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are (瓜籽)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心得] 准备迎接周三的台湾政治911事件
时间Sat Sep 14 19:19:52 2013
我认为这件事情可以分三个层面来看:关说本身,特侦组的处理,马英九的处理。
先谈关说本身:
国会议长替司法个案关说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对司法独立的破坏极为严重,只有下台一条
路,没有第二句话好说。
有人主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关说,他版甚至有人不断反覆
法院没有判有罪就不算关说
当然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这样讲,不过有件事实得搞清处:特侦组针对关说已经结案,因
查无金钱上的对价关系不起诉处分。所以除非有新事证,否则永远不会有法院判王柯有罪
如果有人主张
法律是最高的道德标准,只要不违法,关说无妨,那也是他的言论自由。
然而我们判断事实并不一定完全仰赖法院裁判,monopoliest提出盖棉被纯聊天的例子很
好,然而还不如拿出着名的实际案例:吴育昇和王世坚。他们和女生上摩铁并没有被拍到
光着身体做出抽插的动作,然而实际上发生甚麽事情?大家也不是三岁小孩,自然能够想
像得到。有意思的是两人事後反应,吴育昇开记者会道歉,承认对不起太太,依照ronlee
的标准这就是通奸了。王世坚说他只是和对方讨论选举策略,依照ronlee543的标准这很
显然就是罪证不足了。不过这并无法阻止我们对吴和王做出判断,支持绿的就不断讲薇格
昇,蓝的就开房坚开房坚地调侃。
总之,
最後这还是颜色问题。
现在讲特侦组的部分:
我觉得唯一有争议的是跟总统报告这个动作,照理说跟行政院长报告是比较符合层级。然
而事情牵涉到立法院长,基於立法监督行政这个关系,报告行政院长也有疑虑。所以我说
这动作有争议,但不能算错,因为没有完美的作法,也无先例可循。
最後看看马英九的处理:
这很简单就是政治处理,他唯一能选的就是明还是暗。明的处理就是现在这样搞,暗的就
叫王自己辞。老实说这也不是不可能,线在王拒绝辞职可能也是因为拉不下脸,如果暗的
跟他讲还是有机会劝得动他。
有人说马是未审先判,这根本胡扯。所谓的判,就是会要有後续处置了,打入大牢或者拖
出去斩了。马比较像是开记者会指控,名嘴天天做这档事,立委议员也每星期指控这个弊
案那个弊案。哪一件事先有法院判决?当然没有。'名嘴和政治人物抓着一鳞半爪就打下
去,会不会真有事情还是得靠後续处理。
马比较特别的地方是,他身兼党主席,所以他的指控可以交由考纪会处理。这使他比名嘴
功能多些,可以具有检察官的功能,只不过一个是国家个是党内的处置。
有个制度上的问题到是值得讨论,就是不分区立委是否能够经由失去党籍丧失席位。前面
一些讨论提到德国的制度,我好奇去查了一下德国的法律规定,他们的不分区名单是各邦
提出的叫做Landeslist, 的确也有规定失去资格和递补的条文,但是失去资格的原因有死
亡、辞职、另有任务等,其中一个叫做丧失Wahlbarkeit, 我无法确定这跟失去党籍有关
然而台湾有台湾的法律,否则林世嘉和邱彰不会丧失立委资格。所以总归一句这还是颜色
问题,如同ronlee543前面说过的,林世嘉被开除不像王金平这一案引起那麽大的争议。
这种说词真的见多了,比如说台南铁路东移不像苗栗大埔这样引起那麽大争议,不是吗?
不可否认有些人反大埔也反台南铁路东移,比如说政大某位教授。至於清大某位着名的学
生,我知道他反大埔,但是从没有看到他反台南铁路东移的言论和行动。
依我看来,他不过就是在累积未来从政的履历罢了!这不是未审先判,而是我的判断自由
和言论自由。
我没瞎,我也看得见。
※ 引述《ronlee543 (..)》之铭言:
: 首先,你是不是应该对你删文、断章取义然後说对方没有回答的部份,
: 诚恳的道歉一下,并说自己从此不再上ptt?
: 然後我指出来我早就回应了,我也觉得这个部份不恰当。
: 於是你去把那一段删掉了。
: 接下来的回文连个"不好意思我没看清楚"的表示都没有。
: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之铭言:
: : 别闹了好吗,老是玩这种文字游戏、讲场面话。在这里会发文、看文的大家都老手
: : 了,一直在搞修辞什麽的不累吗?
: 然後还要别人"别闹了"。你很有礼义廉。
: 你很会发表文章、阅读文章。你最厉害。
: 接下来的内容,不好意思,我也要节录整理一下,不然太累赘。
: 你回我:
: 你自己原文怎麽用词的?「请注意,王跟曾彼此都说讨论的是不能滥权起诉。」?
: 所以你是根本没有这段录音的情况下,描述通话中的内容、拿来发文质问别人?
: 到最後要别人替你拿出录音档来?
: 你这一段话,我也早就说了,这是"王跟曾公开承认的部份"
: 公开承认的新闻,用你的双手google一下就有,不需要我拿录音档出来。
: 然後你说对话有录音,所以我才问你,王跟曾的对话录音在哪里。
: : 我们现在有的资料,就是特侦组公布的录音档,以及王金平的通话记录。然後你认
: : 为这些东西不能当「证据」,说啥「我们不能因为王回柯说了什麽就是什麽」、藉此
: : 回避这些录音文字档呈现的讯息。那我倒是请问你,你整个推论的证据有哪些?
: 你站在反王金平的那一方,要定王金平的罪,是你要提出证据。
: 我是告诉你,你(你们)的证据或理由不够充份。
: 我的整个立论很简单
: 1.王金平有打电话曾勇夫,希望检察官不要滥权上诉,并提及柯建铭的案子。
: 2.立法院先前有做成决议,检察官不应滥权上诉。
: 3.关联事件:
: 3.1柯建铭更一审已无罪判决 (该案已判决无罪)
: 3.2特侦组自己的新闻稿里面林秀涛的证词
: "即使我知道他上诉审可能会判无罪,我还是会上诉" (检察官滥权上诉)
: 3.3检察总长黄世铭自己最轰动的案子澎湖县长案,
: 最後判决无罪,但县长已被他搞下台。 (检察官滥权上诉)
: 因此,王金平打电话给曾勇夫,或许有不恰当,但也合於情理。
: 但不至於撤销党籍,并进一步丧失立法院长身份。
: 如果纯粹要论道德,那总统开开记者会,讲几句就算了。考纪会不用做任何事。
: 如果要讲政党内规,说这是国民党家务事,要依党章处理。
: 党章是说违反党的声誉。那声誉这种东西,既然无法像杀人犯的刀那样有指纹证据。
: 指的理当是社会舆论、社会评议、党员意见。
: 结果民调不赞成马英九的居多。
: 国民党党员大部份也不觉得王金平要受这麽重的处份。
: 如果要讲国家法律,王金平的关说行为该受何法处置?
: 请提出哪个法、第几条。
: 至於宪政问题:
: 总统藉由一手操控的政党组织+国家监听系统去弄垮国会议长,更不恰当。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01.12.54.121
1F:推 Hartmann:大推 123.204.86.161 09/15 00:16
2F:→ artyman:网路世界本来就是各抒己见 言论自由 203.70.51.169 09/15 01:54
3F:→ artyman:有人认为国会议长涉嫌关说很严重 要下台 203.70.51.169 09/15 01:55
4F:→ artyman:有人认为特侦组监听议长很严重 203.70.51.169 09/15 01:56
5F:→ artyman:有人认为总统兼党主席斩了议长很严重 203.70.51.169 09/15 01:57
6F:→ artyman:有人认为三个或其中两个很严重 要下台 203.70.51.169 09/15 01:58
7F:→ artyman:既然不走法律 要谈高道德标准 203.70.51.169 09/15 01:59
8F:→ artyman:那就是自由心证了 203.70.51.169 09/15 02:07
9F:→ houkoferng:自由心证?111.250.124.234 09/15 08:30
10F:推 valepiy:推111.248.110.116 09/15 08:54
11F:推 look:推 118.166.166.31 09/15 10:43
12F:推 houkoferng:自由心证与把大家当白痴是两回事111.250.124.234 09/15 11:44
13F:推 pennymarkfox:totally agreed!!! 211.75.164.173 09/15 11:55
14F:→ artyman:是啊 道德审判常就是把他人当白吃 27.242.1.42 09/16 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