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情报] 王金平已经跨越宪政法治的红线
时间Fri Sep 20 11:32:58 2013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铭言:
: ※ 引述《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之铭言:
: : 请问什麽叫『所拟』?是『所以你』最新的缩写方式吗?
: : 那後面要不要比照英文缩写的方式打个黑点呀?
: 所以你对认罪协商制度到底有什麽意见啊
: 请回答
刑事诉讼成本很高,诉讼经济使然
有没有讲过还要再问一遍的八卦?
: : ---------纯属空话,刑责在哪?
: : ---------哪边规定了『单纯关说不收钱者』的法律责任?
: : 或者精确的说,哪边规定了民代关说的责任?
: : 貌似第11条还明写着『民意代表以外...』blabla,哈哈
: 所以你的意思是有刑责规范才叫法律
: 行政罚不叫法律?
: 再凹吗?
噗XD 没有效果的法律通常我们叫『训示规定』
什麽意思,就是打官司大概最好不要拿出来说事的东西
阁下要很在乎这种东西,您的自由
此外,我问的问题还是一样
你说『关说行政官有法律明文禁止』,然後举两部法律
但事实上就算有也是训示规定
你举的其中一部法律其中有一条还写着『民意代表除外』
不知道您作何解释?
或者整体的这样问好了:
您举了两部法律,说这是『关说行政官已有法律明文禁止』
请问是那两部法律的具体哪些条文,怎麽明文,具体怎麽适用,适用完会有啥结果啊?
请针对『关说行政官』这个您提到的行为具体申明~
: : 没啥啊,你提到谁别有用心,我造样造句而已
: 别鹦鹉学学语好吗?
就你讲得,可以质疑别人用心,别人不行?
官威这麽大呀?
: : 对对对,我们都相信特侦组一定是用超低温的冷气逼供出一堆传闻证据的XD
: : ^^^^^^^^^^^^^^^^^^^^^^^^^^^^^^^^^^^^^^^^^^^^^^^^^^^^^^^^^^^^^^
: : ^^^^^^^^^^^^^^^^^^^^^^^^^^^^^^^^^^
: 所以你说曾勇夫涉为立委关说的证据在哪啊?
: 王金平的通联记录对象是曾勇夫而不是陈守煌喔
(呵欠)特侦组移送报告有几十页,自己去看,都公开找的到的资料
: : (冷笑)
: : 如前标记部分所述:
: : 什麽时候『听个报告』也叫做关说啦?
: : 等找到除了『合理怀疑』以外的东西证明马英九指挥特侦组这麽做了,再来讲这些吧
: 请正面回答问题
: 上级检察对於下级检察官办案的关切
: 算不算关说
: http://0rz.tw/GEki2
: 不要顾左右而言他
我前面就讲过你拉出来这个报导叫做关说
有没有讲过还要再讲一遍的八卦?
至於你要说马英九在这案中有这样的行为,请拿出证据跟论理来
从头到尾你就一句『听报告』,然後似乎有意无意的跟这报导的行为相连结
....可以连结的关键在哪?
又,如果您认为上面那个叫关说,请问『关心的希望不上诉』又算啥呢?
: : 把刑事跟民事搞在一起还真是法学独获而创见的理论啊!大家快来看!
: 科科
: 什麽时候不告不理变成刑事诉讼的专属啦?
: 这不是司法权的特性吗?
什麽时候讨论刑事司法用的东西可以拿去跟民事诉讼相提并论啦?
找个教授来验验你理论的正当性可以吗?
再者,提到不告不理的原因很简单
有办法关说的检察官不起诉,则独立的司法权连行使都不用行使
也就是说,就算真的有犯罪,检察官不起诉也是没办法的
如果有诉讼经济或不起诉处分原因当理由还有话讲
但如果有这样的原因大概也不用去关说了
总之,如果要说『关说检察官不算影响司法独立』,
我倒是很想看看会认同这句话的民调有几趴XD
: : 话都是你在说的,貌似我都没这麽说喔XDD
: 所以你对检察关在法庭上扮演原告攻击而非司法听讼的脚色有意见吗
(冷笑)
我现在应该是提第三遍了:『客观性义务跟不起诉处分实质确定力』
我不知道这两样东西对阁下有什麽意义
如果阁下对这两件事没有什麽感觉的话,那我可以体谅你从开始到现在所有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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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0.24.17
※ 编辑: roxinnccu 来自: 1.160.24.17 (09/2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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