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nlee543 (..)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心得] 准备迎接周三的台湾政治911事件
时间Sat Sep 14 21:10:18 2013
※ 引述《guare (瓜籽)》之铭言:
先推你这篇文章。虽然我们的结局不同,但至少有在针对事情讨论,
而不是无穷回圈的鬼扯。
: 我认为这件事情可以分三个层面来看:关说本身,特侦组的处理,马英九的处理。
: 先谈关说本身:
: 国会议长替司法个案关说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对司法独立的破坏极为严重,只有下台一条
: 路,没有第二句话好说。
关切、关心、关说、不当关说,的确很多时候只是一线之隔。
之前有人提到「行政院及所属机关机构请托关说登录查察作业」第三点规定,
「本要点所称请托关说,指不循法定程序,为本人或他人对前点之规范
对象提出请求,且该请求有违反法令、营业规章或契约之虞者。」
我知道这个名称写的是行政院。不过这里要看的是对法律的通则,对关说的定义。
这里指的关说,必须是"不循法定程序"+"违反法令"。
换句话说,
循法定程序+不违反法令,可以关说
不循法定程序(规范不完备)+不违反法令,可以关说。
现今王院长的情况可能类似第二种,对於检察官不应滥权上诉的处理,
没有依循法定程序,而是自己打电话去处理。
但是也不能说他违反法令,至少是无法可管,所以才移送监察院。
如果违反法令,请国家机关用法律办立法院长,而不是利用政党的考纪会。
好,我们都知道立法院长有打电话给柯案相关人士。
有人认为这就是最严重的不当关说,应该用最严重的惩处。
有人认为立法曾决议检察官不该滥权上诉,柯案已更一审无罪判决,
而即使有罪刑度也不高(罚金18万),
当今移送此案的堂堂检察总长大人,自己的澎湖县长一案就乱搞了一次。
因此,有人认为即使是关说,也有合於情理的地方,不至於要撤销党籍。
第一种人认为,不管怎样,立法院长关切个案就是不对。
第二种人认为,就算有争议、不恰当,也要依情节轻重而处置。
依通案原则去要求个案应该怎麽处理,合於情理。
至少不是像林益世那样的拿钱办事。
尤其"对司法独立的破坏极为严重"这句话,第二种人会认为,
总统自己的案件都可以找人去关说,包括特别费跟回任政大教授案,
结果这位总统还不是当的好好的。更让人觉得"对司法独立的破坏极为严重"这句话
也不过就是个工具而已,初一十五不一样。
或许某部份有你说的颜色问题。反正反马的自然会挺王。
但是你也不能忽视总统发动此案的不正当性也使国民党自己人不满。
例如连胜文曾说"匈奴不灭,何以家为",这里的匈奴是指民进党扁政府。
但他对此案也不认同马英九的做法。
如果这些国民党菁英只是官官相护,但连民调也让马英九跌至11%。
认为撤销王金平处分太重,67%
刚好,19%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8160773.shtml
民进党支持度可没有到67%,国民党支持度也不只19%。
不能说这完全是政党倾向在作崇。
希望你(你们)能重视这一点。
以上是对关说现况的描述。
: 有人主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关说,他版甚至有人不断反覆法院没有判有罪就不算关说
: 当然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这样讲,不过有件事实得搞清处:特侦组针对关说已经结案,因
: 查无金钱上的对价关系不起诉处分。所以除非有新事证,否则永远不会有法院判王柯有罪
: 如果有人主张法律是最高的道德标准,只要不违法,关说无妨,那也是他的言论自由。
: 然而我们判断事实并不一定完全仰赖法院裁判,monopoliest提出盖棉被纯聊天的例子很
: 好,然而还不如拿出着名的实际案例:吴育昇和王世坚。他们和女生上摩铁并没有被拍到
: 光着身体做出抽插的动作,然而实际上发生甚麽事情?大家也不是三岁小孩,自然能够想
: 像得到。有意思的是两人事後反应,吴育昇开记者会道歉,承认对不起太太,依照ronlee
: 的标准这就是通奸了。王世坚说他只是和对方讨论选举策略,依照ronlee543的标准这很
: 显然就是罪证不足了。不过这并无法阻止我们对吴和王做出判断,支持绿的就不断讲薇格
: 昇,蓝的就开房坚开房坚地调侃。
: 总之,最後这还是颜色问题。
: 现在讲特侦组的部分:
: 我觉得唯一有争议的是跟总统报告这个动作,照理说跟行政院长报告是比较符合层级。然
: 而事情牵涉到立法院长,基於立法监督行政这个关系,报告行政院长也有疑虑。所以我说
: 这动作有争议,但不能算错,因为没有完美的作法,也无先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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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侦组的做法这方面,你也用了这种句型。顿时让我笑了一下。
"有争议,但不能算错"?
很多人认为王金平的做法就是有争议,但不至於要撤销党籍。
不管是盖棉被纯聊天的例子,还是吴育昇去旅馆的例子,
都不能正确的比拟本案。
本案不只是单纯的有没有做,还有做了之後该负什麽结果。
上旅馆有抽插的动作就是通奸。通奸就是有罪。
但是王金平打电话给柯案相关人士,难道要说,打电话就是不对,
还是关心个案就是不对?关心这个个案是使用"检察官不应滥权上诉"的通则,
就算有争议,能说这样百分之百不对吗?"通奸"是法有明文规定,不对就是不对
但是本案则另外还有 检察官不应滥权上诉 的争点在那边。
换个方式讲,
为什麽要通奸?为了爽。
=> 爽不构成通奸合理。
为什麽要关心柯案?为了 检察官不应滥权上诉。
=> 这却可以使关说(关切)某程度上站的住脚。
特侦组可以在跟行政院长报告後,将立法院长移送监察院。
监听内容可一并移送,但却不必公开。因为那不是人家坦白跟你报告的笔录,
是你去偷听来的。没有判决前,不应公布。侵犯私人隐私,这是特侦组最大的问题。
监听内容移送监察院也有证据力,急着公布,正好落实政争之名。
特侦组违法乱纪。
: 最後看看马英九的处理:
: 这很简单就是政治处理,他唯一能选的就是明还是暗。明的处理就是现在这样搞,暗的就
: 叫王自己辞。老实说这也不是不可能,线在王拒绝辞职可能也是因为拉不下脸,如果暗的
: 跟他讲还是有机会劝得动他。
: 有人说马是未审先判,这根本胡扯。所谓的判,就是会要有後续处置了,打入大牢或者拖
: 出去斩了。马比较像是开记者会指控,名嘴天天做这档事,立委议员也每星期指控这个弊
: 案那个弊案。哪一件事先有法院判决?当然没有。'名嘴和政治人物抓着一鳞半爪就打下
: 去,会不会真有事情还是得靠後续处理。
所谓的"罪"、"判决"、"违法",有时候是指实质上的国家法律,
有时候只是一个比喻,说法。
有人指控吕秀莲打了嘿嘿嘿电话,她说她没打,你们未审先判。
难道有人会说,法律没有判决,所以不叫未审先判?
他说王金平不适任院长,就是未审先判。
然後藉由考纪会,撤销王金平党籍,使用其丧失院长地位,紊乱宪政体制。
: 马比较特别的地方是,他身兼党主席,所以他的指控可以交由考纪会处理。这使他比名嘴
: 功能多些,可以具有检察官的功能,只不过一个是国家个是党内的处置。
当然,依据现行制度,国民党有权做这样的处置。
但仍有很多漏洞。依现况来看,法官判假处份,
现成不就一个僵局在那边?
: 有个制度上的问题到是值得讨论,就是不分区立委是否能够经由失去党籍丧失席位。前面
: 一些讨论提到德国的制度,我好奇去查了一下德国的法律规定,他们的不分区名单是各邦
: 提出的叫做Landeslist, 的确也有规定失去资格和递补的条文,但是失去资格的原因有死
: 亡、辞职、另有任务等,其中一个叫做丧失Wahlbarkeit, 我无法确定这跟失去党籍有关
: 然而台湾有台湾的法律,否则林世嘉和邱彰不会丧失立委资格。所以总归一句这还是颜色
: 问题,如同ronlee543前面说过的,林世嘉被开除不像王金平这一案引起那麽大的争议。
: 这种说词真的见多了,比如说台南铁路东移不像苗栗大埔这样引起那麽大争议,不是吗?
是啊。争议一样吗?
: 不可否认有些人反大埔也反台南铁路东移,比如说政大某位教授。至於清大某位着名的学
: 生,我知道他反大埔,但是从没有看到他反台南铁路东移的言论和行动。
: 依我看来,他不过就是在累积未来从政的履历罢了!这不是未审先判,而是我的判断自由
: 和言论自由。
: 我没瞎,我也看得见。
每个人都有他的判断自由没错,那就把规则定好。
不然一个立法院长关说案,却让总统自己民调下降,
连同党都很有意见,这不是很本末倒置吗。
然後再来怪说都是在野党在搞鬼,不就是俗话说的爱牵拖。
未来也确实无法避免总统的滥权。
考纪会就可以决定不分区立委、甚至立法院长的去留,
合理吗?所以不管是宪法或是立法院的相关法律,改的好一点,大家比较没意见。
至少让护航的(挺王)越护越黑,正义的总统护得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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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30.74
1F:→ roxinnccu:...所谓特别费关说的事,好像比这次 1.160.26.12 09/14 21:11
2F:→ roxinnccu:还更不明确 1.160.26.12 09/14 21:11
3F:→ roxinnccu:至於马英九回政大的事,主要在校内 1.160.26.12 09/14 21:11
4F:→ roxinnccu:运作听说是一位苏姓跟一位法姓人士 1.160.26.12 09/14 21:12
5F:→ roxinnccu:请问您在指控这两位帮马英九关说吗? 1.160.26.12 09/14 21:12
6F:→ roxinnccu:此外,民调有意义的话,现在总统姓蔡 1.160.26.12 09/14 21:12
7F:→ roxinnccu:至於一个党要怎麽订定他对党员的标准, 1.160.26.12 09/14 21:15
8F:→ roxinnccu:是要用一个行政规则一类的东西当标准吗? 1.160.26.12 09/14 21:15
9F:→ roxinnccu:那假设一个执政党要favour自己党内的 1.160.26.12 09/14 21:16
10F:→ roxinnccu:人士关说大业的话,似乎很方便 1.160.26.12 09/14 21:16
11F:→ ronlee543:您的意思是现在宪政制度运作良好? 61.228.30.74 09/14 21:17
12F:→ ronlee543:都不需修改? 61.228.30.74 09/14 21:17
13F:→ ronlee543:现在也很方便啊.考纪会若不处理,能奈何 61.228.30.74 09/14 21:18
14F:→ roxinnccu:我的意思我想我的文字写得很清楚 1.160.26.12 09/14 21:19
15F:→ ronlee543:现在的情况,政党都可以favour自己的关说 61.228.30.74 09/14 21:19
16F:→ roxinnccu:大可不用自己想话塞到我嘴里对吧? 1.160.26.12 09/14 21:19
17F:→ roxinnccu:而您的见解正在帮忙他们更favour不是? 1.160.26.12 09/14 21:19
18F:→ roxinnccu:我们对高阶政治人物行为的要求就降? 1.160.26.12 09/14 21:19
19F:→ roxinnccu:现在宪政制度当然称不上良好,04年是那 1.160.26.12 09/14 21:20
20F:→ roxinnccu:样,2013年既然宪政没啥大变动,那.... 1.160.26.12 09/14 21:20
21F:→ roxinnccu:修改?可以啊,不过『总统几近无制衡』 1.160.26.12 09/14 21:21
22F:→ roxinnccu:跟『检察系统超级独立』的问题好像 1.160.26.12 09/14 21:22
23F:→ roxinnccu:也不是2013年才出现的不是? 1.160.26.12 09/14 21:22
24F:→ roxinnccu:总统兼党主席,有宪政互动以外的权力 1.160.26.12 09/14 21:22
25F:→ roxinnccu:去动跟自己同党的立法委员,也不是马英 1.160.26.12 09/14 21:22
26F:→ roxinnccu:九独获而创见的办法不是? 1.160.26.12 09/14 21:23
27F:→ roxinnccu:至於所谓考纪会不处理能奈何... 1.160.26.12 09/14 21:27
28F:→ roxinnccu:所以现在『会处理』的党主席要被轰, 1.160.26.12 09/14 21:28
29F:→ roxinnccu:这样对吗? 1.160.26.12 09/14 21:28
我不知道我的修改现行规则的见解,如何会让政党更favour自己的关说。
考纪会由何人组成?有何任何资格?不就是党主席自己任命的?
不就是总统同时操控行政与立法?这样没有宪政问题吗?这样对吗?
所以所谓的考纪会『会处理』,难以避免总统藉考纪会做政治斗争。
如果让同党立委来决定,所谓的"国会自主",应该正当性比较大。
虽然也有可能立委护立委,不过国会自主不就是这样。
不分区立委可以藉撤销党籍,使不分区立委丧失资格。
那选区立委呢?如果选区立委不能因撤销党籍,使立委资格丧失,
选区立委不就可以无法无天的乱搞?
但如果我们能接受选区立委是这样的游戏规则,
没办理不把同样的游戏规则用在不分区立委上面。
至於「总统兼党主席,有宪政互动以外的权力去动跟自己同党的立法委员,
也不是马英九独获而创见的办法不是?」
似乎有一种"你怎样,所以我也要怎样"的逻辑在里面。
但是这时候讲这个,我不知道意义在哪里。
讨论未来要怎麽修改,不是在定谁的罪,而是在说怎麽改比较好。
所以唯一要问的就是,现行制度有没有问题?改一改会不会比较好?
像现在法院假处份判在那边,不是就形成一个现成的僵局了吗。
所以你说"有权力去动同党的立法委员不是马英九独创"
似乎真的意义不大。
假设未来国民党抗告失败,王金平继续当院长。
此僵局如何解?
不要说什麽颜色不颜色,我只想请教各位前辈,
这个僵局怎麽解?
※ 编辑: ronlee543 来自: 61.228.30.74 (09/14 22:21)
30F:→ roxinnccu:怎样的制度都抵不过想恶用的人 1.160.26.12 09/14 22:24
31F:→ roxinnccu:很简单就是这样 1.160.26.12 09/14 22:24
32F:→ roxinnccu:没啥僵局,被定的状态是怎样就怎样 1.160.26.12 09/14 22:24
33F:→ roxinnccu:顶多王跟马不说话而已,关我等何事 1.160.26.12 09/14 22:24
34F:→ roxinnccu:至於一个党的内部考纪会要怎麽组织, 1.160.26.12 09/14 22:24
35F:→ roxinnccu:不关外人的事 1.160.26.12 09/14 22:24
36F:→ roxinnccu:政治斗争?人家名面上的理由可不是这个 1.160.26.12 09/14 22:25
37F:→ roxinnccu:您要这样解读只是您个人自由 1.160.26.12 09/14 22:25
38F:→ roxinnccu:此外,区域立委跟不分区原本就不一样 1.160.26.12 09/14 22:26
39F:→ roxinnccu:我政党票投给国民党,但我不喜欢王金平 1.160.26.12 09/14 22:26
40F:→ roxinnccu:请问外人要怎麽解释王金平有从我这边 1.160.26.12 09/14 22:26
41F:→ roxinnccu:取得跟赖士葆一样的民意基础? 1.160.26.12 09/14 22:27
42F:→ roxinnccu:不一样就是不一样,谢谢 1.160.26.12 09/14 22:27
43F:→ roxinnccu:至於你说什麽总统兼党主席反权力分立等 1.160.26.12 09/14 22:29
44F:→ roxinnccu:然後希望修改制度,那简单,规定总统 1.160.26.12 09/14 22:29
45F:→ roxinnccu:不得兼自己党党主席收工了有啥困难 1.160.26.12 09/14 22:29
46F:→ roxinnccu:但从1996年看到2013年,请您评估一下这 1.160.26.12 09/14 22:30
47F:→ roxinnccu:样的宪法规定在立法院通过的可能性 1.160.26.12 09/14 22:30
48F:→ roxinnccu:马英九自己原本就不想当党主席的,最後 1.160.26.12 09/14 22:30
49F:→ roxinnccu:顶着被骂虎烂的嫌疑还是去兼主席了 1.160.26.12 09/14 22:30
50F:→ roxinnccu:多少说明现实是啥 1.160.26.12 09/14 22:31
51F:→ roxinnccu:国会自主不就是这样? 1.160.26.12 09/14 22:32
52F:→ roxinnccu:请回顾之前会计法修正时的新闻 1.160.26.12 09/14 22:32
53F:→ roxinnccu:那时马英九有没有被烧到呢?有 1.160.26.12 09/14 22:32
54F:→ roxinnccu:不就自主?烧到马英九点解? 1.160.26.12 09/14 22:32
55F:→ roxinnccu:台北市议员更不关总统的事了吧,那请问 1.160.26.12 09/14 22:33
56F:→ roxinnccu:赖素如包的时候有没有人轰马英九呢? 1.160.26.12 09/14 22:33
57F:→ roxinnccu:我看,好像一般人民轰政治人物的标准, 1.160.26.12 09/14 22:33
58F:→ roxinnccu:不但跨五权,还跨地方自治阶级呢 1.160.26.12 09/14 22:34
59F:→ roxinnccu:更正下,『总统兼党主席反权力..』那是 1.160.26.12 09/14 22:37
60F:→ roxinnccu:我说的。不过,应该跟您想讲的东西有点 1.160.26.12 09/14 22:37
61F:→ roxinnccu:符合吧?您要问未来怎修,我也讲了 1.160.26.12 09/14 22:37
62F:→ roxinnccu:我只是提醒您,往回看快20年的宪政实践 1.160.26.12 09/14 22:38
63F:→ roxinnccu:请考量一下其可能性而已 1.160.26.12 09/14 22:38
64F:→ roxinnccu:修考纪会规定这个没甚意义 1.160.26.12 09/14 22:39
65F:→ roxinnccu:立委不爽的话可以退党就收工了 1.160.26.12 09/14 22:39
66F:→ yoshilin:新闻看起来都挺王111.248.185.113 09/15 05:43
67F:→ yoshilin:但一般对记者的评语...111.248.185.113 09/15 0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