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free (hifree)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情报] 王金平已经跨越宪政法治的红线
时间Fri Sep 20 14:16:01 2013
※ 引述《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之铭言:
: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铭言:
: : 所以前面在谈职权不起诉
: : 你後面跳针行政调查
: 我叫你看的是所谓行政调查的内容
: 内容就有关你所谓『职权不起诉』
: 等你看完再说
我前也说了检察机关对於国会议员没有行政调查权
更别提以此为由展开监听
有人好像视而不见喔
: : 不好意呢
: : 你好像也没引对法条喔
: : 还说不是硬凹
: (呵欠)
: 阁下讲了半天法律
: 结果正确的法律名称还是我告诉你的
: 阁下不会以为,我都知道正确的法律名称
: 你讲的那条我会没看到吧?
: 我只是拿一个更常见,经常被违反的纪律规定
: 提醒你根本从主席到立委全部经常性的无视那个纪律规定
: 藉此告诉你,这种自律规范,当笑话即可
: 再说了,一个去游说关说司法的事情,根本不该是自律的范围
: 那个根本应该给他一条刑事法律
: 自律是行使自己职权相关的行为可以放给他们自律,别人管就是干涉立委职权核心
: 请问一下立委职权何时包括去影响司法运作了
: 自律咧
啧啧
看来有人脸皮还真厚
立委关说本来就有法律规范
有人还要凹说没有
举出法条来还要扯什麽没实质效果
这人的脸皮还不是普通的厚
=======================
: 关说行政权本来就已经法律明文禁止了
^^^^^^^^^^^^^^^^^^^^^^^^^^^^^^^^^^^^^^^
(呵欠)哪一条法律明文禁止啊?刑事法吗?违反了有什麽实质效果?
真有法律,行政机关干嘛还要消极的搞个办法登录关说请托只为自保啊
直接录音录影往地检署送多好是吧?
=======================
立法委员行为法
第17条(司法案件受托游说之禁止)
立法委员不得受托对进行中之司法案件进行游说。
第28条(惩戒案之处分及停权期间之计算与效力)
立法院纪律委员会审议惩戒案,得按情节轻重提报院会决定为下列之处分:
一、口头道歉。
二、书面道歉。
三、停止出席院会四次至八次。
四、经出席院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得予停权三个月至半年。
前项停权期间之计算及效力范围如下:
一、停权期间自院会决定当日起算,不扣除休会及停会期间。
二、停权期间禁止进入议场及委员会会议室。
三、停权期间停发岁费及公费。
四、停权期间不得行使专属於立法委员之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 所以法官判案是看一个人纯洁不纯洁
: : 刻意忽略的是你吧
: : 起诉理由都给你了你还在硬凹什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211.234
1F:→ spammer:h大认为法官发监听许可给特侦组监听柯大委 61.230.199.228 09/20 14:18
2F:→ spammer:员也是违法的罗? 61.230.199.228 09/20 14:19
没违法啊
但是监听人员逾越监听票范围的监听违法
对於与监听目的无关的监听资料没有依法销毁反提供给第三人违法
依法应追究其刑责
3F:→ guare:恭喜, 你终於把法条名称搞对了 36.224.175.104 09/20 14:19
4F:→ spammer:这不是h大的风格,h大不应只看"一"条法条 61.230.199.228 09/20 14:39
5F:→ spammer:就断言违法,应该将其他相关的解释跟案例 61.230.199.228 09/20 14:39
6F:→ spammer:提出综合後,才会提出无法辩驳的违法结论 61.230.199.228 09/20 14:40
刑诉法的学者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http://nccuir.lib.nccu.edu.tw/retrieve/82121/104401.pdf
http://lawyer.get.com.tw/practice/decision/DPF/cm12.pdf
没有罪名关系的刑事监听资料没有证据能力
更别提移做行政调查之用
※ 编辑: hifree 来自: 111.240.211.234 (09/20 14:41)
7F:→ spammer:h大的结论应该漏了几个字跟多了几个字 61.230.199.228 09/20 14:47
8F:→ spammer:没有罪名关系的刑事监听资料没有"刑事诉讼 61.230.199.228 09/20 14:48
9F:→ spammer:"证据能力,可是h大引的文中并无明文说明 61.230.199.228 09/20 14:48
10F:→ spammer:不可用以行政调查之用,我想h大大概又只是 61.230.199.228 09/20 14:49
11F:→ spammer:一时的疏忽吧.. 61.230.199.228 09/20 14:49
不可以引做行政调查之用不是通保法第17条2项及第18条的明文规定吗
还要我讲几遍
12F:→ roxinnccu:对阿对阿,所以某人大概要说,就算听到 1.160.24.17 09/20 14:56
13F:→ roxinnccu:这件事,也是要通通掩盖下来对吧? 1.160.24.17 09/20 14:56
感情阁下没听过毒树果实理论?
※ 编辑: hifree 来自: 111.240.211.234 (09/20 14:58)
14F:→ roxinnccu:对不起喔,认真要讲毒树果实理论那是在 1.160.24.17 09/20 14:59
15F:→ roxinnccu:讲衍生证据的问题喔, 知道啥叫衍生证据 1.160.24.17 09/20 15:00
16F:→ roxinnccu:吗?你要讲的应该是证据使用禁止问题XD 1.160.24.17 09/20 15:00
17F:→ roxinnccu:然而,无论如何这都不是刑案,所以讲这 1.160.24.17 09/20 15:00
18F:→ roxinnccu:些,都是白讲的 1.160.24.17 09/20 15:00
19F:→ roxinnccu:如果可以是刑案的话,也都没这些问题了 1.160.24.17 09/20 15:01
20F:→ roxinnccu:所以我才说,那是法制甚至宪政空白 1.160.24.17 09/20 15:01
21F:→ roxinnccu:又,正确的用法是『敢情』,谢谢 1.160.24.17 09/20 15:01
22F:→ roxinnccu:喔当然了,也许有人根本不想处理这种问 1.160.24.17 09/20 15:03
23F:→ roxinnccu:题,那大概对那些人来说法制不是空白 1.160.24.17 09/20 15:03
通保法第 17 条第2项规定,通讯监察所得资料全部与监察目的无关者,执行机
关应即报请检察官、依职权核发通讯监察书之法官或综理国家情报工作机关首长许可後
销毁之。
通保法第 18 条规定 依本法监察通讯所得资料,不得提供与其他机关 (构) 、团体
或个人。但符合第五条或第七条之监察目的或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25F:→ roxinnccu:此外,我想特侦组完全知道通保法的规定 1.160.24.17 09/20 15:10
所以通保法哪里允许监听资料可以移作行政调查之用了?
说来听听
26F:→ roxinnccu:但这种事就是不能压下来,如此而已 1.160.24.17 09/20 15:11
27F:→ roxinnccu:当然也许有些人不知目的觉得这种事 1.160.24.17 09/20 15:11
28F:→ roxinnccu:应该要压下来,才是他们美好民主宪政实 1.160.24.17 09/20 15:11
29F:→ roxinnccu:实践的结果 1.160.24.17 09/20 15:12
30F:→ roxinnccu:压下来然後国会又可以自律,肯定更美好 1.160.24.17 09/20 15:12
31F:→ roxinnccu:(呵欠)你想问的我全部都回答过了 1.160.24.17 09/20 15:12
32F:→ roxinnccu:再讲还不是那些,价值、目的观不同而已 1.160.24.17 09/20 15:13
33F:→ roxinnccu:有些人大概认为讲程序的目的是要隐藏 1.160.24.17 09/20 15:13
34F:→ roxinnccu:王金平一干人等的行为,我嗤之以鼻 1.160.24.17 09/20 15:13
第 27 条 公务员或曾任公务员之人因职务知悉或持有依本法或其他法律之规定监察
通讯所得应秘密之资料,而无故泄漏或交付之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8 条 非公务员因职务或业务知悉或持有依本法或其他法律之规定监察通讯所得
应秘密之资料,而无故泄漏或交付之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
台币二万元以下罚金。
35F:→ roxinnccu:很高兴特侦组并没把事情压下来 1.160.24.17 09/20 15:13
36F:→ roxinnccu:不然恐怕连有人很喜欢的国会自律都省了 1.160.24.17 09/20 15:13
37F:→ roxinnccu:就没案没事情,自律啥劲 1.160.24.17 09/20 15:14
那检察总长就等着被起诉吧
38F:→ roxinnccu:唷,这边就找对法律了耶,那请问L: 1.160.24.17 09/20 15:15
40F:→ roxinnccu:那是怎回事? 1.160.24.17 09/20 15:15
还跳针?
=================================
: : (呵欠)哪一条法律明文禁止啊?违反了有什麽实质效果?
==================================
立法委员行为法
第17条(司法案件受托游说之禁止)
立法委员不得受托对进行中之司法案件进行游说。
第28条(惩戒案之处分及停权期间之计算与效力)
立法院纪律委员会审议惩戒案,得按情节轻重提报院会决定为下列之处分:
一、口头道歉。
二、书面道歉。
三、停止出席院会四次至八次。
四、经出席院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得予停权三个月至半年。
※ 编辑: hifree 来自: 111.240.211.234 (09/20 15:16)
41F:→ roxinnccu:(呵欠)法条中有『无故』字眼,有得争 1.160.24.17 09/20 15:16
44F:→ roxinnccu:贴再多遍也改变不了某人根本报错 1.160.24.17 09/20 15:17
45F:→ roxinnccu:法律的事实XD 1.160.24.17 09/20 15:17
没有什麽好争的
第 18 条 依本法监察通讯所得资料,不得提供与其他机关 (构) 、团体或个人。但
符合第五条或第七条之监察目的或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第 18 条 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只有三种情况可以提供给他人
可惜本案无此情形
46F:→ roxinnccu:(冷笑)该处理的法制空白状况下讨论所 1.160.24.17 09/20 15:21
47F:→ roxinnccu:谓无此情形,基本就是见树不见林 1.160.24.17 09/20 15:21
48F:→ roxinnccu:当然,要不要认为事情该处理是个人自由 1.160.24.17 09/20 15:22
见树不见林的是你吧
通保法的制定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民依宪法享有的秘密通讯权
结果你居然为了一个关说案要毁坏一个好不容建立起来的民主法治
更别提对於已有的禁止关说法制视而不见
还有什麽资格谈法治呢?
49F:→ roxinnccu:看看我们立委会计法修正的速度,现在却 1.160.24.17 09/20 15:24
50F:→ roxinnccu:对此事全站在王金平一方,大抵立委都认 1.160.24.17 09/20 15:24
51F:→ roxinnccu:为关说司法的事情不甚严重吧? 1.160.24.17 09/20 15:24
52F:→ roxinnccu:我大概也能理解立委为啥这样认为 1.160.24.17 09/20 15:25
53F:→ roxinnccu:但其他人,我就不解了 1.160.24.17 09/20 15:25
所以立法院的问题要检察官插手?
这是什麽逻辑?
我看不懂?
54F:→ roxinnccu:他有插手吗?不是说交国会自律? 1.160.24.17 09/20 15:28
55F:→ roxinnccu:特侦组好像只是公布王柯间对话,然後马 1.160.24.17 09/20 15:29
56F:→ roxinnccu:英九因此发炉而已 1.160.24.17 09/20 15:29
57F:→ roxinnccu:还有,什麽叫做『为了一个关说案』啊? 1.160.24.17 09/20 15:29
58F:→ roxinnccu:你是觉得关说很不严重是不是? 1.160.24.17 09/20 15:29
严重啊
但是那是政治问题
应由政治解决
但是检察官违反通保法禁止行政调查监听的问题可就不只是单纯的政治问题
而是司法问题
涉及渎职罪了
59F:→ roxinnccu:已有的禁止关说法制?没无视啊 1.160.24.17 09/20 15:30
60F:→ roxinnccu:特侦组说要国会自律啊XD 他们也只能这 1.160.24.17 09/20 15:30
61F:→ roxinnccu:样说吧 1.160.24.17 09/20 15:30
62F:→ roxinnccu:想一下实际世界会发生啥事好吗? 1.160.24.17 09/20 15:31
63F:→ roxinnccu:如果都照了某些人建议资料销毁机密的话 1.160.24.17 09/20 15:31
64F:→ roxinnccu:那要不是曾勇夫移送的理由要打马赛克 1.160.24.17 09/20 15:32
65F:→ roxinnccu:+送立院的资料也得机密(然後保证被无视 1.160.24.17 09/20 15:32
66F:→ roxinnccu:就是根本特侦组连曾勇夫等都不移送(因 1.160.24.17 09/20 15:32
67F:→ roxinnccu:为有人说不能当行政调查证据嘛XD) 1.160.24.17 09/20 15:33
法律订在那里了
检察官可以不遵守吗?
亏有人还讲究司法公正
怎麽对於检察官的严重违法泄密行为视而不见呢?
68F:→ roxinnccu:然後一件偌大的事船过水无痕,也不用谈 1.160.24.17 09/20 15:33
69F:→ roxinnccu:什麽政治效应了 1.160.24.17 09/20 15:33
70F:→ roxinnccu:尊驾莫非以为,这事不公开,会有什麽政 1.160.24.17 09/20 15:33
71F:→ roxinnccu:治问题政治解决可言? 1.160.24.17 09/20 15:33
72F:→ roxinnccu:你现在在这边大谈不就是因为事件公开了? 1.160.24.17 09/20 15:34
73F:→ roxinnccu:不然你还有什麽主意可以让这严重的事被 1.160.24.17 09/20 15:34
74F:→ roxinnccu:所谓政治解决,但东西都不公开的方法? 1.160.24.17 09/20 15:34
75F:→ roxinnccu:真的曾勇夫移送理由也机密,移送国会也 1.160.24.17 09/20 15:34
76F:→ roxinnccu:机密,然後你期待得到跟现在一样的 1.160.24.17 09/20 15:35
77F:→ roxinnccu:讨论密度吗?你真的这麽认为吗? 1.160.24.17 09/20 15:35
执法的人自己都不遵守法律了
还要人相信法律?
你以为美国辛普森案的无罪判决是怎麽来的
78F:→ roxinnccu:..我讲的是义务冲突问题,前面就讲过了 1.160.24.17 09/20 15:36
79F:→ roxinnccu:既然是严重的司法关说事件,特侦组知道 1.160.24.17 09/20 15:36
80F:→ roxinnccu:了就不能压下来,又不能起诉(没刑事罪 1.160.24.17 09/20 15:36
81F:→ roxinnccu:那现下的方法就是唯一的方法 1.160.24.17 09/20 15:36
82F:→ roxinnccu:除非你要说,为了所谓的司法公正,特侦 1.160.24.17 09/20 15:37
83F:→ roxinnccu:组应该把一件「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事 1.160.24.17 09/20 15:37
84F:→ roxinnccu:给压下来,这样目的跟手段冲突的东西我 1.160.24.17 09/20 15:37
85F:→ roxinnccu:没办法认可。 1.160.24.17 09/20 15:37
义务冲突在哪里?
法源依据?
我只看到通保法的明文限制
86F:→ roxinnccu:『辛森』是谁啊? 1.160.24.17 09/20 15:38
87F:→ roxinnccu:当王金平律师,为王金平辩护的一方当然 1.160.24.17 09/20 15:38
88F:→ roxinnccu:可以咬死所谓违法问题,评论者大可不必 1.160.24.17 09/20 15:38
89F:→ roxinnccu:(呵欠)就跟你讲法制空白了 1.160.24.17 09/20 15:39
法制哪来的空白?
又要跳针了吗?
立法委员行为法
第17条(司法案件受托游说之禁止)
立法委员不得受托对进行中之司法案件进行游说。
第28条(惩戒案之处分及停权期间之计算与效力)
立法院纪律委员会审议惩戒案,得按情节轻重提报院会决定为下列之处分:
一、口头道歉。
二、书面道歉。
三、停止出席院会四次至八次。
四、经出席院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得予停权三个月至半年。
※ 编辑: hifree 来自: 111.240.211.234 (09/20 15:41)
90F:→ roxinnccu:空白,所以就要压下王柯间的事吗? 1.160.24.17 09/20 15:39
91F:→ roxinnccu:对王金平一方的人来说或许这就是答案 1.160.24.17 09/20 15:40
92F:→ roxinnccu:作为旁观者,我说这是笑话 1.160.24.17 09/20 15:40
93F:→ roxinnccu:拿出修正会计法的豪气,马上就可以让 1.160.24.17 09/20 15:40
94F:→ roxinnccu:这件事连所谓违法都称不上 1.160.24.17 09/20 15:40
95F:→ roxinnccu:那请问为什麽对关说这件事,立委也罢, 1.160.24.17 09/20 15:40
96F:→ roxinnccu:连其他人都没有修法的豪气呢? 1.160.24.17 09/20 15:40
97F:→ roxinnccu:老话:公法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容忍王柯 1.160.24.17 09/20 15:41
98F:→ roxinnccu:那种行为吗? 1.160.24.17 09/20 15:41
99F:→ roxinnccu:think about it. 1.160.24.17 09/20 15:41
100F:→ roxinnccu:(冷笑)只有这种笑话自律规范,摆明 1.160.24.17 09/20 15:41
101F:→ roxinnccu:立委自己连占主席台的规范都不遵守时 1.160.24.17 09/20 15:42
102F:→ roxinnccu:那就是空白 1.160.24.17 09/20 15:42
103F:→ roxinnccu:立委就是那德行,你有什麽办法逼他们让 1.160.24.17 09/20 15:42
104F:→ roxinnccu:纪律规范成为不是具文? 1.160.24.17 09/20 15:42
105F:→ roxinnccu:或更细一点讲,你贴这规定贴的很爽 1.160.24.17 09/20 15:43
106F:→ roxinnccu:资料虽然是我帮你找来的看你用我也高兴 1.160.24.17 09/20 15:43
107F:→ roxinnccu:但请想一个问题: 1.160.24.17 09/20 15:43
108F:→ roxinnccu:『这事情没公开的话,这条会被用吗』? 1.160.24.17 09/20 15:44
109F:→ roxinnccu:在我看来,主张事情不能被公开又主张 1.160.24.17 09/20 15:44
110F:→ roxinnccu:说国会要因此自律的,根本是互相打架 1.160.24.17 09/20 15:44
111F:→ roxinnccu:摆在眼前的事实也很清楚,就公开了 1.160.24.17 09/20 15:44
112F:→ roxinnccu:立委的态度也是这样,遑论不公开 1.160.24.17 09/20 15:44
113F:→ roxinnccu:那我要是帮特侦组辩护的律师我还可以讲 1.160.24.17 09/20 15:45
114F:→ roxinnccu:对啊,你有规定要自律嘛,难道你们自律 1.160.24.17 09/20 15:45
115F:→ roxinnccu:的原因不能被外界知道吗?所以我公开了 1.160.24.17 09/20 15:45
116F:→ roxinnccu:谢谢指教 1.160.24.17 09/20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