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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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准备迎接周三的台湾政治911事件
时间Fri Sep 13 20:09:33 2013
别闹了好吗,老是玩这种文字游戏、讲场面话。在这里会发文、看文的大家都老手
了,一直在搞修辞什麽的不累吗?
来,让我们一篇一篇看:
#1ICT5IIE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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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立院决议,检察官不能滥权起诉。
检察官的确时常滥权起诉。澎湖县长案,
本案"即使我知道他上诉审可能会判无罪,我还是会上诉。"
而此立委先前已由法院判决无罪。
立法院长打电话给法务部长,跟他说检察官不能滥权起诉。
检察官说ok。你想怎麽解释?
A跟B说要依法办法,然後A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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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开启这一话题第一篇的文章,你提到王金平、曾勇夫两人的对话内容,以此
发展你的论证、还要我怎麽看。
然後呢?我接下来其中两篇我都很明确提到,我认为这个立法院长打给法务部长的
作法是错的。然後你咧?突然转过头来,问我有没有这段话的录音?你自己原文怎麽
用词的?「请注意,王跟曾彼此都说讨论的是不能滥权起诉。」?
所以你是根本没有
这段录音的情况下,描述通话中的内容、拿来发文质问别人?到最後要别人替你拿出
录音档来?
我们现在有的资料,就是特侦组公布的录音档,以及王金平的通话记录。然後你认
为这些东西不能当「证据」,说啥「我们不能因为王回柯说了什麽就是什麽」、藉此
回避这些录音文字档呈现的讯息。那我倒是请问你,你整个推论的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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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5.14.13