,而
现在许多人喜欢慈眉善目的王金平,就对制度持有不同的评价。
批评者举出欧陆的例子,说在德国或奥地利,政党比例代表的议员,基於「自由委任」
的法理,议员一旦选出,就是代表全国,而不是代表该政党。因此,即使丧失原有的
党籍,也不会因此丧失议员身分。然而欧洲国家少有「罢免」制度,议员一旦当选,原
选区选民或政党,都难以在任期中间「回收」其授权。所以将议员拟制为「代表全国民
意」,不会造成「区域代表」与「不分区代表」的落差。选民无论多麽不满,总之都必
须忍受到下一次选举。
但中华民国宪法明定罢免制度,原选区选民(而非全国选民)有权在期中回收其授权,
将代表罢免之。这或许也显示,我国宪法并不采欧洲那样绝对的「自由委任」。既然
区域代表可以被罢免,那藉由政党来控制不分区代表,只是让二者平衡而已。这也是
释字三三一号解释的脉络。
论者又说「国会自律」,总统不能干涉。但王金平院长涉及关说的行为,与立委或院长
的职权全然无关,怎能拿国会自律的保护伞来遮蔽?更何况不分区立委关说检察官,在
我国刚好没有其他机制可以追究法律或政治责任。既没刑责,又不适用公务员惩戒。甚
至也不像一般政务官有「上级」可以免职。除非有人真心相信,我们的立法院纪律委员
会,会对这种行为深入调查严厉制裁,并发挥功效。要不然,政党党纪,恐怕就是唯一
有可能制裁的课责机制了。
【2013/09/19 联合报】@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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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从林益世案到现在王金平涉嫌关说乙案
就我所见,仅有联合报一家媒体有将较多的篇幅放在民代关说问题上面
其他的,全部着重在政治斗争问题上,林益世案就拿这个反马说他提拔的人也怎样怎样
王金平案更热闹,宪法都搬出来了
.....政治人物这样讲还有道理,其他人也全部跟人家来这套,殊不可解
从林益世『选民服务』,到王金平涉嫌关说
再再都显示我国对於民代关说乙事根本规范密度低的可笑
但舆论上,甚至是法学教授的舆论上,都很少提到这点
我基本无法理解
........更无法理解怎麽砍个涉嫌关说的王金平连宪法都要垮了
很高兴又在联合报看到一样是法学教授的人提出跟小弟类似的论点
喔或许有人又要拿着我找给他的东西说,人家就国会自律啊?哪是没规范?
嘿嘿,国会自己出的包,希望国会自律,我看是会变成『自行修改法律』
别说我诬赖我们伟大的立委诸公,那会计法修正的前例就在眼前
照这种讲法,行政单位的贪腐也就靠政风就好了?行政自律啊?
此外,针对本案,现在大谈国会自律或种种所谓较合理处理方法的的,
似乎都忘记一点:
『你们讲东讲西都是基於这件事已经被特侦组公开的状况下』
『你们讲东讲西都是基於这件事已经被特侦组公开的状况下』
『你们讲东讲西都是基於这件事已经被特侦组公开的状况下』
如果没有公开,根据某些大谈通讯保障监察的人理论,那监听资料还得销毁或保持机密
请问你们如此深信的那些立委,凭什麽要自律?纪律委员会凭什麽要调查?
根本船过水无痕ok?
事情不公开,根本连让你们谈国会自律的机会都没有,没有由头又谈何自律
有由头(占领主席台瘫痪议事)立委都不自律了,何况没有由头
事实很简单就是这样
难道你们真的相信,特侦组一纸密件送往国会,
那些立委就会羞愧无地,自动开始调查王柯?
省省吧,事情都公开了他们尚且是那个嘴脸,何况机密送件,
甚至.....我彷佛还听到有人建议那监听资料应该..销毁?
太好了,死无对证,所有关说的风声都真的变成hearsay了,当立委的还自律个毛啊?
没准还要追究那风声的传出者,告他诽谤咧?
基本上,『希望监听情资所谓依法机密or销毁』跟『希望王柯关说的问题得到处理』
不管你是想哪种处理,就算是国会自律也好
如前所述,前後两个希望,在实际作用上都是会互相打架的
互相打架的时候你就该看看你讲这套法律大道理目的在哪里
那我想应该没有人认为公法学一堆学问是讲来容许民代关说司法的
讲法律请注意一下实际会产生的效果
没有程序正义的实质正义可能沦为个案恣意,这是常识
但所谓程序正义如果实行到最後是零鸭蛋一颗,根本没实质正义可言,那更是大笑话一则
喔对了,
听说还有人建议,如果马英九所谓要玩真的,就该用『立院党』突发决议发动调查等等
而不是如现在的动王金平党籍等等作为
.............我不知道什麽叫『立院党』啦,
也许是『立院党团』或『立院多数党』最新的缩写吧?
但不管怎样,搭配所谓纪律委员会主动调查的论述,
实际上应该是说想辄让纪律委员会委员对王柯发动调查,来满足所谓国会自律的外型吧
那好啊,跟前面一样的问题,要这样的动作,总得有理由吧?
那你理由要不要公布呢?不公布的话,凭啥突发动决议调查??
难道不会让人骂这是『莫须有』调查吗?
你要说人家司法游说总得举出个证据吧?
更有甚者,今天是特侦组开完记者会以後马英九才有实质的动作,包含撤销王金平党籍
换言之,现在状况的基础,如前所述,是因为特侦组公布了整件事情
如果今天这些已经被公开的事情都没有公开,
马英九猝然利用纪律委员会对王金平发难要调查
请问现在这样都叫政治斗争的话,那猝然发难那招算啥?
尤其如果一阵子以後发现猝然发难的情资还是来自检察机关的话,
......不就更刚刚好特务治国?
机密来突袭去的,只会让『处理王柯』的整件事变成更加的像个阴谋
或者用一个2000年以前国民党常见的东西叫做『黑函攻击』
这是现在批评马英九行为的人想要的处理方式?
说马英九现有的动作不对,批评的很用力,
结果建议的替代方法却是更不可行,更暗黑,甚至更罔顾现实?
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所以我才说,特侦组是在现有法制下选了一条最好的路
只要你认同王柯的事情必须有效的被处理,则实际已经被采取的方法就是唯一的方法
其他的,尤其比方说什麽立院党突发动决议的,都只会争议更大而已
尤其如果又主张那监听情资不能公布的话,
到时後发动这些动作,保证又是一场质疑程序正义的大口水战
当然,如果有人诚心就认为王柯这种事没啥大不了的,不处理也就罢了
自然就不会认同特侦组及马英九的行为,哼哼
BTW,有人似乎惊觉国会无法自律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sep/20/today-o5.htm
〈澄社评论〉总统不能自制 国会不能自律 作者:黄国昌
稍微内文节录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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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长涉嫌为长期交好的在野党党鞭关说司法案件,在任何有资格被称为尊奉民主
法治的国家都是一件丑闻,都无法为公民社会所接受。纵使在马英九既违宪又拙劣的
政治操作下,此争议得以暂时被置於次要的顺位,但若涉案的政客奢望可以乘乱脱身,
恐怕也是低估台湾公民的智慧。可悲的是,举着「权力分立」、「国会自律」的大旗
声讨行政权违宪滥权的国会,除了柯建铭立委承受不了内外交逼的压力,做出不具有
正式启动程序效力的「自请移送纪律委员会」政治动作外,到目前为止,没有看见任
何打算发动「国会自律」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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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终於发现了这可悲的事实了吗?
不客气的讲:需要到今天才发现吗?
更不客气的讲,如果特侦组没把这件事公布,连发现这可悲的事实机会都没有!
好,事已至此,我倒是想请问,面对人家就是不自律的现象
除了讲讲『国会如何应对、如何自处,台湾公民都睁大眼睛在看!』以外
还要怎样呢?就这样,看到2016?然後呢?
我猜,
然後大概就会有人开始想当初实际有针对这种『丑闻』采取动作的人了,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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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0.24.17
※ 编辑: roxinnccu 来自: 1.160.24.17 (09/20 19:24)
1F:推 Hartmann:大推,R大论点总是这麽精辟! 123.204.86.161 09/20 19:36
2F:推 allyours:只要程序 枉顾实质正义 那就万湖会议呀~ 123.194.198.9 09/20 21:22
3F:推 lostt:最近看这件事有同样的违和感:马英九违宪!122.117.108.198 09/21 00:12
4F:推 lostt:还没释宪的释宪案122.117.108.198 09/21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